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1篇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1-6月份我中心利用春节期间、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_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xx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举办一期培训班,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上半年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举办一期培训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民工讨薪5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2篇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4篇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5篇
坚决拥护中国_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治国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性较强,并具有一定的钻研和创新精神。工作任劳任怨,敢挑重担,乐于接受领导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并能认真及时地完成。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讲究效率。一年来我们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现将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认真掌握理论和实际应用。
在工作中,能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学习政治理论、先进的法学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继续主动、认真地参加律师培训学习,尽力做到学以致用。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能做到有准备、有成果、有探讨、有反思、有提高。本年度我努力探索,大胆尝试,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益,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律师各项制度,形成有章可循、有据可考的约束机制。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盘活班子成员的“能量”,把我们事务所建设成团结核心。四是提高工作能力。注重对新入的实习律师独挡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及相互协作的意识的培养。在过去的年度里,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团结同仁,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本地的法制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发挥律师社会的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援助。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分工,我所组织了律师进社区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到服务点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本所安排,我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社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我还积极参加青少年维权活动,最大限度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央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从全体人民利益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存在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不法行为,倡导社会正义,营造社会公平。在这些服务过程中,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在律师工作中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作为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的一员,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认真开展律师业务。我作为一名律师在积极的宣传法律的同时,自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件,非诉案5件,民事案11件,刑事案件3件,总办案24件。通过以上的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
四、政府领导、律师服务,助中原经济区腾飞
中原经济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重大举措,承裁着河南人民的梦想和希望。太康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经济建设依然存在大量问题,虽然在县城周边区域建起了经济园区,但仍陷于发展不足,矛盾突出大,所以在所内统一指导下,我积极参加并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进入该区,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升级发展,对征地矛盾的特点向政府献言献策,使经济建设顺畅进行作出了一定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之处,理论知识学习深度不够,业务水平还较低,开拓精神不够强,这些不足,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批评指正,我只有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向大家学习,取长补短,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作出自己微薄的贡献。做一名党和人民都放心的好律师。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6篇
上任伊始,我首先面对的是如何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中心人员的思想认识。我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终于认识到,只要增加一份社会责任,法律援助工作是能够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用真心换真情、用有为换有位,通过一件件成功的案例、一滴滴辛勤的汗水,在百姓心中铸起“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丰碑,就一定能够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望。
上任第一年,我爬山涉水、走乡串村地把法律援助材料和典型援助案件,向社会向农民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终于让当地的老百姓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由此,许多人才开始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来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纠纷。
20*年9月,一个双手拄着拐杖的中年残疾人走进我的办公室。经询问得知他叫张某,曾是陕西省府谷县某电石厂的一个临时工,在做工时因受命去维修横车道上出故障的缆绳而掉下去受伤,头部严重受伤、胸部骨折已成残疾,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且病情尚未稳定。由此引发妻子绝情出走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无着落到处漂流。他本人多次向雇主索赔,却只在被迫协议的情况下得到少许医疗费。张某讲的声泪俱下、痛不欲生。我被张某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动后,立即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及时赶到电石厂了解情况。但是雇主以已经协议解决为由,拒不再出一分钱。我找当时在场的工人取证,可有的已另谋出路不知去向,留下的则害怕厂方刁难而拒绝作证,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我和同事上苛岚、去榆林、到太原,走访了十多个单位,寻访了三十多个知情人,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把雇主电石厂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路,当张某拿着获得赔偿的判决书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当张某通过我的大力帮助,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拿到四万二千多元的赔偿费时,更是激动得满县城宣传法律援助的好处。
