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购销合同(热门19篇)

时间:2023-08-14 08:20:33 作者:admin

生猪购销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马家乡初级中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屠宰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 日至 年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1 年8月3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当天采购数量甲方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

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6、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区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区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提前告知学校,如价格上涨,需经甲方确认后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鲜猪肉均应提供检疫证明。

7、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猪肉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满一个月后开出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合同事项和条款继续履行。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区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猪购销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操作单位):___________

乙方(承储企业):___________

根据《福建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经贸委、财政厅下达的储备计划,甲、乙双方就省级生猪储备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生猪储备承储基地场、储备生猪品种及数量

编号基地场名称生猪品种储备数量(头/吨)

第二条储存方式

省级生猪储备是省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而储备的生猪,其所有权、调用权属于省政府。甲方委托乙方承储活体生猪。乙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要求执行。

第三条储存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生猪储备的入栏工作,并填制《省级生猪储备入栏单》,按要求报送甲方。

第四条储备的完整和安全

1.在生猪储备任务执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承储的生猪数量充足、质量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

2.乙方必须保证储备生猪头重30公斤以上的占计划总量的50%以上,头重60公斤以上的占40%以上,头重85公斤以上的占10%以上。

3.为保证储备生猪的完整和安全,实行保证金制度,乙方按照每头生猪1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将保证金汇至省级生猪储备专户。帐户名称: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开户行:中_______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帐号:_______。

4.为保证生猪储备质量合格,由省经贸委确定的检测机构对在栏的储备生猪实行卫生质量安全检验制度,重点检查饲养用水、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尿液、疫病防治等。

5.甲方将对乙方执行生猪储备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必须给予配合,提供生猪储备商品台帐及有关各项制度、记录等资料,并允许按照规定消毒后进入猪舍检查。

第五条储备资金和费用

1.生猪储备所需资金由乙方根据承储数量,按照每吨10000元的额度向所在地中国农业发___________银行分支机构贷款,也可向商业银行贷款或以自有资金垫付,省财政按计划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补利息。

2.生猪储备生产费用补贴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乙方应于储备生猪出栏后20个工作日内申报,逾期视同放弃。

第六条轮换出栏和动用

1.在本轮次计划期内,乙方应根据育肥情况适时组织储备生猪轮换,生猪轮出后必须按时、保质轮入。

2.本轮次储备期满时,甲方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出栏计划,向乙方下达《省级生猪储备出栏单》,乙方按照出栏时间组织出栏。

3.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价格、流向组织调运。生猪收购价格原则上按全省平均饲养成本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请省财政厅扣减有关费用补贴和报请省经贸委取消乙方承储企业资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甲方调用活猪储备时,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执行;

2.乙方在承储期间弄虚作假、帐实不符、不配合检查工作;

3.储备生猪卫生质量安全检验不合格;

4.存储期限内品种数量与下达的计划和本合同要求不符;

5.乙方擅自动用储备生猪。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福建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按第四条第3款规定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生效,本轮次出栏并清算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猪购销合同篇3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

2、数量: ;

3、单位: ;

4、计量方法: 。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验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 ;

2、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和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 ;

2、总货款: ;

3、结算方式: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 。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 %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 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向阳花对方通报相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约定事项: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_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4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 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 (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第八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乡 村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5

甲方:恩施市法大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推动恩施畜牧业产业发展,带动养殖户增收,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仔猪委托乙方养殖,并提供配套物资(饲料、疫苗、药品等)。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技术指导下养猪,生产甲方所需的育成猪并交付给甲方。

3、甲方根据乙方的劳动成果并支付代养费50元/头,另外乙方享有纯利润的30%分红权,如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目标:

1、育成阶段成活率≥99%

2、饲料转化率(15—115Kg阶段):≤

3、日增重(15—115Kg阶段):≥650g

4、生长育肥阶段(15—115Kg阶段)饲养日龄≤150天

三、甲方责任

1、认定乙方是否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仔猪、饲料、疫苗和药品,并协助乙方办好领用手续。

3、甲方技术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乙方猪舍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乙方饲养管理。

4、甲方负责提供猪只运输车辆。

5、甲方每批结算一次代养费和利润分红,并在结算后10日内付清。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负责维修猪舍,购买饲养工具等符合甲方养殖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以保证提供给甲方质量符合标准的育成猪。

3、乙方负责保管生产中的猪只、饲料和饲料袋,如出现被盗、丢失和破坏等损失由乙方赔偿,其中饲料160元/袋,生猪2000元/头,饲料袋元/条。

4、乙方只能饲养甲方提供的生猪,使用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疫苗。

5、乙方养殖厂不得饲养生猪以外的哺乳动物(牛、羊等)。

6、乙方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填写相关生产记录,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乙方如出现疫情,24小时内通报给甲方,如未及时通报造成损失,罚款100元/头。

