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散文随笔(热门17篇)

时间:2023-10-16 09:10:51 作者:admin

玫瑰散文随笔篇1

“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让人够心悸的。

就说杨玉环吧,天生丽质,惹得贵为天子的唐明皇茶饭不思,夜寝难眠。他煞费了一番苦心,硬是把身为儿妃的杨玉环弄到手。于是,“春从春游夜专夜”“三千宠爱在一身”,以至于“从此君王不早朝”了。结局怎样呢?渔阳发难,天子西逃,绝代佳人,视为“祸水”,虽然“长生殿”的海誓山盟犹言在耳,贵为九五之尊的李三郎也只能在“六军不发无奈何”的情势下,眼睁睁地看着美人香消玉殒,命归黄泉了。

假如没有“安史之乱”,李三郎和美人玉环又会怎样呢?

人会老的,而美人老得更快!假如杨玉环人老珠黄,步履蹒跚,不能跳“霓裳羽衣舞”了,李三郎还能“春寒赐浴华清池”吗?

再说一个故事:

汉武帝宠幸的李夫人病了,这消息让后宫粉黛八千的汉武帝知道了。一天,武帝心血来潮去探望地。李夫人蒙被盖头,始终不让武帝看她病中的模样。

汉武帝怏怏而别。

李夫人是聪明的。过后,她对人说: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爱驰而恩绝。果然,李夫人死后,留给汉武帝一个遗憾,一个美好的回忆。就是这个遗憾,这个回忆,让她的亲属、子女享受着不尽的浩荡皇恩。

美,本身是没错的。造物主那么慷慨地把美丽赋予青年男女,又是那么吝啬地从青年人身上一点点地收回这份光彩。“自古英雄如美人,人间不许见白头。”古往今来,只听说过年芳二八的佳丽,谁见过“倾城倾国”的老媪!

人性就是如此的冷酷;

生命就是如此的无奈。

玫瑰散文随笔篇2

推开医院病房的门,病床上躺着一位女人,目光呆滞,神情疲惫,头发凌乱的散着,悬挂着的液体在一滴一滴的缓慢流动。看到我们进来,她绝望地双眼流出了一行眼泪……

我想,她应该是绝望的,或许是绝望的。

最近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几天前的一次宴会上。一个同班同学在饭桌上提到了她,当时同学说:你们还记得我们班的王萍萍吗?我赶快回答:她是我在校时最要好的朋友。请问她现在在哪儿?同学说:非常不幸,听别人说她住院了,脑溢血。我的头“嗡”一下,急问:她怎么样?在哪个医院?同学说: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我打算去医院探望她。我说记得我们俩一起去啊!

萍是我的高中同学加同桌,说起她,使我又一次想起高中时的生活。接到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我很兴奋,自己可以继续升学了!我在心中喊着,迫不及待的等到开学的日子。开学的那一天,我去的很早,走进中学那道长长的陡坡,踏入校门那一刻,一种神圣和自豪就一股脑儿的袭来,我好奇地参观者学校的花池,操场,教师宿舍楼,食堂等。在去班主任办公室报到的时候,我遇到一位和我一样梳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她的头发又黑又顺,一排整齐的刘海下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眼睫毛也是又黑又长,随着眼睛的转动,一眨一眨的闪动。她抬起头与我对视的那一刻,我看见了她脸上那对迷人的酒窝,她甜甜的对我笑着,露出满嘴洁白的牙齿。她真美,她就是一朵美丽的蔷薇花!我在心底里这样想。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我们俩就形影不离的一起作伴,从此后我俩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班级摸底测试后,班主任提议根据成绩的排名来挑选自己的座位,我们俩不约而同的挑选到教室里的中间第一排。同桌就这样产生了。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研究课程中遇到的难题,一起去排队打饭,一起在熄了灯的教室里加班,一起到宿舍里休息。她家住在刘村,在一个星期天她带我去她家玩,从她家的院子里就能看到对面麻姑山清晰的山体,她带着我一起爬山,走在山间小路山,一边给我讲着山里的野猪,一遍给我讲着去山上采松子和拾核桃的故事。我很羡慕她,住在离山近的的村子,每次回家还可以路过那条河。她总是笑笑,一双迷人的酒窝,并露出那洁白的牙齿。

第一次在学校里收到情书是高一的上学期,当我拆开那封转交到我手上的情书时,我傻眼了,害怕了,不知所措。因为写情书的是高三年纪的一个混混,我们做为学弟学妹的都知道他的名气,远远地看见他大家都会躲着绕着他走。像这样的人我躲都来不及呢,却收到了他的情书,接受吧,自己不可能欣赏和喜欢他的。拒绝吧,又怕招来什么后患。我把那封信给萍看,她看完之后很镇定的告诉我别怕,邪不压正,她相信那个男的不会对我怎么样。我忐忑不安,她就一刻也不离开的陪着我,使我安全度过了那段恐慌的日子。

