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我的小学同学作文篇1
一张大方脸,一副慢性子,他就是慢的代言人——王丽桦。王丽桦的大方脸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慢也是超越了自我,有时把老师惊着,也把同学惊着。他写字慢、性格慢、吃饭慢、跑步也慢、反应那是相当慢……王丽桦就是慢得带代言人。
就说上一次学校的抽测吧,王丽桦卡是慢到了极致!“终于考完试了!”我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却看见王丽桦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一问才知道,原来因为王丽桦写字太慢,卷子没有写完,我想,这有点不可能吧,这些时间,我写完卷自己都检查了好几遍了,这速度有点过于慢了吧。不光他着急,老师也跟着急,于是,在上体育课是,他被华丽丽的就走了。王丽桦慢悠悠走下了操场,又走一步歇一会的爬上来楼梯,去办公室写卷子去了。卷子隔天就被发了下来,王丽桦想唐僧似的不紧不慢的对我说:“我——没——有——写——完——那!”
“不会吧,你不是去补了吗,怎么还没写完啊!”
“这说来话长啊……”
我听着王丽桦神一般的起诉,神经都快招架不住。慢。真不是一般的慢啊!
慢,并非全是坏处,有时也能带来别人的赞扬。记得有一次作文展,别的同学一听到自己的名字都会以每小时1800000千米的速度飞奔上去,唯独王丽桦,听到了自己名字,过了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再慢吞吞的走上去,几乎是一字一停的读了下去,连身为读者的我都听得不难烦了。他终于读完了,我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全了,就在这时,米老师拿起了他的日记本,说道:“看看人家王丽桦,虽说他写字慢,但他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写,大家以后要向他学习。”王丽桦又用蜗牛的速度走了下去,直到坐到位上,才笑了起来。
慢是他的代言词,正是因为慢,他才令我难忘。
难忘我的小学同学作文篇2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我已进入初中,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学校,身边没有一个熟悉的人,此时此刻,我是多么的怀念与小学同学一起走过的时光。
那时的春天,漫山遍野的花开了,柳树抽出了嫩绿的枝芽,我们时常会几个一起用柳树皮做几个小喇叭来玩。我们会用它们吹曲子,玩的不亦乐乎。特别是我们用喇叭的声音吓唬其它的同学,我们把她们吓得惊慌失措我们很开心,哈哈,笑声在山坡上漫延……有时停电了,晚上因为没有电灯照明,所以就不用上课,我们听了,可高兴了。围在一起商量玩什么游戏,这时,有一个同学说玩捉迷藏,我们听了,都说好。所以我们就玩起了捉迷藏。我第一个找,闭上眼睛,从一数到一百以后就开始寻找她们。我找啊找,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我有点灰心。就在这时,我想到了一篇文章《守株待兔》,于是我就找了一个地方躲了起来,果然,不一会儿,我的一位朋友鬼鬼祟祟的走了出来,被我逮了个正着。就这样,我用这个方法找到了所有人。后来,轮到了别人找我,我的这个方法再也不起作用了,他们想到了很多别的方法来找我们。很快,捉迷藏活动就结束了,大家开开心心的回了家。
我和小学同学们非常团结,记得那一天,我们班的一个同学生病,请了病假,我们知道后,纷纷去看望他。由于生病,他缺了很多的课,所以班上的很多同学就去她家,把他没有上的课都给他补齐。平时不懂表达的同学都对他说:“好好养病,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玩耍”。很快,那位同学的病就好了。因为我们为他补课,所以他的功课一点也没有落下,反而比以前的成绩更好了。
我多么怀念他们啊!怀念与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啊!因此,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能和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春游,即便那时我已经长大成人。
难忘我的小学同学作文篇3
有一个人,中等个儿,扎着马尾辫,一对小眼睛,经常帮助老师给同学们听写。说到这儿,大家可能知道是谁了吧!我品学兼优的“死党”——费森。说起费森,那是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有点儿夸张了,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只与她相处了一年,可我却感受到了她身上特有的朝气和任劳任怨的精神。
