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1
书,是一把打开智慧和真理的钥匙。因为,我能从书中得到不断的启示,领悟许多人生的哲理。
这篇文章写的主要内容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冰逊,不甘愿向父亲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憧憬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他凭智慧逃出了荒岛,结束了他在那里20多年的孤独时光。
看完这本书后,我佩服主人公鲁兵逊百折不挠的同时,也反省了自己。以前我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想过要干些什么,更没有要创造什么,且不说在荒岛上靠自己的力量生活。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生平第一次在家冷冷清清的,不禁手骨悚然,一下子冲进房间锁上门。尽管家里有方便面,但我还是不敢去煮来吃。等爸爸妈妈回来时我都快饿晕了,现在想起来还真是脸红。
我那鲁滨逊作为自己的.榜样。从此我自己动手做事,体验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乐趣。从此从中悟出了真理--------不管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自己去面对,这样会比别人帮助的更有收获。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介绍一下它吧!《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3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有着外出航海的理想,而父母非常反对。他很并没有放弃,就在1651年,19岁的鲁宾逊,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只有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生存所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鲁滨逊发现一群野人划着船划到了岛上,并在岛上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无辜的人。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又过了好几年,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离开了他生存了28年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到这里,我想到:鲁滨逊之所以能够在荒岛上生存,靠的是一种信念、毅力和精神。笛福塑造的鲁宾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不仅具有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等品质,而且有实干精神。我们只有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求生的信念,我们就没事情不会成功。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4
在这个漫长而愉快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鲁滨逊漂流记》最令我难忘。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克鲁索,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不想却被困在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之所学,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且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这本书可以成为我们生活中的范例。
一道难题,有人会坚持做下去,也有人干脆放弃不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可坚持与放弃,是态度上的问题。虽然只是一道题目,但是却反映出一个大问题。如果我们哪天承受了灾难,就准备放弃希望?不,不能这样。我们应该勇敢去面对,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充满生机、充满希望。
这本书其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当遇到了困难、挫折时,只要有勇气和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一定会成功。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5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是著名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它令我深有感触。
叙述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他被巨浪卷到了一个杳无人烟、没有任何生存工具的孤岛上,为了战胜死亡,他运用他的智慧与坚忍,建帐篷、围篱笆、筑_城堡、制器具、种庄稼、养牲畜,一个人在荒岛上创造了奇迹。平静的生活被一个沙滩上的脚印彻底打乱了,鲁滨逊于危难中挽他救了野人—_星期五_,从后生活终于不再寂寞,回家的企盼又在心中纠缠。一天,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岛附近抛了锚,鲁滨逊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因为我感到自己正缺少耐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记得有一天我和哥哥玩打扑克牌的游戏,我把两张牌搭在一起,几秒钟后那两张牌像跟我有仇似的自己躺在桌子上了,看到这情形我并不灰心,再次把两张牌方向放一起,几秒钟后它又始又摔在了桌子上,第三次把两张牌放在一起的时候它又倒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的自信心随着一声叹息逃跑了。在哥哥的鼓励下,我尝试第九次时成功了。鲁宾逊在到荒岛上的时候,并没有失去信心,而是认为在自己的努力下一定会重返英国,在他不懈的努力下,和刚遇难的船长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自信。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就像阿斯图里亚斯说的那样: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叫《鲁滨逊漂流记》,它讲述了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一座荒岛上,然后在没有人烟的岛上克服了种。种困难,他凭靠着自己的科学知识,在岛上一过就是28年。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后我对主人公鲁滨逊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居然可以在一座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这对我来说觉得是天方夜谭。我觉得自己能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一个小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他还在岛上做出了各式各样的生活品,我就得他真是比贝爷还了不起。再看看我是多么的懦弱,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孩子,就连最基础的做饭也弄不清楚,而他是多么的坚强,在那28年里他没有沮丧,他没有向大自然低头。虽然我不可能像鲁宾逊一样落难到荒岛上,但是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坚强、乐观、冷静是鲁滨逊身上最大的特点。当初在荒岛上的时候,因为他没有经验,也没有人来指导他。这让他经历过了许多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在一边边的总结错误。面包、罐子甚至他自己的。屋子也是他自己想尽办法做出来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你想要成功就必须要经历失败,并且要总结经验只有这样你才能成功所以那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成功。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7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滨逊漂流记的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是一名叫鲁滨逊的人无意间杀了人逃到了海上,可是没想到船在大风暴中翻了,自己流落孤岛中事情,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鲁滨逊来到孤岛上后以为这不是一个孤岛,开始在岛上面到处跑,到处做记号,做叉号。结果把岛翻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一个人,鲁滨逊失望极了。他以为自己没救的时候发现了以前的那个船被风吹到了岛边,不知是天意还是什么,鲁滨逊立刻有了动力,跳进海里爬上船找寻可以用的或者吃的东西。找着找着鲁滨逊听到船长室里有什么声音,以为是船长的鲁滨逊打开船长的门一看,是船长的狗,他带着船长的狗还有找到的东西又回到了岛上。回到岛上的鲁滨逊又给自己做了一个特别豪华的家。
转眼三年过去了,鲁滨逊在一次寻找食物时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向着脚印的地方过去一看,一个山洞里面一群野人在杀三个人,鲁滨逊开枪救下了一个一个野人为他取名星期五。之后的荒岛日子里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打猎求救。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回到了文明世界。
读完后我知道鲁滨逊是一个聪明,动手能力强,善良的人,我要向鲁滨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