再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每天课程结束后,我俩一起到操场边,到田埂上说出心底的那些小秘密和对未来的憧憬,在夏日的夜晚,我们一起去允河边乘凉,形影不离的出入在校园内外。

高二,学校开始分班,文理科分开。因为她喜欢理科,我喜欢文科。我们不得不分开,1988年高考结束后,所有同学各奔东西。因为那个年代也没有通讯工具,我们就失去了联系。我的脑海里一直存留的还是那个瘦瘦小小爱笑的一双大眼睛,一对儿甜酒窝的萍。每次遇到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我就打听她的消息。只听说她在几年前去了北京打工。

前几天遇到的那位同学还补充的说了一些关于萍的消息:萍高中毕业后与同村的一个高中同学结婚,从结婚以后她的男人就一直生病,所以家里家外的一切事务都有萍来承担。我想到了萍那瘦小的身躯,想到了萍那美丽爱笑的脸庞,想到了萍的那双酒窝和笑容里露出的白生生的牙齿。萍,你那弱小的肩膀如何能撑得起那份重担?同学说萍胖了,胖的任何人没有认出她的模样,说她少了一只手,现在带着一个假肢。我的心在收缩在滴血。懵懵的听着同学在讲:萍的家里不好过,看着同村的人都出去打工,她也跟着大家去北京打工,到了北京的第一个月,她的手就被搅进了那台搅面机里,绞了个粉碎……我想象得出萍当时的觳觫和痛苦,也形象得出萍失去右手后的艰难和困苦。我怎么也想不通那么好的一个女孩怎么能够这样命运多舛,屡遭磨难呢?

我心中的蔷薇花,现在的萍你还好吗?几天来总在设想着见到她的一幕,我急切的想知道她是不是在期盼着身体赶快好起来?她是不是还在考虑一家人的生计?她是不是也会想起高中那段生涯?她是不是还会记得我?她是不是还有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和迷人的酒窝?还有那些笑起来白生生的牙齿?蔷薇花,我盼望着见到你的那一刻,蔷薇花,我祈祷着你的病痛尽快消失。蔷薇花,我期待着你的坚强打败病魔!蔷薇花,让我们重拾今生的姐妹情缘!

玫瑰散文随笔篇3

它没有盛开在一花傲骨风霜的冬季,但它却傲骨在群芳的春季;它没有生长在淤泥的池塘里,但它却深深扎根于土地,它没有像天空一样纯洁的颜色,但它却生于世俗而高于世俗。它,就是红玫瑰……

红玫瑰,生长在百花争艳的春季,烂熟透红的颜色,让人莫名的颤动,有人说它热烈,有人说它平庸,而我却觉得它就像文字一般,生于世俗而高于世俗。

第一次喜欢红玫瑰是因为一个故事:一个女孩爱上宁夏城市里的一个人,重庆到宁夏,是17655的距离,因为这种距离,让女孩的爱显得有更多的不安,她每天会折一只千纸鹤,然后写上思念于心情,她说等到明年玫瑰花开的时候,她就将千纸鹤邮寄过去。当时的我,特别不理解她,等一个无果的未来值得吗。四年后,一个玫瑰花开的四月,她跑到红玫瑰花束的中间跟我说了一句话,她说:“我就像世俗里盛开的红玫瑰,卑微到尘埃下,然后开出花来。”也许,就像她而言,她骄傲的面对各种世俗,就像红玫瑰面对世俗平庸时依旧以自己最世俗的色彩去参与属于它的骄傲与卑微。当玫瑰快要凋零的那一刻,它仍旧用鲜活的刺保护着自己脆弱的骄傲,我们没办法改变自己的容颜,便改变自己的精神,因为,任何一种美,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红是朱砂痣烙印在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了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了激动,是否轻的太沉重,烂熟透红空洞了那瞳孔,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有终,玫瑰的红,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我想大概也只有这首歌能够描述我心中的那一枝红玫瑰吧,平庸的红,被世俗软禁的红,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那种红,不是一种颜色,是对梦的执着,那种茎干上的刺,不是伤害别人,而是保护自己,保护一种骄傲……

人们总爱用花表志,却因为爱梅兰竹菊、莲荷柳绿,而将玫瑰说成平庸,是因为它生在百花盛开的季节,而恰巧它又是最耀眼的那一簇吗?因为在一大群贤智文人中,做不了最耀眼的那一个,就更加爱上隐居贤士,也许你爱上的只不过是独自一人的珍贵,而忘记的是众花时的努力……

但愿,能做红玫瑰,即使受伤也能骄傲的呼吸,无论有多受伤,都能用玫瑰的刺保护自己,不管在多尘埃的世俗中,仍旧能够做一个生于世俗而高于世俗的人!

