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2000字篇1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和反抗者,它好动,调皮,武艺高强,勇敢机智,疾恶如仇。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打败妖魔,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但唐僧却有些看不清事实,被妖怪伪装成的善良表面所蒙蔽,责怪悟空杀了他们,念紧箍咒,甚至把它赶走,但它还是对唐僧非常忠心,一路保护着,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终于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之一,它有着一大堆毛病,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回,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但在妖魔面前,担着保护师傅的重任之下,他也会扛起他那把九齿钉钯,勇敢的与妖魔作斗争。它就是这样,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虽然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却很忠诚。所以令读者不但不觉得很讨厌它,还觉得它有几分傻得可爱之处。
沙和尚是个老实的人,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从电视剧里他喊_大师兄_那种厚重的声音和真诚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不象孙悟空那么好动调皮,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师傅唐僧勤敏好学,悟性极高,在寺庙僧人中脱颖而出。最终被唐朝皇上选定,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唐僧先后收服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诚实善良,一心向佛,但胆小怕事,鉴别能力差。虽然没有高强的武艺,但是却有很强的毅力,坚持不懈地一直向西走去,不被困难所抵挡,直到达到目标才肯罢休,在此之前绝不半途而废。
《西游记》除了有着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还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众多情节中,我记忆最清楚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和《三打白骨精》这两回。
《孙悟空大闹天宫》中孙悟空自称_美猴王_。去东海龙宫得到_如意金箍棒_。又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最后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乏力被捉。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很多天后依然毫发无损,还在天宫大打出手。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三大白骨精》中,悟空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鉴别能力差,容易被表面所蒙蔽,所以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父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父的真心,最后还是就了师父。这些情节都非常精彩。
《西游记》除却本身引人入胜的情节外,还包含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比如,唐僧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或帮助别人,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事态反而会更糟糕。
再比如,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是能力挽狂澜的,就像猪八戒那样。沙僧和小白龙也使我明白了,班级中同样不能没有默默奉献者,也许他没什么能力,但是如果一个班级没了他们默默无闻的工作,同样是出不了业绩的。从唐僧身上我还知道了,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然而,师徒四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要吸取他们的长处,如果自己也有他们的短处则要改正。
《西游记》中这些启示都是让我们终身受益的,这也使我明白了读好书,读名著的重要性。
读后感2000字篇2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看完《平凡的世界》这部洋洋洒洒110万字的小说。读后感悟颇深,如果要一语概之,那便是“它教会了我生活,使我懂得生活是一场光荣的奋斗”。
话说回来,《平凡的世界》仅仅是一部小说,本是虚幻的,却教会了我如何现实地生活;而现实中的故事,本来是真实的,却让我生活在了理想主义的世界里。
小说中描绘的孙少平、孙少安、田润叶、田晓霞、孙玉婷、王满银等等人物,都是现实中不值得一提的小角色,如果他们生活在峨山县塔甸镇,我打包票,他们的故事连峨山新闻都上不了!但是经过伟大作家路遥的包装,这些小人物的故事顿时焕发出了活力,让全国人民都好奇去了解他们,并去为他们爱恨情仇欢笑和哭泣。我们都有这样一种悲哀:宁可花很多的时间去关注明星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愿腾出一刻钟来走进身边平凡人的世界。可是路遥不同,他做到了后者,于是他把小人物们的故事写成书,名字叫《平凡的世界》。直到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惊叹,“原来平凡的世界也可以这样精彩!”
