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遗嘱范文(热门3篇)

时间:2023-12-09 10:24:48 作者:admin

见证遗嘱范文 第1篇

身份证号码:

1. 订立本遗嘱前,立遗嘱人没有因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 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1. 房屋

(1) 房屋信息

房产地址:

产权证号:

(2) 上述房产属于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该房屋由请填充继承与所有。

2. 车辆

(1) 车辆信息

车辆型号:

车牌号:

登记车主:

(2) 上述车辆属于立遗嘱人个人财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该车辆由请填充继承与所有。

3. 公司股权

(1) 股权信息

公司名称:

登记股东:

登记注册资本金额:

登记持股比例:

(2) 立遗嘱人去世后,该股权份额由请填充继承与所有。如公司或其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回购权的,则该股权的转让款归该继承人继承与所有,属于该继承人个人财产,不是该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4. 存款

(1) 存款信息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存款余额约:

(2) 上述账户中的存款为立遗嘱人个人财产,无论实际金额多少均由请填充继承。

5. 知识产权

(1) 知识产权信息

请填充

(2) 立遗嘱人去世后,由请填充继承该知识产权,行使相关权能并获得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

6.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理财产品

(1) 财产信息

证券公司:

帐号:

开户人:

(2) 上述帐号所购买的股票、证券、理财产品等,价值共计约¥ 元,立遗嘱人去世后,上述财产归请填充继承与所有。

7. 关于遗产变化的特别约定

本遗嘱确立后,立遗嘱人的遗产价值或余额发生变化时,不影响本遗嘱效力,仍应按本遗嘱执行。

8. 本遗嘱及立遗嘱人未作特别安排的遗产,一律由请填充继承和所有。

1. 遗嘱执行人信息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2. 立遗嘱人去世之后,上述执行人代为执行本遗嘱。执行人应出于诚实、信用、勤勉义务执行本遗嘱,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包括:

(1) 辅助完成遗嘱的保管、保密。

(2) 收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资料和信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

(3) 负责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开始前,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对全部遗产进行实际控制。

(4) 负责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通知并召集继承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对遗嘱条款进行解释,就遗产情况作相关说明。

(5) 按遗嘱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实际分配、执行,并协助办理执行中各种手续如房屋过户、存款转移等事务;

(6) 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7) 遗嘱执行人可从遗产中预先扣留¥ 元作为劳务费,可在宣读遗嘱后立刻领取劳务费,并保留相关凭证向继承人作书面说明。

3. 如遗产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立遗嘱人将另行以书面方式变更遗嘱执行人,届时将以新的遗嘱内容为准。

本遗嘱一式三份,立遗嘱人保存一份,立遗嘱人配偶保存一份,遗嘱执行人保存一份,各份具备同等效力。

见证遗嘱范文 第2篇

对于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有人觉得随便找两个人就好;有人则顾虑重重,唯恐泄密,特地找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这两种做法都有隐患。

首先,法律对于见证人的要求是具备见证能力。比如找未满18周岁的人就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他(她)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再如找盲人、不识字者等也不妥,因为他们不具备见证能力。

其次,可否找近亲属?这需要看立遗嘱人与近亲属的关系。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近亲属,不能作为见证人。比如,父亲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女儿,外孙(女儿的儿子)就不应做见证人。

再次,可否找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这个也不可取。一是难以保证陌生人的可靠程度;二是倘若将来就遗嘱发生争议,需要见证人出庭作证时,可能难以联系。

找什么人合适呢?

建议大家找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医院的医生护士等。

一方面他们与继承无关,且因职业特点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今后万一遇到纠纷,也较为方便联系。

最后,找见证人时建议考虑年龄因素,以防继承发生时,见证人也已去世,导致见证过程成为纠纷双方争议的问题。

02.遗嘱应如何见证?

见证,顾名思义就是看见并证明。这就意味着见证人要亲历遗嘱订立的整个过程,否则会影响见证的效力。

比如事先准备好遗嘱,等见证人来了再签字行不行?不可以。因为见证人没见到遗嘱是怎么产生的。再如,一个见证人到了,但另一个迟到了,不想等了先开始行不行?也不行。整个过程都需要有两个见证人见证,如果另一个见证人错过了立遗嘱的主要过程,会严重影响见证的效力。

规范的见证过程应该是等到见证人都到齐后再开始,让见证人看见以及听见整个立遗嘱的过程,从遗嘱人表达立遗嘱的意思以及遗嘱内容,到遗嘱制作完成,这个过程不宜有其他无关人员介入。如果是代书遗嘱,还应当由见证人之一根据遗嘱人口述代书。

03.打印遗嘱如何制作?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规定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如何制作才规范呢?

打印遗嘱是电子文件实体化的过程,其关键在于电子文件。遗嘱人应当等待见证人全部到场后,在见证人见证下,再开始在电子设备上输入遗嘱内容,或者遗嘱人口述、由见证人之一输入遗嘱内容。在遗嘱内容输入完毕后,再通过打印设备打印。

打印完毕后,遗嘱人、见证人均确认打印内容与遗嘱人表达的遗嘱内容相符,然后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更新,订立遗嘱已不再是一件忌讳的事。在订立遗嘱前多听、多看、多咨询,规范订立遗嘱,才能避免把纠纷留给后人。

法条链接

《_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见证遗嘱范文 第3篇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