玫瑰散文随笔篇4

今天早晨又看见一个卖玫瑰花的,急忙跑出去买了一把,拿出放了好久的玻璃花瓶,洗净灰尘,花瓶又现出晶莹的光彩,把玫瑰多余的叶子都剪掉了,然后把这一瓶散发淡淡幽香的玫瑰放在收款台上,漂亮的红色,沾满水珠,饱满的诱人的花朵,偶尔抬头望去的时候,就让自己的心情多了一分美丽,一分憧憬,一分快乐,一分幸福。温馨自然而又浪漫,用来点缀平淡的生活。 玫瑰已经不是情人节的特有,那是一种心情,一种极至的美丽。没有什么原因。只想表达自己对自己的情怀,一种玫瑰的爱。

没有人关注你的时候,你不能忽略了自己对自己的关注。没有人安慰你的时候,你不能在红酒中沉醉自己,自己创造生活的浪漫,给自己心灵上的一丝安慰。

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桌前与玫瑰对视。就这样久久的、不言不语的,聆听着一种空寂的声音,守侯着一份花开的心情。

我喜欢在一大堆玫瑰花中,慢慢地一枝枝挑选着的快乐;喜欢偶尔不小心被花刺扎进手指的疼痛;喜欢看那重重叠叠的花瓣堆积出来的色彩炫耀着我的视觉;喜欢花骨朵儿上晶莹的水珠突然串入眼帘的惊喜;喜欢满手都沾满玫瑰香味的满足……这样的感动如同在时光的轮回中,终于寻觅到牵手一生一世的恋人后的甜蜜和幸福。

喜欢玫瑰在盛开时妖艳夺目,凋零时凄凉婉转。

当花儿凋落的时候,我似乎还能听到玫瑰留在往昔中轻声的哀叹:美丽不再来。这样的声音是那样的空灵那样的恍若隔世,反反复复诉说着一个结束的故事。眼前的玫瑰娇艳欲滴,我却仿佛听到了一声声幽幽的啜泣。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意味着青春和梦想的终结。

玫瑰散文随笔篇5

这夜是静的,如此静谧;这夜是醉的,如此沉醉。这夜是你的,美丽的姑娘,我总在疑心,夜只为你而来。为你落下夜幕,为你捻亮萤火,为你静谧如诗。

你在这夜里,在这月光泼洒如淡墨水彩画似的夜色里。不知是,你走入进了夜色,还是夜色里走出了你。我竟然,无法将你与夜色个别出来,以至于,混淆了你与夜的美丽,不如,就此糅杂在一起吧。但凡美的,又如何分辨得出呢。

画面似摇曳的萤火,凹凸间,你主宰着欢乐奏响的主题,牵引着想象,行走在夜色里月色里无限空间里。

暗自的,遗憾着词汇所无法描述出的美妙。只好随着你的一颦一笑,而铺展开冥思神往。彳亍在朦胧月色笼罩下的葱茏林间,让神思任意神游,无拘无束,恣意张扬。

淡淡,好似嗅到了蔷薇的香,芬芳,幽幽。也只是,稍微一轻嗅,早已是,一种甜香馥郁袭满了肺腑。哦,眼见着她,一位美丽的少女,她身穿白色轻绡似的绢纱衣裙,似一朵盛开的白荷莲,在月夜里的微风中,慢慢地在绽放。

好似能听得见,窸窣的裙摆舞动,好似能看得见莲荷在水中娉婷。那环绕的蔷薇,在四周散香围拥,那夜莺在蔷薇花间歌唱,那水中的浮萍飘来荡去,那菖蒲醉人的绿色枝叶,在流水间,舒展而摆动。

如果没有风,那些周围蓊蓊郁郁的树木,就会显出神秘与深幽,依傍在,黑魆魆的山脉间。而,轻轻的夏风吹来,让这一层神秘的面纱慢慢揭开,一点点的揭开啊,一点点地暴露在我的眼前。

月色的晕光里,我好似触摸到了那肌肤,凝脂似的柔滑,好似听到了那细细的呼吸均匀,好似嗅到了体香的气味,清香袭人。好似被一只手牵起,好似被一叶小舟载着,穿过荷叶田田,隐蔽在蔷薇的繁花茂叶下,听一曲笙箫,在夜莺的歌唱声里跳跃着最强的音符。

而那声音,都被神秘的力量聚拢在宇宙里。不招摇,也不彰显,很少被谁人听得去。周遭只有宁静,只有风儿在夜的霓裳里,似仙子一样穿过。

我想,这定是一个梦,否则,怎么会如此幽静。我想,这定不是一个梦,否则,怎么会如此真切。我被牵进那样的景色里,我情不自禁的来到了少女身旁,我同她一起坐在月光下,我同她一起想着心事,赏着月色,看那蔷薇慢慢盛开。

