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母子随笔(10篇)

时间:2023-09-12 08:13:58 作者:admin

夜半母子随笔篇1

坐窗边,三四点的阳光射进教室内,把我点亮,我顺着光芒蔓延的地方看向他。我看向他的脸庞,星眸闪动,阳光射进他的瞳仁呈暖阳般的棕黄色,天真,却不失少年英气,睫毛眨一眨,光影便若隐若现,微微偏头,灿烂浸上少年的发,散着阳光气息。我看向他的.课桌,左手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漫不经心地转着笔,右手托腮,慵散却不颓丧,他永远都是这样,让人感觉神圣不可侵犯,却又让人忍不住想靠近。我看向他。

我看向他,又转过端详少年的目光,咬着笔,盯着墨绿色黑板上突兀的白色数学公式,他们飘飘云般从我的脑神经旁穿过不留一丝痕迹。我再次看向他。少年还是盯着黑板,时不时用不经意的幅度挑一挑眉,唇边微微提起一点,可能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认真和什么情绪波动,可我注意到了。

窗外的阳光可能是太阳手举酸了的缘故,射进教室的角度偏了偏,加上操场边那棵老槐树的遮挡,细细碎碎的闪耀撒在了少年白色衬衫上。我看向他的衣领,整整齐齐,如此纯洁的颜色,不起一丝褶皱,就如同他这个人。

数学课下课了,黑板上的公式变成了一堆白色粉末擦掉,也还是没有给大脑丝毫刺激,我叹了口气,又鬼使神差地回过头,看向少年。他身上还是披这阳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身边是形形色色出门打水的同学,他只是静静地,用修长的双手翻阅着淡蓝色封皮的《解忧杂货铺》,像个高傲的王子,也像个透明的尘埃……我放下手中的《小王子》,就这样看向光芒,看向他,像等待什么奖励般,期待着他嘴角再次升起、眼角挑起一丝弧度,因为,我喜欢看他笑。

我看向他,或者说,一直在看他。小王子拥有玫瑰,独爱一朵。那,我会是那枝玫瑰吗。

夜半母子随笔篇2

音乐,就像露珠从弦上滑落,窗户和手指撞在竹结上,偶尔超越生命的最初形式。它给宁静的现实生活带来涟漪,让每个人都觉得仿佛看到了另一种生活,危险而美好。那是世界另一端的绽放,是来自我们血液和灵魂最深处的悸动。这就是音乐给我的感觉。人被音乐吸引是很正常的,但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音乐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即使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这真是个难题。

音乐响起时,大公击倒了整篇文章的底色,在尊严中表现出残酷和悲伤,充满沉重感的大鼓铺就了群山。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但它无知,没有悲伤和快乐。

音乐继续,就像东晓的前奏,带着些许不安,当钢琴保持平稳,一切又变得安详。声音婉转,带着古老的魅力把我们引渡到世界的另一边。那里的自然面貌从未改变,青山永远沉默,草木生气而放松,山野之间的清泉是间接的,空气中有香味,生活就像一个人自由意志的舞蹈,在天地的循环中变化。然后微风渐起,鼓声萌动,音乐如黎明之光,唤醒生命,开始第一次呼吸。

总有一些歌,能让你瞬间心碎。风一吹,一滩泉水皱了。我们在一瞬间很开心,但是看到樱花像火焰一样燃烧着世界。在沉默中,我们只需要停下来问问过去的尘埃,努力留住现在。人生只是一眨眼。这些歌,极其优雅,不应该让人感到悲伤,而应该像一个女人在层层窗帘后赢得雪的沉着脸一样平和。但是谁又能听到《十二张》华丽的衣衫下被时间渐渐掩埋的欢乐与悲伤呢?