两年多来,我一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50多件,其中类似上述疑难案件8件。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我通过工作实践发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于是,两年多来,我充分发挥在公证处工作期间练就的调解本事,共居间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并制作调解协议书18份,而且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被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审理,因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决维持。
两年多来,我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8000份,其中利用集会在街头散发放5000份,利用双休日上门发放3000份;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其中在街头解答20多人次,上门解答30多人次;写作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70份,其中上门代书20份;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7件,其中上门调解8件;上门回访20多次。
经过艰苦的努力赢得百姓的一个好口碑,是我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最大动力。为此,*年毕业于*大学法律系的我,2002年离开为之奋斗了五年,已经因成绩突出被省厅授予文明公证处的*县公证处后,便主动请缨,放弃经济收入优厚的社会律师工作,承担起振兴*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期完成构筑*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的重任。
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我几乎每天早上都是第一个到县司法大楼上班的人,同时又几乎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大楼的人。由于我几乎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十个小时,而且双休日从来都是正常上班,所以经常遭到妻子的怨怪。坐在办公室上班期间,又往往是一方面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另一方面法律咨询热线响个不停。
由于我县地处晋陕蒙三角交界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加上连续五座功能各异的跨黄河大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交通条件,所以往来中转的人多,外来务工的人多,由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厂矿雇员受伤赔偿案及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比较突出。我中心与此有关的案件占到所有案件的八成。如果政府没有部门、没有人来妥善解决问题的话,一方面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县政府的形象,而且外来人员也会有看法。所以,积极从事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正能够很好地利用我的专业知识;为这批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服务,也能引导广大群众依照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
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子后,我和同事坚决按法定程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减免收取法律服务费。我还结合*实际,倡议实行周六、周日假日值班并回访当事人等一系列制度,以最大限度的方便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每一个来访者来到法援中心,我都会亲自给他们递上一杯茶水;他们反映情况时,我会仔细倾听,耐心引导,积极帮助他们依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我深深感到,我帮助群众打官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中,群众都对我非常尊重,非常理解。很多群众在我帮他们打完官司后,回家乡之前都来跟我道一声别。这使我在受感动、受鼓励之余,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坚定了为法律援助工作奋斗的信心。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7篇
20218月份我拿到律师证并开始独立执业,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xx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8篇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_《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9篇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按时完成法律援助省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0xx年,省市区都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方式进行了调整。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心通过建立案件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法律援助未结案件定期清理通报制度、案件补贴的定期审核发放制度、未结案件跟踪监督机制等措施,确保了我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截止到20xx年xx月xx日,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x人次,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xx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xxx件,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的xxx%;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xxxx人次,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的。全年万元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按时间节点于xx月xx日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二)积极参与民工维权,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通过集中法律援助与日常法律援助相结合,不断提升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二是x月xx日至x月xx日安排律师参与区民工维权中心专项维权活动值班;三是日常在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截止目前,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xx件xxx人次,结案xx件xxx人次,涉案金额xxx万余元。
(三)主动作为,刑事法律援助上新台阶
建立定期联系机制,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安排执业律师每周三在x看守所值班,探索建立区法院、区检察院律师值班制度,逐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二是x月xx日组织召开公、检、法、司、律师代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配合人民法院推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层次化改造,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完善刑事审批程序的繁简分流机制,为拟提出认罪认罚申请而又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辩护律师”。截止目前,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xxx件(其中:侦查阶段xx件、审查起诉阶段xx件、审判阶段xxx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同比增长xx%。
(四)加强宣传,法律援助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以中心办理的法律援助真实案例《黄昏恋恋出的纠纷》在x市交通广播《xxx法治大讲堂》直播并获得好评,目前正在评比过程中。在参加x区人民广播电台直播、x区电视台录播节目时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方式、经济困难标准等进行了讲解。在x镇鹿角社区广场参加x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在x镇五凤楼广场参加“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活动。到街镇乡司法所、x看守所等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讲座x次。