或许,今夜有人如约而来;或许,只是恰巧路过。亦或许,谁也没有来。只是,月光在蔷薇间行走,将满腹清辉洒在蔷薇的每一瓣花瓣花蕊间。

又有什么呢?不会影响什么的。我依旧感受着夜的静谧,依旧轻嗅着蔷薇的清香,依旧欣赏着月色下美丽的蔷薇,与白纱少女仙子一样的飘逸神彩。

想象那是一只白色蝴蝶吧。在蹁跹,在歌唱,在等待爱情的到来。想象,那是一个美丽的精灵吧,在飞舞,在游弋,在温候着爱神的临位。

此刻,夜露频滴,一滴滴在荷叶间滚落,绿蛙在荷叶上蹲伏着,两只眼盯视着一只只蚊虫。蝉在垂柳间,拼着命似的嘶鸣着,好似足能够将一片片月光,扯下几片来覆盖在田田的荷叶上。给荷叶一件月纱薄衫,让荷,不再裸露,不再被露水侵袭,不再被风儿撕扯,不再被水草缠裹。

荷叶,许是被感动了。于是,擎着一曲曲小夜曲似的梦乡,在波光粼粼的湖泊中翩翩起舞。此刻,月更加明亮,蔷薇也越加的娇艳芬芳,那白蝶似的少女,宁静的似一副画儿,幽幽地坐在岸边,凝神冥思,好似醉在自己的梦幻里。

你在思念谁吗?还是在回忆起你和他的往事?或是,你思念起来你的故乡了?那么,我又是谁呢?我究竟与你隔着一层什么?是山?是水?还是蔷薇的一缕缕香?

此刻,我只想站立起来,慢慢地,一步步向着你靠近。我想看清你的面庞,我想解析你的思想,我想知道你究竟为谁而来。

清清的湖水,翠绿的蒹葭,丝丝缕缕的夏风,一尾尾游动的红鲤,一对对缱绻的紫鸳水鸟。都在这月下醉吟浅唱,都在这月辉中升起无限遐想。

月升中天,分外明亮。蔷薇在月辉中格外美丽,一朵朵在翠叶间举头望着天,好似问着明月:今夜谁与谁遇见,谁与谁邂逅在湖畔?蔷薇花语,拨弄我心弦。仿佛间,一道闪电穿过脑海,击穿了记忆隔层,打通了封闭的隧道。

立在少女眼前,我看清了,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原来在我梦中,她还原我的沉酣旧梦,引我再次来到了相思湖岸。

往昔,撕裂开了沉睡的茧。一时间,我失去了在我而来的一叶小舟,消失了笙箫音律。忽然间,一只只被相思束缚的蝴蝶翩翩飞出,白色蝴蝶将我与少女合二为一。

荷风习习,月光融融,清清湖水,那消失的一叶小舟再次飘来。他就在小舟上,吹着他的笛,衣袂飘飘,抖擞精神。

他好似早已见过的,几生几世,蔷薇盛开时候。今生必须相见,不是邂逅,却是重逢。多少次梦里之手,多少次蔷薇香溢了琥珀醉盏。小舟停靠湖岸。

明亮的月光映着年轻的脸庞,横笛一曲抛红豆,粒粒豆红相思惹。我秀色可餐,他笑容可掬,我羞羞答答,他脉脉含情。我交叉双手襟前,不知所措,一时间,不知说什么。他微微一笑,跳下小舟,一点也没有生疏之感。

说来,爱情早已是天注定,否则,怎么会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偏偏遇见他。说来,爱情总是如此传奇,否则,又怎么会相看两不厌,彼此心中,对方是最美,无可挑剔。

月亮,多情的照临着湖水,湖光月影中,一对人儿,牵手湖岸,相诉着彼此的许许多多。相见恨晚吗?没有那么贪,只要相见就很好,相遇恨迟吗?也没有那么不足,只要相遇,就是恰恰好。相见不逢时吗,没有那么多隐晦,只要相见了,就是美景良辰。

月淡淡,蔷薇幽幽。许多爱与不爱,都不必强求,许多不爱与爱也都不必非要个理由。因为爱,会令人义无反顾,因为不爱,也会令人冷酷到底。爱,不是强求,不爱,同样是,也强求不得。

我只是,相劝那些迷失在爱海里的人,回头是岸。当爱去了,早回头,说不定,你的爱,就在下一个路口。那失去的本就不属于你的,你的不会失去,始终会在你的手中。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蔷薇月夜。或迷幻,或真实。或悠长,或短暂。关键是,在那蔷薇月夜里,你的爱,不再迷茫,你真切地握住爱的手,一起轻嗅蔷薇,一起荡起月色小舟,一起驶向爱的海上。共同寻到爱情的幸福,与甜蜜。