8、乙方生产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乙方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停电停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9、乙方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由于环保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1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找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为乙方提供担保,并提供足额的担保抵押,担保人对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法律责任。

11、3日之内缴纳。合同终止后,乙方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归还乙方押金。

五、合同的解除

1、乙方的养殖条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无条件将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转走,且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猪舍的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等财产为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转移,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条件将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转走,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且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污染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若由此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不负责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在养殖过程中违反防疫规定,违反甲方提出的饲养要求,私自混养或不认真养殖导致乙方的养殖成绩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或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养殖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5、合同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解约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可以对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七、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押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恩施市法大饲料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条款:

我单位(本人)自愿为乙方履行上述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条件)提供保证担保,如因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日期:年 月 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生猪购销合同篇7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南部县金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南部县嘉陵路136号)的生猪头蹄销售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年宰生猪约10余万头,平均月宰量约9000余头,其头、蹄全部销售给乙方,若甲方的生产量不能保证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购,甲方不得干预。

二、产品质量:甲方所提供生猪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过检疫检验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

三、甲方每日所产生的头蹄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收集、归类过磅,结清当日货款(其中:运费、人工、卸装车等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否则,甲方将从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合同期限:自二O一 年 月 日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若需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五、资金流量预算:300套/日×㎏/套×元/㎏×30天=元。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甲、乙双方每10日议价一次,达成共识后执行。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货源定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按《_合同法》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增补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流渡中学食堂生猪肉食用安全,遵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二条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每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定点屠宰单位证明等。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存放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当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猪购销合同篇9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签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购销合同的变更,还应报下达该计划的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规定先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再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生猪购销合同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_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 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猪购销合同篇12

甲方:

乙方: 县 村委会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斯格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06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 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家庭地址:杨柳村塘坎组身份证号:为了进一步加强郑福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以及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食堂的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生猪肉原料,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老母猪肉、老公猪肉、注水猪肉。

二、甲方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保证猪肉的质量。

三、乙方要有充足的猪肉,猪肉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猪肉。

四、乙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甲方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保证肉食卫生安全。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猪肉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自20______年09月01日起至20______年07月06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4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按次进行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xx年2月22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猪购销合同篇15

甲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猪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新鲜优质猪肉,猪肉价格为每斤____元(大写:_______)。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送货上门,保证所售的猪肉质量符合相关的规定,即拥有相关的许可证明,并及时将上述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查验。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乙方应保证甲方的需求,及时将猪肉送至指定地点______,并经______相关人员核实数量和质量后签字接收。

4、乙方应保证所售猪肉的安全事宜,保证所售猪肉安全卫生,符合相关要求,若因乙方所售猪肉存在污染或有害、有毒药物,给甲方食用人员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所售猪肉,甲方按月结算,现金支付。但乙方须及时提供正规发票,保证甲方能按月入账。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本合同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8、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新安边学校师生食堂,猪肉的供货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或没有,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定边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由乙方供货票据,经甲方负责人核对后,每学期末结算。

七、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_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篇18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生猪屠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_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甲方所提供的猪肉必须绝对保证质量,由屠宰场定点屠宰的猪肉,通过执法部门检验合格的猪肉,杜绝病猪肉、灾猪肉、注水猪肉等。如在分割时发现有针头、有虫或大面积内伤的猪肉,乙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顾客投诉或严重后果,损坏乙方声誉则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3、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乙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的证书,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格。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脱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三、 结算方式: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一项第三条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立即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延迟交货或延迟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付违约金。

五、 本合同自年 月 日生效至年 月 日结束。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 合同期满后,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猪购销合同篇1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临武县盛达超市文昌路店,猪肉的供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销售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每日必须按甲方的'定单量供货,乙方每日所供猪肉超出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拒收超出部分,如乙方每日所供猪肉低于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处罚乙方200元每天。

三、乙方所供猪肉,每头猪只能有一副下水,如乙方乱搭乱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乙方所供猪肉出现半边猪肉时,第一天不搭下水,第二天搭整头猪的下水,但第一天的猪和第二天的猪,大小应该相差50斤之内。

四、乙方所供猪肉中猪肺不按重量计价,按每头猪肺10元计价,如猪肉供货价格跌到元每斤以下,则猪肺按8元每头计价。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价不得高于临武其它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须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升,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涨价。

八、乙方不能与盛达超市城东市场店,猪肉供应商合伙、联营等,如发现有以上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

九、乙方供货前需缴纳2000元押金。如乙方违反以上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并取消合作。

十、甲方每天下午给乙方核帐,第二天结前一天的货款,如有特殊情况可延缓。

十一、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即日起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