(五)建章立制,法律援助成效进一步显现
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今年,对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案件,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涉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案件,在定性、主要证据确认或适用法律方面疑难、复杂、典型的案件等通过集体研讨xx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效果。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法。根据《x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x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上报局党组。完善法律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对象从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扩大至低收入人群,建立农民工、老年人、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总结提升,法律援助效果进一步提升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10篇
8月19日,该案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通过沙坪坝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陈某、刘某指定了援助律师。8月20日,两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陈某刘某,并赴两人所在的学校、村居进行社会调查。8月25日,公安机关向沙坪坝区检察院提请批捕,随案移送援助律师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8月30日,刘某的援助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律师介入意见表》,提出刘某有管教条件,建议不批准逮捕的意见。8月31日陈某的援助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律师介入意见表》,提出陈某具有帮教条件,无逮捕必要的意见。沙坪坝区检察院审查后,采纳了律师的社会调查报告和意见,于8月31日以无逮捕必要对陈某、刘某不予批准逮捕。
该案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机制(以下简称律师介入机制;如无特别注明,本文所谓律师介入皆指侦查阶段的介入)的一个典型案例。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介入机制的实践情况
(一)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关于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和权利,《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原《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因此,律师介入案件地位不够明确,权利相对狭窄。而司法机关出于提高诉讼效率、确保侦查效果、减轻执法压力的考虑,在实践中对于律师介入多持抵制态度,使得律师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为此,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推行律师介入机制,确保律师权利的充分行使。2009年12月22日,该院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审查逮捕环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要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援助。援助律师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有权利和义务对未成年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收集逮捕必要性方面的证据,并填写《社会调查表》提交给公安机关附卷。2010年12月10日,在沙坪坝区检察院的推动下,沙坪坝区政法委下发了《沙坪坝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自侦查阶段开始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以及援助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讯问在场权、社会调查权、会见权等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目前,律师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比例达到100%。
(二)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范围扩展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成长环境等逮捕、必要性证据的调查收集
原《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介入案件后,大多将工作重心放在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上,对未成年人案件也不外如是。为提高辩护成功率,律师严格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围绕“法定情节”寻找辩护证据,这一方面造成诉讼活动机械呆板,形成“就事论罪”的诉讼对抗;另一方面限制了案件材料范围的全面性,不利于从整体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和改造可能性,不利于司法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其社会情况的证据材料,对于司法机关从轻、减轻处罚,做出微罪不诉、附条件不决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为此,该院积极推动律师法律帮助范围扩展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成长环境等逮捕、必要性证据的调查收集上。如前述陈某、胡某抢劫一案,严格依刑法规定,两人已达到抢劫罪入罪标准,可以提起公诉。但该案律师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收集两人无逮捕必要性的证据材料,提出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抢劫源于一时冲动,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家庭和学校帮教条件成熟,建议对两人从轻处理的意见。该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做出不批准逮捕和微罪不处理决定。目前,陈某已上初中三年级,刘某在跟亲戚当学徒学开挖掘机。回访中,陈某表示争取考上高中,将来读大学,为国家做贡献。刘某也表示要早日出师,待18岁后考上驾照做个自食其力的人。该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三)律师权利的行使得到有效保障
如果律师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律师介入制度只会形同虚设。为此该院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律师权益,确保律师介入制度的实效:
1.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确保律师实质性介入。沙坪坝区检察院加强与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区委、人大的大力支持,最终通过区政法委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沙坪坝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使律师介入机制在全区司法机关统一施行。同时,该院多次组织经验交流会和研讨活动,不断增强律师介入机制的实效。
2.认真审查律师收集的证据,充分听取律师意见。该院内部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介入暂行办法》《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介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暂行办法》,要求检察官在办案时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于不采纳或不完全采纳的,给出审查意见,做出合理解释。
3.规范律师介入工作,提高律师介入的质量。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汇编《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手册》送发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设计律师介入工作的相关表格,规范和提升了律师介入的效率和效果。
(四)律师介入机制成效明显
1.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案件的批捕率。律师介入机制实行以来,未成年人案件批捕率从降至,为全国最低。同时,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也推动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逐步重视对逮捕必要性证据的收集,收集证据更加客观全面、案件定性更加合理准确。