玫瑰散文随笔篇6

蔷薇花开了,在春末夏初的时节。记得你是最爱蔷薇花的,粉红色的,堆满墙角,那是清晨第一缕阳光浇灌的地方。我知道。

风中弥散着蔷薇的香气,像是久远的回忆从花蕊中酝酿出来的一般。没有声响,却历历在目。

我靠着你家纯白色的篱笆,看着蝴蝶戏舞于花间,花苞上鲜嫩的水珠,还有你认真浇花的模样。我开口说喜欢你。背景是一片蔷薇篱,我以为的完美背景。

“对不起。”没有下文。

放下水壶,打落了几朵花。地上散落着花瓣,花瓣上噙着水珠。

“为什么?”我开始打颤,靠近指甲的篱笆上的白漆被我刮落。

你显得有些踌躇,“只是我们不合适,并且我也不喜欢你。”几个简单的字掷地有声。

“你都没好好接触过我,怎么知道不合适。”我想我在逞强,声线都有些沙哑。

你没有说话,眼里是与我相隔万里的目光。看着风凌乱了你鬓角的发丝和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垂下了头。

我拾起花瓣,珍藏了数个春秋。

现如今每当我看到蔷薇花时,都会想起那个午后,纯白色的篱笆,粉红色的蔷薇花,打落的花瓣和水壶。

就好像我熟知每一朵花有多少花瓣一样,我也清楚牢记你说过的每一句话中的每一个字符。

“回忆总是会在我们不留神时翻涌,在独处时更是会被加深。而在一次次的回忆中,印象渐浅,回忆的内容却被潜意识地美化。”我记得这是你在浇花时跟我无意中说过的话。

我打开窗,把风带进,吹散室内窒息的空气。俯身看着窗台下郁郁葱葱的蔷薇,呼出一口气。那是刚种的,粉红色,就像是我回忆中的那片蔷薇一般,永远的茂盛。

你的身影在我每一次邂逅蔷薇花都会被浓烈地渲染出更为深刻的记忆,而回忆中被美化的不仅仅是内容,我想,美化的其实更多的是我们的情感,对于往昔不忍割舍的情感。我们回忆更多的是自己内心深处刻下永久烙印的事件,之所以会被美化,大多因为勾起的回忆或多或少曾是我们所向往与倾慕的。被它惊起的敏锐思维会一次次加深对它的细致刻画,这样回忆中特别的总会在无形中被美化。

回忆中的蔷薇已随风永驻进心里。

而今我也会学着你一样在午后拾一把水壶。只为让美化后的回忆长出更好的花蕾。

玫瑰散文随笔篇7

你的向往和梦想,从不必向外追求,因为,它一直在你心中。

昨天,我又看了一遍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每次读来,都有一种新的感觉。唯一没变的,是我喜欢的人物依然是玫瑰;当然了,狐狸也是,因为他教导小王子要对自己的玫瑰负责。

在故事的最后,圣埃克絮佩里鼓励读者问自己一个问题:羊吃没吃掉玫瑰?我不禁问自己一个类似的问题:别人偷没偷走我的玫瑰?

我的母亲很注重养生,她认为没有健康,就不要想别的事情。因此她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一名医生。她的愿望有点太强烈了,有种强迫性的意味。以至于我一谈到我的向往和梦想,她就来一句:你纯粹是个傻瓜。我身边的朋友,亲人会说学某某专业好找工作,找某某工作好赚钱又轻松。我现在突然感觉这些潜在的其他人的羁绊,像是在为我的玫瑰喷洒香水一样荒唐且不切实际。

这些外在的因素,在一点一点的腐蚀我的意志,几乎让我失去方向。他们想把我的玫瑰打造成另外一番模样。他们更注重眼睛能看到的东西,花瓣,颜色,枝叶......于是有了人造玫瑰。它们没有香气,没有刺,没有刺的玫瑰就是无法保护自己的脆弱的玫瑰。我认为它们一无所有,只有一副永生的躯壳。这样的玫瑰看似拥有了所有的繁华,其实它承载了所有的空旷。正因为它们的存在,更凸显了真玫瑰的价值。

你相信玫瑰会说话吗?我知道这听起来可能会有些匪夷所,但是真相不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吗。既然你一生下来,其他人就告诉你他们不会说话,你为什么不能让自己相信它们会说话呢?是的,这里的玫瑰是梦想是自己的心灵也可以是其他,当我们真正学会聆听自己的声音时,其实也就明白了对自己的玫瑰负责的含义。

玫瑰方能称之为玫瑰,只因为它的香气,。又到了玫瑰飘香的季节,它的香气对我来说愈发强烈起来。我的意识也更加清醒,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不能让它在最美丽的年华,姿色消损,香气殆尽。