而与此不同的是,在现实世界里,每天的新闻、电视上播出的总是那些可以改变世界的人,那些伟大的政治家、商人、艺术家、体育明星等等。无处不在的媒体给人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只有像电视里这些人一样生活那才有意义。于是,多少人带着青春的热血与激情拼命地奋斗着,麻木了现实世界中的喜怒哀乐,只为有朝一日也能像自己的偶像一样生活。但当他们被生活的担子压得直不起腰时,终究会在现实面前低下高贵的头颅。以我为例,刚毕业时过得像《中国合伙人》一样,而今却只能躺在沙发上唱《稳稳的幸福》。
是残酷现实摧毁了我心中的那座名叫理想的大厦,让我明白了所谓新闻不过是肥皂剧的一类,看着很激情,但是对现实生活却鲜有指导意义。同时,是《平凡的世界》一书,在我心中理想大厦坍塌的废墟上重建了一座名叫现实的大厦,让我试着体会到了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和伟大。
全书读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少平,因为我跟他有很多的共同点。我们都是出身于普通的家庭,毕业后都不想回家乡而执意要去外面闯荡,他去了黄原而我去了上海。他在黄原做揽工,我在上海是做电话销售,两人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廉价劳动力。然后我们发现闯荡世界可不是那么容易,又累收入又低,于是便想到了进入体制内,结果他抓出契机成为了铜城煤矿正式编制的工人,而我也毫不逊色通过考试成为了塔甸政府的公务员。铜城和塔甸,是两个边远的地方,与我们理想的生活地有很大的差距,但是经过短暂的调整我们都适应了,我们觉得“总比外面有上顿没下顿的干要好,反正这里收入又高又稳定”。虽然环境艰苦,我们却都不忘记通过读书来提高自己,我们也不想被环境同化,于是立下了目标:他想考煤炭技术学校,而我想考MPA……
就是这么一个和我的人生有如此多共同点的少平,看书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在故事的最后有一个完满的归宿:来到大城市,过上好生活,要么当大官,要么赚大钱。但是全书看完了,我还是没能等到那一天的到来。我真想提醒路遥,这可不是小说男一号该有的结局啊!但是缓过来一想,谁叫这本书的名字偏偏叫“平凡的世界”而非“不平凡的世界”呢,所以我也只好认了。
虽然故事的最后少平依旧很平凡,但是相信读过这本书的朋友定会有这样一种感触:尽管少平只是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一员,家境不好,学问不高,既不当官,也没赚大钱,但是他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他执着于自己的理想,对家庭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身边的人友善, 他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那种坚毅,坚毅中的洒脱已经很不平凡了,会使每个与他接触的人获得满满的正能量。
我们都有各式各样的目标,也都朝这个目标奋斗着,但是最终能实现目标的人又有几个?或许我最终依旧很平凡,但是我也想在平凡的生活中表现得不平凡,就像书中的孙少平一样,用自己的坚毅和洒脱给身边的人传递积极生活的正能量。或许我的一生都得在奋斗,永远过不上自己理想的生活,但是这又有什么可怕呢?生活本来就是一场奋斗。
大学毕业时我选择去上海,如今当上公务员了,我又梦寐想去北京。看完《平凡的世界》,才发现无论当初的上海还是现在的北京,对于我来说都是不成熟考虑。目前我只想多看一些书,让自己的内心沉淀透了,才能制定出真正适合自己的人生规划。
读后感2000字篇3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通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读后感2000字篇4
尽管在读书的时候愿意为一本书写下读后感的想法是如此强烈,但是我还是在提笔前犹犹豫豫,特别是读了《如何阅读一本书》之后。