所谓的颜色比藏青色和朱红色最优雅,藏青色和朱红色是最残酷的颜色,音乐也是如此。

清晰几乎透明的声音告诉我们孤独和希望。午后,白云飘过,星辰散于夜。我们总能在天空中找到自己的心情。

还有一些歌,像是外婆干涩的嘴唇唱的童谣。凄凉的声音配合迷离的电子音乐带来令人心碎的温暖。

音乐加速,来到古墙上一个四朵茉莉花盛开的地方。

随着音乐的放缓,古迹墙壁上的四瓣茉莉的.徽记在月光下慢慢闪耀着紫色,蔓延到只有第一滴血占据了整个天空。

一如既往,歌声洪亮高亢,旋律中绽放出难得的自信笑容。有了电子琴的音乐风格,每个音符都像跳跃着自己的生命力。

音乐给了我们太多的心动。曾经的烟雾弥漫着我们,过去的春天灿烂辉煌,欢腾的青春歌唱,所有的一切都在清晨被它用干净的声音唤醒,在明媚的阳光下懒洋洋地走着。

作曲的是人心,而音乐展现的是另一个内心世界。

我想我找到了为什么音乐有这么大的魅力,听竹子敲击产生的天籁之音的答案。

夜半母子随笔篇3

少年游,几多风流?江山似锦,美人多娇。某某诗人曾这样教过我们。可转念想想,此身此境,此时此刻,又有谁共我少年风流?

倒一杯开水,上浮几片茶叶。茶叶干瘪,任性的游着。小学四年级那年,期末考试那天早上。我那着杯“神圣”的牛奶,满希望可以为我带来好运。可淘气的你,竟然把钥匙放进去洗牛奶浴。怒火中烧,我把牛奶全倒在了你衣服上。都说好男不跟女斗,可你却偏偏和我较真,顺手就把上国画课用的墨水泼在了我衣服上。于是,考试前,老师办公室留下了我们偷笑的风铃。考试中,竟然双双中了状元。考试后,一纸潇洒的检讨还没寄给老师,学校却破产了。各奔东西,你又在哪里?曾经的玩伴,你是否记得?那些违规的纯纯的争执,竟越过无数个安纪守法的日子,让人记忆最深。

茶叶屈服了,像醉汉一样,摇摇晃晃的沉了下去。是在嘲笑我的屈服吗?我想我不是屈服,只是不叛逆罢了。我们就那样听老师的话,把那些古涩的文字刻入脑中。为做不到一道数学题而发脾气。看见室友买好吃的了,三下五除二把它抢光。“留守儿童”这个词我是不懂的,只有那次老师表扬我时说,“你看看小风,是个留守儿童却依然自信自强。“我笑了笑,在某个夜翻开了百度百科,我“被名词“了。由于成绩不错,许多朋友便“不请自来”。他们对我真诚的`笑,听我难过时胡侃,和我一起看飘雪,一片一片。我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其实就是不耐烦于等待,三年,我从没有等过谁。可中考那天,在陌生的考场,我却等了老程。“小风,我好高兴哦,你终于等我一次了!”在中考这样严肃的环境下,她确为这小事而开心,我想我以前真的应当多等等她的。可当我明白了的时候,我却没有这机会了。考上了重点中学,我很高兴,高兴的忘了说再见。

上次放假,我耐不住思念,去了本地的那所普通高中找她们玩。缘分吧,刚好碰上她们上体育课,我们聊了很久。可刚见面时,我到真吃了一惊,她们什么都没有变。连衣服也保留着离开时的样子,是怕我来找她们的时候认不出她们了吗?想想我在重点高中的一天换一套衣服的体态婀娜的同学,在看看粗制滥造的她们,大相径庭。造成这种差别的因素,心照不宣。又见到老程了,还是把头发直直的梳在一起,没有刘海,烫发,染发,她是那种掉在人群里就不见的女孩,可她的真诚却让她不平凡,让我永远铭记。

茶香飘起,杯里安静如初,但韵味悠长。新的竞争,新的家,又有了一批相见恨晚的朋友。可关于她们的回忆,竟让人羞于匮乏。年少时你是否游过?对,不再回忆,去创造新的故事。

夜半母子随笔篇4

“欲买桂花同载酒,却不似,少年游。”想来,现在吟这句词,怕是有些为时过早了,毕竟来到这世上的时间一共也还没“重过南楼”的二十年之久,又何谈“物是人非事事休”呢?只好说是“桂花载酒少年游”了。