2.有利于未成年人案件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在推行律师介入机制后,随着逮捕率的下降,该院对法律规定可以不以犯罪论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阶段以不构成犯罪不或犯罪情节轻微不,推动了未成年人案件非犯罪化、非刑罚化,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3.有效提高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帮教效果。通过对律师所收集证据的审查,检察机关能够全面把握未成年人当事人的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能够依其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大大提高了帮教效果。该院帮教的不捕不诉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对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介入规定的思考
(一)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介入的具体规定
1.明确律师辩护地位。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同时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这既明确了律师介入时的身份,也明确了委托律师的主体,巩固了律师的法律地位。
2.明确律师权利内容。原刑诉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新刑诉法将其扩展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明确了诉讼权利也是律师保障的重要内容。同时增加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内容和提出意见权。
3.明确律师权利保障。在原刑诉法的基础上,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新增看守所对律师会见应及时安排的规定,新增律师会见时不得监听的规定,第39条新增律师可以针对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未提交的证据可以提请检察院、法院调取的规定,第47条新增,律师可以在其权利被妨碍行使时提出申诉控告的的权利。这进一步巩固了律师权利保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律师权利行使,不得阻挠。
(二)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介入规定的重要意义
1.保障人权原则的体现。新《刑事诉讼法》第1条就将“保障人权”作为刑诉法重要任务明确下来,这是刑诉法的一大进步。_常委会副委会长_在刑诉法修改草案说明上讲到,新刑诉法要“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显然,确保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实质性介入,能够更好地使犯罪嫌疑人利用“专业”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2.强化诉讼对抗的措施。在刑事诉讼中,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控诉方掌握丰富的司法资源,“力量巨大”;作为被诉一方的犯罪嫌疑人则以个体对抗国家,处于“弱势地位”。律师是被诉一方重要的力量补充,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有效提升刑事诉讼对抗强度,而对抗加强既是程序公平的体现,也是实体正义的要求。新刑诉法明确了律师介入机制,加强对律师权利的保障,是刑事法律强化诉讼对抗的积极措施。
3.协调法律体系的需要。在新刑诉法出台之前,律师法和刑诉法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介入时间和权利范围的规定并不是完全一致,这为司法机关有意无意的抑制律师介入案件提供了法律“缺口”。新刑诉法不仅将律师法中律师介入的内容固定下来,而且规定更为具体,实现了律师法与刑诉法的统一,确保了法律体系的协调。
(三)律师介入制度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结合沙坪坝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域的实践,可以预见,新刑诉法律师介入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切实贯彻会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
1.侦查机关尊重律师观念的转变需要一定过程。沙坪坝区检察院律师介入机制的探索主要限于未成年人案件范围,但在探索初期依然受到公安机关的一定抵制。由于侦查阶段案件证据尚未收集完全和有效固定,公安机关“不太希望”律师介入,影响侦查工作。针对这一问题,沙坪坝区检察院积极加强律师与侦查机关的联系和互动,消除两者间的隔阂,摆正两者对抗方向,减少不必要的误解。一是日常工作中组织交流研讨会,加强双方沟通;二是具体案件中加强案件说理,坚持“依法合理”,理顺双方法律理念。目前,该区侦查机关对律师的抵触情绪大减,甚至开始主动要求律师介入。
2.律师权利的落实和保障需要一定过程。虽然新刑诉法对律师权利的内容和保障方式作了较为具体的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作相应落实仍有一定难度。一是硬件保障不足。如看守所场所紧张,导致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无法及时安排房间会见。二是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如新刑诉法虽规定了律师的申诉和控告权,但没有明确申诉控告处理时间,而只是规定“有关机关应及时进行审查”,这给“有关机关”的敷衍推诿留下法律缺口。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的律师援助文件就在制度完善方面做了较为积极的尝试,明确了包括公检法三家在内的为律师提供帮助的具体程序和措施。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11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计划,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在工作的开展中,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14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法律援助案件范文 第12篇
一、案件办理件数、类型及收入
今年一共办理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起,民事案件29起,其中民事案件主要以劳动争议、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为主。今年一月至十二月平均收入约3000元,与去年的收入相比,翻了一番,而且也使得能力上得到了很大提高,律所让律师独立核算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
二、业务能力优势与劣势
目前而言,在劳动纠纷(除职业病外)、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具有优势,在刑事、行政案件领域仍然需要学习和提高。尤其是在行政、合同纠纷领域要努力学习和提高,常见的借款(担保)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比较常见,律师更应该精通这些领域的知识,以突出自己的独特优势。
行政法虽然是自己的专业,但是现实中行政案件与行政法并不能直接划等号,行政案件领域有许多需要我亟待补课的地方。我会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努力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三、社区法律顾问主要工作
1、西城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平均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2、周江岸社区、新星社区刚刚调整,争取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3、今年一年参加的社区活动主要有以下:
xx年1月9日,同海曙区西成社区、天一家园等社区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合同。
xx年2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组织的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xx年3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期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单独法律咨询解答多次。
xx年3月4日,参加由海曙区妇联与宁波日报城事帮办共同主办,海曙区南门街道、周江岸社区承办的 “社区家庭集市”活动,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xx年3月17日,与海曙区新星社区商定成立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事宜,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海曙区司法局对此大力支持。
xx年3月19日,参加鼓楼街道秀水社区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法律咨询。
xx年3月28日,参加秀水社区“十加十”和谐服务团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