在这本书之前,我试图为《论自由》写下读后感,但是因为书的序有太多太多需要一读再读的东西,序里引用的原文的很多句子,总是被我品读多次,内心给予最真诚的赞美和认可。在我读到《如何阅读一本书》时,之前阅读的场景一再出现,我知道我同意作者,但是仍旧不能够用自己的话说出来,甚至用简单的话概括出来,看来阅读还是停留在“愚蠢地同意“的层面。
如果这次我仍旧像以前一样,认为一本书好,就照本宣科地把妙言警句摘抄下来,攒凑成一篇读后感,这样的效果如同我没有读过《如何阅读一本书》一样。事实上,我之前的读后感多是这样的形式。
我还记得当初把这本书加入书架的所想:读书嘛,谁不会?况且我自认为喜欢读书,勤于读书。待到我在作者的带领下,一步一步由浅入深理解作者的意图时,还是深深被作者所应用的严谨的结构,宽容而富于理解的语言,对作者和读者的边界界定,对责任措辞的把握而折服。
当然啦,作者在教会读者读书同时,是严格把自己作为作者的身份扮演好。在书中,他们(是两个人合著的书)一再强调读“一本好书“时采取的正确的阅读方式。结构严谨自不必说,作者介绍了四种阅读层次,后一种是前一种的囊括和进阶。更可贵的是,为了前后呼应,在每个章节结束,作者列出了本章所讲的概括结构,以便读者在大信息量的情况下抓住核心,同时是自己身体力行阅读层次的最佳实践。
使用“阅读层次“而非”阅读技巧“,是在我读完之后由衷佩服作者的地方。”技巧“一词多多少少带有急功近利的意思,作者把阅读作为一种主动的有活力的活动,要有所目标和期望,这样的理念在书中多次强调:活动,需要活力,才可以阅读下去。提醒读者阅读的主动性,阅读越主动,效果越好。探索能力越强,收获越多。
阅读的四个层次分别为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和主题阅读。尽管分析阅读是在1970年再版时加入的,我认为这部分是本书写得最好,最优秀的部分。基础阅读停留在小学阶段的阅读要求;检视阅读要求在短时间快速阅读,抓住文章重点,以便决定是否要进一步阅读下去;主题阅读则是高级阶段,通常适用于准备就一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往往需要在多本著作之间互相参考,得出自己研究成果和写出自己著作。
分析阅读要求读者全身心投入阅读,我想,这样的阅读方法是阅读《国富论》或是《资本论》所需要的思想准备和方法,是追求理解力的优质阅读。阅读行为要围绕一系列的积极行动:比如了解书的主题,列出书的.纲要,诠释书的内容,与作者达成共识,抓住作者的主旨,找出作者论述,确定作者解决和遗留的问题。单单是上述这个列表清单,就足以让读者肃然起敬,而对每一步的深入解析,是要动用积极思考才能得以完成的。
除了类似笔记性质的总结规则以获取书本传达的知识外,因为是优质阅读,在读完书与作者的交互成为必不可少,作者把它描述为读者的一个应尽义务。只有获得了读者的评价,作者的任务才可以说是成功完成。书中两个章节“公正地评价一本书“和”赞同或反对作者“组织与作者交互所遵循的规则。在诚实提到”没有一本书会好到无懈可击“时,一方面强调读者需要把作者观点化为自己观点,避免成为思想的奴隶,另一方面则给出在提出评价时所遵循的规则:”懂了“是要实事求是做出评价的基础,避免了毫无理解便同意的愚蠢以及不理解便反对的无礼。尽管作者鼓励读者大胆地评论作者,做出积极回馈,但是除了基本的礼貌问题外,作者特别强调了”遵守思维礼节“的重要性,比如”在你不同意作者的观点时,要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要无理地辩驳或争论“,极力避免为辩论而辩论的倾向,反倒把从评价中学到知识的初衷忘得一干二净。
在结束阅读层次讲解后,列举了阅读不同题材书籍的办法,尽管我们不需要像赵括一样完全照搬本书给的建议,但是遵循一定的方法仍旧会让我们的理解力有所提高。书后的书单也是值得感兴趣的读者使用本书介绍的阅读方法加以实践的。
读后感2000字篇5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点曹雪芹绝对不同意。
红楼女子个个美丽,这不是他们的特别动人之处,个个有才华,这才是曹雪芹要讲的重点。