何为少年?简而言之,不就是那个永远活在自己飞扬的青春中的身影吗?他们的举手投足间都洒下了阳光,欢乐而烦恼,冲动又冒昧。当青春燃烧殆尽,他也会藏匿于心中的某个角落。也许再也不能想起他,也许能像冰心奶奶一般,使他陪你终老……

青春如三月天的'雪花,穿庭树作飞花,盛极融枯皆在一瞬之间。那青春又是什么?是跳起来摸门框的自信,是看见鲜衣怒马少年郎的欣喜,是听见下课铃响就涌向食堂的激情,是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活力……从这首《唐多令》中,我们隐隐读出了作者二十年之前买酒赋诗痛饮的豪气:揽上一坛,往船上一撂,说走就走。这又何尝不是青春啊!

少年们必须经历的,是青春散场后的成长。而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能忘记了那个最本真的自己。《笑忘书》中有一句:“从开始笑着嫉妒,到现在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我的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没错,从一个哭着闹着的小孩到一个安静沉稳的大人,许多蜕变只有自己知道。也许,“怕得鱼惊不应人”已不会再出现,也许,不会再蹲在地上乐此不疲地找四叶草;也许,对一片片飘落的银杏叶只是一扫而过……因为已经渐渐忘却了童真——不一定是忘却,至少也已淡化。这种现象人们可能不怎么发觉,但一旦发觉,便会感到空前的无助:因为时光不能倒流,也未能铭记在心,只能将其置于“尘封的仓库”中的一隅,任其流逝。

那该如何保持这一份童真呢?我不清楚,但从文学作品中,我明白,一颗澄澈干净的心很重要,这成就了许多人。

成长的过程就像那带着桂花酒的一场少年游,只是看最后醉不醉罢了。所以,船行至尽头处,别忘了回望,带着当初的少年意气,继续向前走。

夜半母子随笔篇5

一把吉他的生活,沿着一个梦想开始行走。这是一个一个两栖歌手的步伐,不管天阴下雨,或者炽热难耐,激昂的歌声总会顺着路人的耳郭悄然而过。聚光灯下的大舞台,声声所谓的天籁之音摇曳在掌声与鲜花之下,而一个似乎看起来悲凉的背着吉他的背影在某个广场放声尽情的时候,也许,这样的歌声更有原始的韵味。很多时候,后期加工出来的东西,精致,而且唯美,却是早已失去的本身原味。即便高高在上,总有那么一天被时光沉淀。驻足一个流浪歌手的声音边缘,哪怕雨中,心里应该是有所洗涤。我更愿意称之为歌者,歌者默然,他的背影属于歌声的回音壁。

歌声是自由。在这个充斥着虚妄的时代,不仅只是肆无忌惮的追逐,还是自由灵魂的栖地。放眼凝视,穿梭在城市的歌者们,每一句属于自由的歌声都在盘旋在空中,和着阳光或者乌云,一样鸟瞰人类。即便歌者身上写满心酸、凄凉。

繁华而浮躁的城市,一步一步击毙了有着历史感的村庄,剩下一些漂浮的颗粒,被一阵风留在了城市边缘地带。城市紧逼的背后,这些歌手带着最后的.声音,踩着坎坷,逆流而上。没有冗繁的情节,半边行囊,只此一路。

看似没有方向,便朝着远方逆流而上。生活,爱情,梦想,未来,一朵又一朵的浮云般在风中蠢蠢欲动而又随风飘散。这是城市的轰鸣声,而非村子那抹炊烟。歌声总那么孤独,又那么固执,久久徘徊,继而砰的砸进自己的内心。多少尊严在无辜中泡沫而去,多少自由由此落的无家可归,畏畏缩缩。

哪一个角落还有一双倾听的耳郭?哪一个角落还有一双凝视的眸子?来的风声还是歌声,只好混淆了。

少年志,石中玉,弯曲的背影稀释在淅沥的雨滴中。记忆中,友人驻足,他的歌声飘忽于嗓音,在风中徘徊,却不知所归。夜幕袭来,人影稀疏,匆匆而过,可有知音?