从这个夏季开始,我要去做回那个真正的我,那个不忘初心,一览无余去追求梦想的我。

玫瑰散文随笔篇8

凄零白雪还未完全散去,已被挂上笑脸的新春吻醒昏沉的睡眼惺忪,漏出一块块的受宠的土地,像极了起了雀斑的脸。

向苍天招魂,宣誓苍穹,声音在宇宙古墓上空回荡。

时日轻盈如梦。万物吐丝泄漏久违的可爱,只是那株蔷薇花只剩半截残绿支撑着。

第一次相约,在华丽的长满笑脸的碎石路上,鹅黄隐约,泛着浪漫的迷蒙气息的路灯将身影收拢,潜藏眼底的昏黄缀亮了那条长路。

柳丝缭绕,沾起俏皮的发丝,披拖着薄绿轻纱,你的脚步踏乱了春的节奏,害羞的你低垂,隐于胸前的幻影,将春调笑。

迷恋着你,追随着你,想一世融进你的身,常伴你左右。痴迷着,那随风的倩影软酥了奔腾的血管,用我的热血筑起你灿烂笑容。

玫瑰散文随笔篇9

这朵花不应该叫蔷薇,应该叫做雨薇更贴切。许多年前记得她说过,她喜欢下雨的天气,同样我也喜欢下雨的天气,不同的是我喜欢下雨天,一个人静静的去看自己亲手栽的那朵蔷薇,那种感觉很是安详。看着花,思念着那些种种的过往,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与她起初并不熟悉,初识的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并不很好,做事迷糊,经常出错,错着错着自己就生气了,呵呵。想起当年的场景,嘴角微微翘起,轻轻摇头,真的很傻的一个女孩子。那时,没觉得她很漂亮,只是样貌很是清秀,皮肤虽然白皙,却并不诱人。当年初次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记得她的名字,或许她连我的名字都不是记得很清晰。走了之后,我最要好的闺蜜和我聊天的时候总是不时的提起她,天长地久,这个女孩子的名字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了,当时会不时的想起她,可惜怎么去想,也想不起她的样子。再后来,又一次的回去,换来了无尽额忧伤,那时伤心欲绝。

这个时候我们相识了,真正的相识。那时她也很伤心,对我说我们一起疗伤吧。我很傻,谁对我交心我就会对谁好。仅仅是一句戏言,我当真了。我和她说,我当真了,你会答应我么?她说不想负我,我信了。我说,我不逼你,等你两个月,你走出去,我走出来,然后再再决定在不在一起。那两个月,我等了,一转眼,两个月就过去,时间是不会骗人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再一次的离开,可我们已经不仅仅是初识,已经算是相知了吧。

记得那一次我认为是我人生中最温馨的一天,她,我,还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三个孩子,对,就是三个孩子,你们没有看错,对于那位大姐来说我们仅仅还是孩子。那一天去她家吃饭,我们吃的饺子,她们几个女人一起包的,我也在一边打下手。那一幕幕,每一次回忆都伴随着泪水。不会再有相同的一天了,再也不会有那种温馨。那晚我们喝的红酒,有什么样的场景比的上佳人醉酒更美丽的么?那晚圆月当空,两个人醉着酒,压着马路一起回家。我知道,从那天起,我不会再忘记这个女孩了,她能给我想要的温柔,我未来妻子的表准也是她这样的。喜欢上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在等待中慢慢的发现她的美丽。

真正觉自己爱上她,是从那年的六月的一天,阳光明媚,蓝天,几许白云。我带着她说她要的小狗,去找她。家里就她一个人,她请我上去做客,我们一起看喜羊羊,那是我第一次看喜羊羊。一边看,一边和她聊聊了几句,可能是因为前一天她上班的缘故,她却是睡着了。我悄悄把电视声音调小,一个人在那看喜羊羊,其实挺有意思的,很适合我这种单纯的人看。里面有一个美羊羊,和她很像哦。不觉间开始偷偷的看她,睡的的可真香啊。朱唇,皓齿,因为贫血白皙的脸庞,芊芊素手,睡姿撩人,呵呵。不觉间看的痴了,当时真的很想亲她一口,对于她的尊敬和我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不允许我这样做。

短短的两个小时,注定了我这辈子对她的感情。爱且敬,还有她的那丝神秘,是最吸引我的。说到她的神秘,是因为我们彼此的故事都向对方诉说过,她能把两年后的事情,说的一丝都不会差,现在的一切也证明了她的话语。一个不折不扣的预言家,无论你们信不信,至少我信了,因为这是真正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因为种种原因,她离开这座城市,我很伤心,那种情感让我决定如果在我思念的时间内她还不出现,我就去找她。她骗了我,她说她永远不会回来了,直接把我对她的感情,掐死在了萌芽状态。我尊她,敬她,信她所说的每一句话,也因为她曾经的那句不想伤害我,我对她的决定很是尊重。时隔一个月,她回来了,可是她告诉我她没有回来。再后来因为一个代号,我俩吵过一次。那次我也生气了,因为她骗了我,让我失去了一次和她在一起的机会,唯一一次机会。整整一年我们没有见,时隔一年再相见,是因为我和那个不该在一起人在一起了,我想告诉她,我和这个人在一起了,我很开心告诉她我所谓的伪幸福。两个个人一起吃了最后一次彼此同时都还单身最后一次晚餐,她陪我喝了最后一杯酒,彼此诉说着对方现在的幸福。吃完饭分开后,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但有所求,竭尽所能)。一个用一生守护的誓言。