费森是咱班的中队长,每次班队课她总是把气氛带动得很好,讲起话来幽默有趣,振振有词她总是那么富有朝气,富有激情,这不得不使同学们喜欢她。老师批改作业,忙不过来时,费森积极地帮老师的忙;同学们遇到了困难,费森总是热情地帮忙;每次老师给同学们听写完后,总是有几个“调皮蛋”不合格,老师就叫费森给他们重新听写,她毫无怨言,从不叫苦叫累。当老师表扬她时,她只是微微地一笑,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要做得更好。
费森既是老师的小助手,又是同学们的开心果,更是我的“死党”。每天早晨,我们在路上会碰到,就一起上学;每天下课,就一起玩;放学时,偶尔买点儿零食,她尝尝我的,我尝尝她的,可开心了。
虽然小学已经毕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我的“死党”——费森。费森,你是我在小学碰到的最后一个好朋友,这种难忘的友谊是永远铭记于心的,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记得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费森。
难忘我的小学同学作文篇4
难忘同学情
在我身边发生过许多的事,记忆犹新的是那次去一中参观了。 记得那是暑假,我们夏令营要去一中参观,中午就不回家了,我们都让家长给自己带来了最喜欢的饭菜。我当然也不例外,我让妈妈给我准备了我在喜欢的糖醋大排。
第二天,我们在一中参观了一上午,哪里是实验室,哪里是教室,我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逛了一个上午,我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了起来,我告诉领队我饿了,领队说他也饿了,我们和领队一起往食堂前进。
到了食堂,我飞快的在众多饭盒中找我的饭盒,总算找到我的两个饭盒了,我急忙打开它,里面正是雪白的大米饭和香喷喷的糖醋大排。我美美的咽了咽口水,连忙盖好饭盒。“开饭了,糖醋大排白米饭!”我学着电视里的样子,一边喊,一边兴冲冲的向座位跑去,谁知就快到座位时,偏偏一脚踩空,“砰!”的一声摔了一跤。我爬起来一看:哎呦!白米饭变成灰米饭了,糖醋大排变成了泥拌大排,看到这幅“惨”景,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刚才那个高兴劲,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怎么办呢?再买点别的吃的,可是没有钱了……看见地上的饭菜,泪水马上就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来吃我的吧!”“我的菜好,吃我的吧!”……不知什么时候,队里的'同学已经围了上来,他们七手八脚的帮我扫地上的饭菜,收拾好饭盒,拉着我回到了座位上,都争着要把菜给我,究竟吃谁的呢?谁也不会带太多的饭,我左右为难了。还是队长机灵,想出了一个两全
其美的好办法??每人都匀出一点饭和菜来支援我。
这一下可热闹了。眨眼间,就像变魔术似得,我的饭盒里顿时装满了米饭、面包、还有小笼包子;菜盒里装满了红烧肉、葱炒蛋、糖醋带鱼……真是五花八门,丰富多彩。那顿饭,我吃得饱的不得了。 现在每当我想起那件事,心里就觉得暖洋洋的。
难忘我的小学同学作文篇5
在六年的小学学习生活中,我的好同学,学校图书馆的义务管理员——晓明,最让我难以忘记。
记得有一次去还书,我满不在乎地把上个星期借的书交到晓明手里。他一页一页地翻着,看着。我心中不由暗自好笑,心想,晓明,别装了。但又想,对了,他这样做既放了我一码,又让同学们信服。他想得可真周到。一会儿,我故意大声咳嗽,又朝晓明眨了眨眼睛,意思是叫他快点儿放我通过。可是晓明瞟了我一眼,皱着眉头对我说:“你怎么弄的,书这样皱皱巴巴的。”我听了,故意打着呵欠说:“做个记号嘛,不然我就不知道该从那里看起了。”“记住,要是再这样,便罚你停借一周的书。”我一听,一把抢过书,走出了队列。那时候,我还以为晓明是装装样子哪。
可是,第二天,我拿着书去还,他还是那样认真地检查。看着小明一页一页地翻着书,我开始有点急了:哎,伙计,干吗这么认真,只要把书放进图书箱不就行了,何必这样一本正经的。“可他仍然不紧不慢地翻书,数着一处处被折了角的书页,一一登记在本子上。"喂,别记了,要罚就罚,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生气地嚷着,晓明抬起头,严肃地说:"不记怎么行,这可是公事!"怎么,他动真格的啦,这还算什么朋友!我气呼呼地走了。
晚上,我还再生气,忽然,"冬,冬,冬"门响了。我打开了门,呀,是晓明,他还夹着一本书《岳飞传》,那正是我爱看的书。我看到晓明主动上门来了,气不觉消了一大半。晓明笑着说:"上午的事,对不起!但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要爱护它。你说对吗?"说着他把书递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个精美的书签,"这个也给你用,以后看书时别在折角了。"
看者《岳飞传》和书签,我心中不禁涌起感激和敬佩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