我的少年呢,那唯一的风筝线轴早已不见。风估计还是儿时的风,追风少年早已远去,至而模糊。背上的行囊,渐渐空去,像一个干瘪的鸟巢,那些属于理想的雏鹰,挣开蛋壳,飞的无影无踪,还有风声依旧,还剩枯树斜阳。说也许的话,我还一直朝着路走下去,分不清夜半钟声,分不清萧瑟孤影。

水一样的少年,桥一样的身躯,唱蒹葭苍苍的嗓子是否还能吼出霸王别姬?

夜半母子随笔篇6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的名言,他曾说人生之路险而长,他会一直不懈的探索着。正如他,风华正茂的我们,怎可虚度这暖春?踏上16公里的远足路,让我们一路高歌飞扬。

沿途风光旖旎,河面上微波粼粼,远足路上的同学们在激昂的歌声里,徐徐前行;到了目的地后,更是一个比一个精彩的节目,表演的人投入专注,观看的人兴致勃勃。后来的返程,我们带着不舍,踏着夕阳的余晖,缓缓而归。

远足已经结束了,但有丝丝感悟在我脑海挥之不去。远足的'路有些许曲折,但其间没有一人掉队,没有一人叫苦叫累。这种精神令我深深感动。远足,让我想起了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是毅力,是气魄。1934年到1936年,两年的时光,能行多长的路?恐怕这个答案要问他们,红军用自己亲身的经历来告诉我们,是两万五千里!他们不过是平凡之人,百姓出身,却有着顽强的意志;他们无言苦与累,在长征路上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最终取得了胜利。他们的坚持是最大的秘籍,他们的毅力是制胜的法宝。如今的我们,如初生骄阳,也应当像他们,艰苦奋斗,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百折不挠!

荀子曾说“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正像此次的“远足精神”:坚持。这种精神不仅要体现在体育锻炼时,也应充分体现在平时的学习中。在平时,我们要持之以恒,切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否则最后将一无所获。你有好的态度和方法虽然重要,同时你也应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世上的事不经历千难万险,很难收获成功;成功的人,也大多都是经历了重重磨难才有令人羡慕的成果。所以,你想要努力,想要有成绩,不要让这些都一味的停留在口头上,付出行动,坚持不懈朝着你的目标奋斗!

现在的我们,要有好的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勇敢无畏,翻过高山不止步,跨过大海不回头,迎难而上,方能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蓝天。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风华正茂的我们不怕狂风暴雨,志向高远的我们勇闯急流险滩。让我们全心全意的收获生活的每一天,在平凡的日子里感受生活的美好,在耕耘的日子里感受学习的快乐和收获的期待!

夜半母子随笔篇7

南方小城的古树被风吹过,被雨敲打又沐浴在阳光之下,日复一日;树梢生长的叶子,碧绿晶莹又慢慢枯萎老去,最后落在土里,只剩下伸张开的干枯叶脉无声地证明曾经存在的痕迹。街灯下,秋千的影子被拉长又缩短,轻快的笑声忽远忽近,少女的发梢慢慢的越垂越长。小巷里推着自行车回家的少年,身型也越来越修长,踏上了车,终于赶上了父母的步伐。

阳光穿过百叶窗,照亮被风翻开页码的北岛诗选,窗外的男生们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毫不在意湿透了的衬衫。长马尾的女生穿着素色长裙,扑闪着长长的睫毛,脸上挂着恬静的微笑,手腕轻轻地挽在身后,肩并肩走在一起。

一路走来,经历多少花开花落,起起伏伏,也曾越过山丘,却也更多是落入低谷,值得庆幸的是我们不断挣扎爬出,终于慢慢地,慢慢地成长到了现在的模样。

可有时在深夜,开着台灯低头奋战时,远方忽然传来的汽笛声也会让我出神,趴在窗台,看这在两百余年前便在世界上盘旋环绕的中庭之蛇载着历史的幽灵奔流不息,我也会想,我这表面光鲜的背后,是否确是我想要的模样?