她不是我最爱的那个,却是给我回忆最温馨的那个。我们没有过开始,没有过结束。她给我留下的仅仅是那些回忆,每次伤心的时候,想起她,心里就会开心一些。许多时候,很难想想这个女孩子是否真的存在过?我不是很确定。她这样一个性格虽然迷糊,可是在对待事物却很清晰的女人,真的出现在我生命当中么?因为当年的犹豫我错过了最该追求的那个人。她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适合我,偏偏就这样错过了,如果说现在最后悔的是什么,就是当年那次逝去的机会。

亲爱的,雨薇,这个世界上知道你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人只有我。一切都是虚幻的,这一生或许只会在梦里重温那美好的回忆了。那一天,我没哭,笑着离开的,因为彼此都懂得对方会很幸福。一辈子的朋友,比一辈子的仇人要好的多,至少彼此内心想到对方的时候,嘴角是会微微翘起。

三天,三天之后转为私密。希望你能来看到,回忆起当年的那场景。呵呵。

玫瑰散文随笔篇10

许多年的情人节,云淡风清地走过,孤单的日子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我已经习惯不去遗憾,不去伤感。

那时走在街上,匆匆忙忙的人群中寻找不到心中的爱恋,其实,是否伤心,是否疼痛,都是别人的感受,我不愿去懂,也拒绝感受。

玫瑰花瓣洒落在记忆的底层,那些没有玫瑰相伴的情人节,我心如止水,沉静如初,曾经失去太多的心情故事,没有抓住,也没有珍重,但我知道我会相遇我的传说和我的缘分。

有人说玫瑰是情人的血染红的,那是个很远古的传说,很凄美,很疼痛。越是千古绝唱,越是充满了浓浓的感伤,而玫瑰在手,什么也不用说,就已代表千种风情,万种心声。

其实,也许玫瑰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份爱恋,还有祝福和期待,等候别人的承诺和誓言,等候一份天长地久的相依和相伴,甚至那海枯石烂的真挚诚意,以及相守一生的期待和盼望。

一直很喜欢玫瑰的感觉,一种很飘逸,很雅致,也很浪漫的心境,红玫瑰的艳丽,黄玫瑰的典雅,黑玫瑰的高贵,白玫瑰的清纯,都是一种感动在心,柔情满怀的诠释。那时,喜欢看女孩手捧玫瑰走在街上的画面,很陶醉的眼眸,很娇美的脸,很轻巧的脚步,很愉悦的身影,真是一道让人驻足的风景。

曾经听说一个真实的爱情故事,开始于玫瑰,结束于玫瑰,凄然而绝美,爱的深,才疼的重;恋的浓,才哭的痛。我们总希望世间的故事都是完美,都是圆满。可是,人生总有无奈,总有难遂人意的时刻。相恋与别离,相爱与伤害,似乎永远密不可分、相携相随。所有的结局都无法描绘,我们不是故事的主角,只能倾听,只能祝福。我听得心酸,也听得落泪。为了那份无奈,也为了那份错过。

在别人的故事中,总有自己的影痕,所以,应该学会珍重和把握,应该感知和拥有幸福,身边有疼爱自己的人,有真情的玫瑰,有相握的手,有信赖的依靠,有温暖的灯火。在情人节的日子里,收获着自己的天长地久,收获着生命里的最终和感动。

可是,常常回想那曾经孤单的青春,在一个人的生活里梦想玫瑰绽放的那些寂寞心情,那时的风,那时的雨,都是凄清,都是冷漠。孓然孤单,寂寥惆怅。以为,人生就要一个人独行走过,以为,所有美丽的风景都是别人眼中的灿烂,而自己除了自己再一无所有。玫瑰虽美,也抵不过心底里的凝重;玫瑰虽艳,那也是别人生命里的娇柔。

当终于云开雾散,当终于陌路相逢,在彼此眼中看到的自己如此美好,如此珍贵。便从此懂得了十指相扣,温暖从容。那些曾经的伤,旧日的疼,慢慢地在岁月的流失中复原平和。时间可以淡却所有的悲愁,时光可以带走一切的苦痛。因为,心灵在越来越久的真实里,已坚韧如钢,完好无暇。经历过沧桑,经历过风雨,生命才会更加丰盈。

玫瑰与爱情同样美丽,玫瑰或许代表爱情,但爱情不仅仅只是玫瑰,所有正在爱与被爱的人,都应该在拥有的时候,彼此珍重,彼此祝福。

玫瑰散文随笔篇11

终于盼到了去看萍的日子!清早起来我洗漱完毕到超市买了礼品。相约同去的那个同学有事去了太原,根据她提供的地址找到医院的神经内科二楼。一路上我脑子里重复播放着见到萍的画面,她会不会不认得我了呢?分别已经30年了,为了去看她,我特意把眼角,眉头的皱纹遮盖了一遍又一遍,又特意在镜子前仔细寻找30年前的影子。希望萍见到我的那一刻就能够认出我来。

