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防火工作通知范文(实用4篇)

时间:2024-01-12 09:16:15 作者:admin

五一期间防火工作通知xxx 第1篇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五一”假期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加大,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景区人流聚集和旅游特种设备安全、野外用火等安全风险增加,加之疫情和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要做好8个方面工作。

压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_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摩托车、客货运船舶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码头、港口等重点设施,切实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道关口”,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营运、“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突出旅游安全管控。切实加强旅游包车、游船、大型游乐设施、观光索道、玻璃栈道等的安全管理,抓实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的安全管控措施,压实乡村旅游项目属地监管责任。

严防森林火灾。坚决落实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火种进山等森林草原防火要求,严厉打击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用火行为。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抓消防安全。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群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仓储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区等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商场、影院、大型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_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具体任务,对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全生命周期管控,坚决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酿成事故。

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准备。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加强短历时强降雨的临灾预警,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特别要做好“最后一公里”预警。要全面加强防洪排涝隐患排查整治。要紧盯重点部位,修订完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湖易涝区、城市地下空间、旅游景区、施工场所、工矿企业等高风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及时发现灾害征兆,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响应及时、指挥准确、处置有效,xxx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要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备足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灾情,高效组织抢险救援,同步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处置。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防火工作通知xxx 第2篇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增加,商业促销活动集中,旅游景区等场所人员密集,致灾因素明显增多,易引发火灾事故。确保节日平安祥和,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领导带班、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消防巡查值班等)。

二、各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并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闭店时要清理余留火源。

三、各餐饮场所要对电气、燃气线路开展一次检修,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各临街门店、小场所和村居民自建房、出租房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

五、各乡镇、居(村)委会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用火用电、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油料)等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道路畅通,群众用火用电规范,消防装备器材完好。大型村寨、传统村落、古城镇要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六、离家外出或入睡前,请关闭家中燃气、火源和电器开关。要定期清理阳台、楼道及厨房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七、驾车出游时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及车载灭火器。乘车遇到火灾,立即从车门处疏散逃生。勿在车内阳光直晒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以防温度升高引起燃烧爆炸。

八、到公共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九、勿在公共道路上打场晾晒粮和堆放农作物秸杆,农村柴草堆码要远离房屋,烟囱要加盖防火帽,以防飞火。

十、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对老人要加强管护提醒,防止吸烟、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请勿卧床吸烟,xxx扔烟头。要加强醉酒人员用火看护管理。

十一、点香驱蚊时,蚊片不能放在可燃物上,与周边可燃物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二、遇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火灾情况下不能乘坐电梯。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

通知人:

日期:

五一期间防火工作通知xxx 第3篇

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商店:

“五一”假期来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五一”劳动节临近,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对保障社有资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要提前谋划,尽早安排,认真督导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要针对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源头管控,落实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消除盲区,确保安全。

二、强化措施,抓好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要求,对照安全隐患,强化跟踪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将问责关口前移,突出重要节点,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科学部署,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长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五一”值班期间各单位日报表于当日16时前报区供销社办公室,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27日

五一期间防火工作通知xxx 第4篇

“五一”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将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以及火灾风险增多,合肥消防温馨提示:

1、居家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厨房用火不要离人,外出时要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2、浓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居家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不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

3、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农家乐(民宿)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有烧烤、篝火或有其他动用明火行为时,应设置单独区域,并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5、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居民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住宅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落实好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的防护措施,避免充电时间过长。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景区游玩,要遵守景区防火规定,不吸烟、不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玩火、xxx火野炊。

8、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停车时请勿占用消防车通道。

合肥消防提醒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如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