我的确是考入了理想的中学,我的确是在不停地进步,可又有谁知道我所承受的沉重?吉他搁在家中角落无人问津,几近生锈;喜爱的漫画小说也落满灰尘不再翻动。我是家中的独生子,虽然无人说明,但我也明白,我是承载着家中希望的种子,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总有希冀的目光在炽热闪烁,我只能选择继续前行。

我在议论文中以优美的笔调来慷慨陈词,总能赢得掌声与喝彩,可连我自己也不明白那看似高深的`论点后究竟有什么。

我明白,我在朝着一份更好的方向不断前行,可谁又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方向,那方向背后是什么?就连那一直以来作为力量之源的理想,也不过只是一个临别之际草草许下的诺言罢了!我自己可是真正拥有什么?

如此,无数的夜晚我便是这样度过,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来回徘徊,不停地质疑自己,总被闪烁的繁星迷住了眼,也会去感慨万千,这灿烂星汉,竟如此寒冷。

我消沉地想,重复,枯燥,没有目标,没有意义,作为庞大社会机器中的一枚零件而存在,这就是我从前的,现在的,以后的所有人生。

直到火车汽笛声再次响起,探照灯明亮我前方的道路。

不该是这样的啊!

在重复的学习中,难道我没有收获吗?不是的啊!我学会用理性的角度去认识世界的组成,而不是从前那些模棱两可的答案。对待历史与政治,学会用两面角度来思考,不会一味赞扬,也不去一味批判。

我在那虚假的理想身后,不也有一个从不敢向他人提及的理想?或许是不知梦的缘故,流离之人追逐幻影,可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何处不是流浪?

我们总感叹青春似水流年,可又曾注意此间的我们,正在最美的时节?

抬头看看窗外吧,多好啊,此间的阳光,此间的春风,此间树梢的新芽,此间心跳的悸动,此间你最美好的笑颜。

多好啊,此间的少年。

夜半母子随笔篇8

去年相送,余杭门外,飞雪似杨花。

今年春尽,杨花似雪,犹不见还家。

——宋苏轼

隆冬季节,大雪纷飞,像柳絮轻扬,像鹅毛飞舞,像蝴蝶翩跹。雪落在地上,仿佛给大地铺上一层厚厚的被子;雪落在树上,仿佛给树们穿上一件白白的棉衣。登楼远望,一白无际,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

在这个粉妆玉砌的世界里,一对母子来到余杭门外,少年十七、八岁,身材修长,眉清目秀,风度翩翩,如玉树临风。母亲六十开外,头发花白,眉慈目善,身披裘袄,微微发胖。旁边停着一辆马车,车上装满行装,车旁站着车夫,人高马大,看上去老实厚道。

临行,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千嘱咐万叮咛:“儿啊,你此去多日,独自在外,千万小心,注意饮食起居,劳逸结合,早起早睡,不要惹是生非。母亲盼你早日金榜题名,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也可告慰你父在天之灵了啊!”儿子哽咽着说:“娘,儿记住了,儿此去经日,不知何日可回,儿不在身边,未能尽孝,您千万要保重贵体啊!”说着“扑通”一声伏倒在雪地上,长跪不起。母亲一把拉起儿子,母子俩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言凝噎。真是母子情深何忍别,雨雪霏霏意更切。

时间不早了,车夫催促道:“夫人,千里送子,终有一别。时间不早了,该让少爷上路了。”母亲这才放开了手。少年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母亲,登上了马车。马车载着少年渐行渐远,慢慢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最后完全消失在茫茫雪原上了。雪地上只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母亲看着延伸向远方的`车辙,滚滚热泪一滴一滴无声地滑落下来。

自从儿子走后,母亲愁肠百转,寝食难安,思儿成疾。她几乎天天来到余杭门外,手搭凉棚,踮起脚尖,望眼欲穿,盼儿早归。盼哪,盼哪,冬去春来,日复一日。转眼已是暮春四月,满天的杨花纷纷扬扬似粉似雪,此情此景多像送儿远行的那一天啊!但此刻,除了漫天飞舞的杨花,哪还有儿子的踪影呢?想到远方的儿子,母亲不禁老泪纵横。

夜半母子随笔篇9

今天下午,我们看了最美孝顺青年颁奖典礼,我热泪盈眶。在美妙的音乐中,《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开始了。主持人是白严嵩叔叔和欧阳夏丹婶婶,他们开始讲述十个孝顺的少年的故事。虽然他们很年轻,但他们是家庭的支柱。

