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8-29 12:34:09 作者:admin

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篇1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目的

需方委托供方制造本合约所附《采购附件资料清单》所订的物品,供方同意制造需方所提示规范的物品供应给需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1、《采购附件资料清单》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需、供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供方应根据需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需方,需、供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采取月结(季结)方式的产品单价一经双方确认,原则上不变的,只有在生产此种产品的制造成本上浮或下跌%以上时,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需方或供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预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事项(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新单价经双方协商后调整,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后开始生效。

第三条 订货

1、正常订货,需方按照《采购附件资料清单》中所制定的“正常采购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供方订货,紧急订货则按“紧急采购周期”执行。

2、需方应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所订物料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供方应遵守《采购订单》约定的内容交货,除需、供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采购订单》的约定内容外,供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需方向供方发出《采购订单》后,供方要仔细审核《采购订单》内容,如质量标准、订单数量、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正常订货由供方负责人于一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需方,紧急订货于半个工作日内回签给需方。若不按时回传,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100元罚款,罚款金额从货款中扣除。若供方对于需方的 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采购订单》后4小时内通知需方处理。

第四条 包装要求

1、 包装方式和单位包装量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2、 标示要求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3、 安全防护按《采购附件资料清单》和《采购订单》要求执行

4、 当需方确切认为供方因包装标准和方式不当而对需方造成经历损失时,需方向供方提出改善要求,双方共同协商纠正与预防措施,若因改善不力导致需方蒙受经济损失的,需方按损失金额向供方要求赔偿。

5、 若供方提供的包装物需要回收时,在需方期间,由需方负责保管,若由损坏,需方负责赔偿。若供方不需回收的包装物但需方认为可以周转使用的,需方可以向供方提供周转包装物,供方在产品单价中扣除包装物的部分。

第五条 交货

1、供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并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输费由供方负责。

2、供方应按照需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供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的,造成需方生产车间工时浪费,造成生产损失的,或者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4、供方应按照需、供双方签订的《物料检验标准》或者双方共同确认的品质要求交货,若因供方责任导致品质异常而影响需方的生产进度,造成需方生产车间工时浪费,造成生产损失的,或者导致需方不能如期向客户交货而遭到客户索赔的,供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5、若为需方提供材料委托加工产品方式,供方在加工完成需方要求的产品后,如由剩余物料或不良物料时,供方应将余料、不良物料退还给需方,如发现供方有料不退还或退还不及时,需方可取消供方供货资格,需方按余料的金额从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6、若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造成需方上门提货的,提货费用(包括运输费、人工费用等)一律由供方承担,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验收

1、若需方要求供方交货时附送交货物品的《品质检验报告》时,供方应无条件提供。

2、品质验收按双方签订的《物料检验标准》执行验收作业,如双方检验方法不一致时,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需方的检验方法为准。

3、如需、供双方在订货前有封样的,需方依照样品执行检验。双方未明确检验项目按国家标准执行。

4、当物品结构、性能、工艺等发生变化而需修正检验标准或供应新物品而需建立检验标准时,由需、供方共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需方的检验方法为准。

5、需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等内容均合乎需方的要求时,需方办理入库手续。

6、未验收或无法验收的物品,如在需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供方,由供方负责赔偿。

7、 物验收入库后,物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移给需方。

8、供方将加工余料退还需方后,需方对退料进行验收作业,若发现由供方原因造成的物料不良时,供方须承担损失责任。

第七条品质保证及不良担保责任

1、供方交给需方的货物自第五条交货日起12个月内,当需方或检验机构发现由因供方责任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需方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方,供方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查明确属供方责任时,供方须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者整修不良品,或减价处理给需方(须经需方负责人同意),或赔偿需方损失费用。

2、需方在加工过程中或检验机构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由质量问题而无法加工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若批次退货率达到%以上,且需方已加工了多道工序的,供方应承担此批报废产品的全部加工费用,款项在本批产品价款中或下批产品价款中扣除(扣除后尚不足抵减的,由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若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品质标准,致使需方作为作为特采处理的,需方应将《特采申请单》传交一份给供方确认、签字,若供方确认事实则签字确认,确认后供方产品单价应下浮相关比例(具体下浮比例由双方协商达成)。

3、因供方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供方接到退货通知日3天内将货取回,并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若供方因不良产品量小货距离远等原因因而要求需方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订货变更处理

1、因需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或取消采购订单的,供方有义务配合作相应的变更。如供方同意变更,由需方以《采购订单》方式提出,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第x次根改,前订单自动作废》字样。若同意变更但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在需方和供方进行协议后,由需方调查实际状况。如确造成供方经济损失时,需、供方协议补偿的金额后支付给供方。

