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长期合同样本(必备5篇)

时间:2023-08-09 08:37:26 作者:admin

购销长期合同样本篇1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地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具体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货物数量及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而调节,,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在本合同基础上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书,具体的供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确定的为准。

(3)对于建筑设备、材料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期,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4)本合同签订后,任一甲方书面供货通知发出前,经市场调查表明,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向甲方以外的范围以低于中标价供货,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后市场价格变动的,该批产品价格保持不变。

第三条 结算付款方式

1、电子对公账户,甲方所需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过甲方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合同全金额给乙方。

第四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

1、本合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产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 效 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五条 共同声明: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长期合同样本篇2

甲方:

乙方:

关于双方购销石膏砌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石膏砌块。

2、规格:KTP620×400×200。

3、单位:平方米。

4、数量:x平方米/月。

5、单价:x元/平方米。

6、提交时间:

二、石膏砌块质量标准:

执行JG/T698-1998

三、相关条件: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汽运,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厂内装车,甲方负责工地卸车。

3、验收标准与方式:以供方合格证为准。

4、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付款,每车结算一次。

5、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均衡的向甲方指定的工地足量供货.如供货不及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必须按车(每车275-300平方米)及时结算货款,如因结算不及时造成供货不及时,甲方应当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地震、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双方合同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以先协商的方式解决,确协商不成时由肥城法院依法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长期合同样本篇3

订购方:(以下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开发的项目防盗门及车库门的制作、安装,经双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揽内容、数量、质量、价格:

1、工程地点:

2、加工数量、价格、规格及要求:

暂定总计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整)。以上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含发泡剂、密封胶等安装辅材、门框灌砼等)、调试、检测、消防验收、售后服务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3、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进场交货时间: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保修及维护

对所订购的各类门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维护响应时间6个小时,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修,所支出费用由保证金内扣除。

二、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产品进场交货,经甲方确认后,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

2、乙方安装完毕后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

3、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

4、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5、产品进场时须携带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及施工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出据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消防部门出据消防防火等级合格证,同时必须达到承揽方报价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

7、乙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甲方方能付款。

三、交付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包装、运输直至送达工地卸车,相关费用自理。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产品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进场。车库门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安装完毕,防盗门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安装完毕。甲方如调整工期,需提前告知乙方。非甲方原因,乙方超出甲方约定进场时间及工期每延期一天按500元处罚。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提供安装所需电源,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3)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准时供货,对不合要求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2)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3)现场安装人员服从甲方、监理指挥和管理。

(4)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订货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负责自身材料的安全保卫及对其他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六、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长期合同样本篇4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为保护和发展红叶杨苗木繁育,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红叶杨苗木购销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元) 交货日期 备 注

合 计

金 额 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预交定金:¥ 元 (货款的30%)

二 产品质量、运输、包装、结算

1、质量标准:

插穗:采用红叶杨种条中上部位分级剪取,底 上切口平滑无劈列,穗长10—15公分 粗—公分,每插穗3-5个种芽,无病虫害,芽基明显,经保湿 防病 生根技术处理。 质量标准: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90%(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种苗: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根幅:大苗不低于40公分;中级不低于30公分;小苗不低于20公分,其中大苗顶端有3—5个分枝。

2、(运输)方式及地点 :方式汽车 到达: 费用:供方承担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插穗实行纸箱包装; 种苗实行散装,塑料绳紧捆,费用有供方负担。

4、结算方式及期限 :( )

(1)现金结算: 装车启运前 经需方验级验质符合规定标准后货款两清。

(2)货款代收: 需方预付货款30%,下欠货款有需方验收后交承运方代收。(限能办理此业务区域)

(3)货到付款: 限林行业 农林科技 工程绿化单位,凭单位有效证明办理(货款限5000元内,装车前验货)

5、票据提供及费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 )

1 苗木经营许可证

2 苗木生产许可证

3 苗木检疫证

4 产品标签

5 税务发票

6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有条件,视情况而定)

三 技术服务方式及费用

根据需方要求和实际情况,供方提供:( )

1,生产技术资料

2,派技术人员指导种植

3,派技术人员定期驻地指导 . 费用: 车费由供方承担,需方提供食宿

四 营销推介服务

需方作为供方在当地建立的红叶杨示范单位,需方当年繁育的红叶杨苗木列入供方苗木资源储备,享受供方苗木宣传销售络信息支持。供方协助需方做好红叶杨苗木销售业务,积极推介需方红叶杨苗木在当地区域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约内容双方应自觉遵守,友好合作,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供方对需方按技术要求实施扦插的红叶杨种穗,其品种纯正率和成活率低于承诺标准的,有供方免费补供。因插穗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其他约定事宜:

七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长期合同样本篇5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_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_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生产厂商为: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产品质量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包装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交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条指定的地址。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