黄凤的父亲在外面工作时,从楼上摔了下来,再也没有站起来。六岁的黄凤开始承担家庭的所有负担。十二岁的时候,黄凤听说上海有一家医院可以治好她父亲的病,于是她花了家里二十七块钱,请了一个焊工焊接了一张可以把她父亲推到上海的床。住在街上,一个善良的阿姨每天给他们带食物。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上海一家军队医院免费为她父亲做了手术。由于黄凤的努力工作,我父亲的情况有所改善。在过去的十年里,黄凤的孝道感动了社会上所有的人。

还有高雨欣、赵文龙、龙华、邵帅等十位最美丽的孝顺少年。每个最美丽的'孝顺少年的故事都是感人的

鼓舞人心的人,我和父母坐在电视机前,含泪看着他们的故事。

他们每个人家庭条件都很差,父母病重,可以承担家庭的负担。他们不仅克服了一切困难和磨难,而且不放弃学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他们都过着贫穷的生活,但他们都有一种可贵的品质“孝顺”,这让他们触目惊心

感动,感动了所有人。这种精神在人的一生中是不可或缺的!印象最深的是邵帅。为了妈妈,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妈妈的生命,愿意为她捐献骨髓。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特别是高雨欣,有一个生病的母亲,家里没有经济来源靠卖烧烤为生。每天放学后,于欣帮妈妈卖烧烤到深夜,在艰苦的环境中努力学习。最后四科满分,成为全县第一。

我认为我们将来必须向他们学习。我妈妈每天都要去上班,帮我做作业。我想尽我所能做些家务来减轻妈妈的负担。我妈妈病了,所以我应该好好照顾她。

我被他们的行为感动了。我一定要向那些孝顺的少年们学习,学习他们那种不畏艰难困苦的精神,学习他们那种孝敬父母,勇于承担责任的美德。

夜半母子随笔篇10

这个假期我十分无聊,呆呆地看着前方,低头一看,看见了那张画像,一张英俊的脸,如两颗蓝宝石般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坚强不屈,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个栗发少年……

那个炎炎夏日,我在看一本书《查理九世》故事中的人物很有趣,其中的一位“配角”吸引了我,他虽然没有繁华的出场,没有主角的光环,不像dodo小队的命运那么好,但他有一颗坚强不屈的心,这就够了!他就是唐晓翼,那位毒舌少年,那位不屈少年,在不熟悉他的人眼中的“不良少年”在朋友眼中的好少年,这样一个少年,在危难之时为朋友挡伤……他是羽之冒险队队长,是dodo小队的引导者,洛基的主人,唐人街古市的主人,他有许许多多头衔,但最适合他不过的就是栗发少年与坚强不屈的好少年了。

作者雷叔对他不好,让他身患绝症,可他不屈服命运;他和于飞飞,伊戈尔,希燕几位身患绝症的同伴一起冒险,可不好的.是,除了希燕他们都死了,唐晓翼十分悲痛,但他还是用毒舌掩盖他的伤痛。最后希燕永远沉睡在薰衣草园里,他连那一句一直想对希燕说的话都没说,希就走了,他彻底不行了,但为了完成希燕的心愿,他去当dodo小队的领导者最后为了保护队员自己受伤,跳进了神泉中,雷叔可能把他忘了吧,五年了,他下落不明……

其实雷叔又对他太好,让他有一颗坚强的心,有几位一同前行的好朋友,好伙伴,让他认识了希燕认识了羽(团队),没有让他在医院等死,最后他下落不明,可能只是一个伏笔,我期待着他王者归来!

我遇到困难时想一想唐晓翼,那栗发少年他的语录使我前进“就连宇宙都有衰竭的时候,何况人呢,只要一同经过不留遗憾就够了!”“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之人苦苦奢求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你再也回不去的曾经,把握这几个字。周而复始,珍惜每天,才会拥有一个无憾的人生!”

就这样,那个少年永远陪我前行,在我困难时想一想这些句子就好像那个少年在我身边鼓励我,伴我前行。目光一恍,又看到那幅画像,那个少年,那位栗发少年与我一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