大观园里起诗社,颇有兰亭雅集之韵,这里面最耀眼的是林黛玉和薛宝钗,论文采,二人不分伯仲,不同在于林黛玉的生命里,诗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于薛宝钗却不尽然。黛玉的文字全部是个人生命的表达,宝钗的诗作无一例外是经世致用的指导。黛玉夺菊花诗魁,宝钗就来一首咏螃蟹绝唱。黛玉的《葬花吟》一字一滴血,宝钗的《海棠诗》几乎可以作为人生坐标。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薛宝钗的柳絮词就是她个人价值观的直白表达。二人合体共用一词一曲,双双登顶女主宝座。论外貌神韵、综合素质实力,其它的人物都要逊色一筹了。这里面的核心支撑就是二人在文化上和众人的距离。
红楼女子第一梯队的林黛玉和薛宝钗,之所以是第一梯队,恐怕二人文化上的优势是重中之重的。
再看第二梯队,这里面的人物包括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和妙玉。
元春同样才华横溢,血缘上,她是宝玉的大姐,文化上,她是宝玉的启蒙老师。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的文采把靠文化吃饭的那些个酸腐相公们秒成了渣。小说老是在讲宝玉不喜欢读书,不求上进,一副草囊饭袋的样子,这一回算是贾宝玉的正传,给他平反了,是曹雪芹的春秋笔法罢了。读者正叫好,元春省亲夸完宝玉果然是进步了之后,就将他的题联一一作了修改。这里至少有一个用意就是为了表现元春的文采是高于宝玉的,如此也就呼应了小说开篇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小说虽然没有突出探春的文学才华,但她在书法上的造诣在众姐妹里是最好的,尤其是她的理家之才还有家国情怀,那个年代对于女子的称谓加个“小”是很正常的,但探春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她是实实在在的“大女子”。探春赢得人的敬重,就得益于她的“才具”。
史湘云在文学水平上是可以比肩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她得曹雪芹偏爱,实在没有给她什么像样的缺点,十二钗里,她的读者缘极好,几乎没有谁讨厌甚至不喜欢这个姑娘。海棠诗,探春做得稍有吃力,宝玉干脆弄了个磕磕巴巴,湘云一来轻松两首,把宝玉都惊呆了。每次诗会,史湘云都是最积极的那个,她和黛玉中秋联诗,黛玉每有奇句,她必定要压一头才罢,读者却不会认为她要强,只会觉得她太爱作诗还有这样的活动,而且更突显她性格的可爱。湘云最出彩的几处无疑都是她大展才华之时。
妙玉是十二钗里的异数,妙玉是黛玉的一个分身,高洁孤僻比黛玉更甚,文采上,她只有一次展示,就是76回的中秋夜联诗,她对黛玉湘云的联诗给予了认可,却认为太过悲戚,于是妙玉续诗将此诗气氛来了一个大反转,由悲戚转为岁月静好了。妙玉面对黛湘完全是长姐对待小妹的态度,很有长者训导幼者之感,而且黛玉湘云对妙玉十分的佩服,说我们守着这样的诗仙却不自知。妙玉列十二钗第六位,是因为她完全不是四大家族之人,感情上,她与宝玉的关系比前几位也远得多。
十二钗里的第三梯队是迎春、惜春,迎春善弈,惜春的笔墨丹青是最好的。虽说二人在诗词上比不上姐妹们,也没有什么大才干,但是每次诗社,迎春惜春定韵做裁判,没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是不行的,加上黛钗湘探等人太过光芒万丈,显不出罢了。
巧姐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小孩子不细说,凤姐不识字,曹雪芹写她所费笔墨超过黛玉宝钗,而且她的出类拔萃的治家能力哪一个不佩服,就因为不识字,她就落到了第十位。李纨是能作诗的,只不过文采略逊,李纨孀居能入列十二钗,她出身书香绝对是她的加分项。论美丽和头脑清醒,秦可卿在十二钗里都是佼佼者,但对于她文化学识,根据她的出身,大概率和凤姐差不多,而且秦家也谈不上书香。秦可卿在私德上有失,对于她的学识曹雪芹一字不提,甚至不给于她文化上的认可。
金陵十二钗的排位遵守一个原则,就是和宝玉感情纠葛以及血缘的远近为标准。可是曹雪芹可能是潜意识,更可能是故意,让贾宝玉用心的程度,就是这个女子的文化水平的高低为依据。金陵十二钗的排位可以看作是一个文化水平的排座次。这在《红楼梦》所处的那个物化女子的时代是极其不容易的。
读者读红楼,对于读书爱书和不读书不爱书的女子,曹雪芹所给的待遇截然不同,延展到小说里,体现在贾宝玉所敬所爱的程度与之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