2、若因供方原因而需变更《采购订单》内容的,供方必须按时通知需方,若因变更而给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包括延期交货等),供方全额赔偿损失。

3、因任何一方变更导致采购金额变动时,必须由需、供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货款结算

1、 供方取得需方的《入库单》客户联供方联作为与需方对帐、结算的依据。

2、 经需、供双方协商结算实行必须提供此种发票才能办理结算(由此增加的费用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每月的 号前供方应将上个月的对账单传到需方与需方采购进行对账。经需方核实无误后由需方财务签名交采购回传。

第十条其他须知

1、需方将定期对供方供货情况(交期、品质、服务、成本单价)进行统计、考核,如供方北需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若被列入合格供应商,需方有权利要求供应商配合改善,配合改善不力的,需方可减少采购量或暂停采购供方产品。

2、需方对供方产品提出品质要求时,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力配合、满足需方要求。若实在无法达成需方要求的,应及时反馈。避免因此而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

3、需方应将本厂产品要求及时传递给供方,以便供方更好地提供需方要求的产品,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4、当需方要求供方提供采购周期表、生产能力、最小订购量、公司基本资料等文件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真实、规范、准确的文件。

第十一条 协议修订

本合约依据需、供双方具有正式权限的代表者的书面同意才可修订。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时间

本合约的有效时间是自合约签订日开始,期限为1年,但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无书面提出异议者,自合约期满日开始,自动延续一年,有关此后的更新亦相同。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

1、需方或供方拟中途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合约。

2、基于前项,即使终止合约,已确定的物品的合约仍存续有效。

3、需、供双方发生下列的事由,或判断有其发生的可能性时,双方依据书面通知即可终止合约。

3.1、违反本合约条款的任何一项,并给对方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时,

3.2、无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其无履行合约的迹象时。

3.3、一方受到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的处分,或公司重整、清算手续开始或作破产的宣告时。

3.4、发生资金减少、停止营业或业务转让、变更、合并的决议时。

3.5、受到停止营业、吊销执照或营业登记取消的处分时。

3.6、当需方证明供方用金、送礼品、请客吃饭等 方式贿赂需方相关人员时,不管有无对需方造成经济损失,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停止向供方订货。若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向供方提出全额赔偿的要求。

4、协议终止的处置:若因协议终止导致任何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需、供双方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可提报法律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以中山市小榄镇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需、供双方签名、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甲方装饰所需材料铝合金建筑型材与乙方建立供需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装饰材料供应商,品种和种类以单个施工预算为准;

2、甲方根据公司整体工程材料计划,定期向乙方提供材料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给乙方定期办理结算,期限为三个月。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材料供应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材料,并且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保证该材料是具有有效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此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2、乙方所有材料价格均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如遇到材料行业价格调价,乙方应在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下订单时告知对方,调整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退、换货;

二、验收及质量保障

1、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材料订单”及相关程序,安排所供材料;

2、乙方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下列质量保障:

(1)甲方及施工队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退换;

(2)施工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承担所发生相关费用;

3、发生质量问题纠纷时,根据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解决。

三、结算

1、乙方凭甲方(或其工程承包商)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订单”和本协议规定结算相应材料款项;

2、协议存续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赔偿金。

五、其他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验收;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否则不予价格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以附件形式纳入本协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投诉电话:签定地点: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酒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XX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

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服装辅料合作达成如下合作事宜,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服装辅料产品,乙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

2、合作时间:_______年。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一等品质量标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或甲方要求的标准执行。

三、交货日期、地点、方式

1、具体交货日期以每次订购单约定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数量

甲方可接受超出约定数量+______%的辅料货品,但实际交货数量不能少于约定数量。如果乙方因故不能按约定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交货。

五、正常损耗保证

由于订购的辅料产品存在正常的损耗性,乙方同意另外无偿提供订单总数量______%的辅料产品交与甲方。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办法

乙方按甲方所需辅料产品的款号用塑胶袋分别包装,并在袋子表面标明不同的款号、型号、规格等。要求方便计数及运输,并确保货物的完好。

七、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期限

甲方按国家服装辅料标准进行验收,规格、数量、质量等均要符合甲方订购单要求。甲方有权在交货后______日内提出质量和数量异议。在甲方提出异议后______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__个工作日以内,将协议总价款______%的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协议货品全部交付甲方_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给乙方;乙方协议货品全部交付甲方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剩余协议价款。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乙方逾期交货达到______天以上(含______天),乙方将承担协议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______天以上(含______天),乙方将承担协议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______天以上(含______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协议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2、乙方和甲方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若因一方严重违约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协议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另行赔偿。

十、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

乙方:

供应商合同与客户合同篇5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