医院过道里遇到一位护士,我就问她萍在那个病房。“抢救室”!那位白衣天使斩钉截铁的回答,我的心“咯噔”一下:抢救室?为什么还在抢救室呢?萍不是已经住院好多天了吗?怎么还在抢救室住着呢?难道?我不敢往下想,加快了步伐,找到位于楼道中段的抢救室,踮起脚从贴着白纸的玻璃窗缝隙看进去,只见满屋子都是病床,每个病床上都是躺的病人。哪个是萍呢?病床边晃动的人挡着了我的视线。焦急之下我干脆推开了房门,站在病房中间环视着每一位病床上的病人。对于我的进入,所有病人和家属没有人感到好奇,只是抬头看过一眼发现不认识后就不再关注我。靠着门口有一位女病人,病床边一个白皙高挑有一双大眼睛的姑娘正在替病人擦手,病人裸露的胳膊有一只在被子外面。“请问,是叫萍吗?”那女孩答应“是的。”然后抬头一脸茫然的打量着我,放下礼物走向床头的那一刻,我看见了裸露在被子外面的那个截肢,她是萍!那朵美丽的蔷薇花!

萍躺在病床上,脸上戴着吸氧的管子,脚头挂着两瓶液体。微胖的脸有点虚肿。那两道浓浓的眉毛,那一双大大的眼睛,还有微露着的那口洁白的牙齿,就是她,30年前萍的影子依然还在!靠近她,看着她的双眼,我问:“你认得我是谁吗?”“雨娟”!她毫不犹豫的回答。我诧异的问道:“你怎么就这么肯定呢?难道我变化不大吗?”她说:“是你的声音,听你的声音我确定是你!”

我说不出这是一种何等激动的心情,30年了,我们彼此没有见过一面,但却清晰的记着对方的声音!我激动的想哭,但又怕萍的身体受不了,所以强忍着噎回了已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我想抱抱她,就如同窗时,互相把对方抱起来转圈的那种幸福,可是她躺在病床上我不能抱她起来。萍的眼角渗出了两滴泪水,可是她脸上是笑着的。她用裸露的右手把氧管推倒了头顶,我坐在床前的圆凳上,轻轻的揩掉她眼角的那滴泪水,萍的眼睛红了,看的出她在极力克制自己的眼泪。

为了不使她伤心,我岔开了话题。“还记得在学校时我告诉过你的一个小秘密吗?就是那个最令我讨厌的家伙?”她一双大眼睛望着天花板,忽闪了两下:“不记得了。”我有点失望但还是激动的告诉我她说:“你知道吗?我俩结婚了,成为一辈子在一起的人!”“是吗?”她淡淡的自语道。似乎她对我的家庭不感兴趣?我在寻找别的话题,一边抓住她唯一的那只右手。她的胳膊不长,微微偏胖,那只手腕和手背满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愈痕,还有很多针头留下来的残迹,手背上也有几片老年斑参杂在其中。双手合十把她的那只手捂在我的`手心中,她的那只手生硬而粗糙,而且还遗留着一些裂痕。不同的肤感让我意识到她用这一只残存的手干过多少重活!双手抚摸着那只孤单的手,我眼前又出现30年前,那个瘦小的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一直笑呵呵的一对酒窝和满口雪白牙齿的小女孩。我的眼睛开始湿润了,萍的眼角也溢出两串眼泪,这次是萍的老公揩去了已经滑落到她发际的泪水。

萍的老公说,萍前几年得了高血压需要不间断的吃降压药,身体也因此发胖起来,家里的重活和农活都是由萍大包大揽着,因为他自己的身体从结婚起就有病,干不了重活,所以这些年来是萍一直在承担着家里家外的一切重活。就是来医院之前也是萍在干活时感觉到身体不合适才发病的。幸运的是,萍只是轻微的脑出血,由于治疗及时,现在已经控制了病态的发展,此后需要静养和治疗才能慢慢下地。她的双腿可以挪动,只是没有力气,我嘱咐她等到能下床时,一定要坚持康复锻炼,千万不能留下后遗症啥的。

萍恩恩答应着,抬头看了在床前的的一对儿女自语道:“我这次病,多亏了两个孩子的照料。”原来这两个年轻人是她的孩子!只见那个男孩面目清秀,帅气里透出一股男人的阳刚,他微笑着说:“妈您就安心的把身体养好吧!”那个美丽的女孩也说:是的,妈妈要安心的养好身体。看到这么可爱的两个孩子,我突然感悟到了萍为什么要那么辛苦的去打工,为什么要卖力的去做那么多的重体力活,也许就是这些埋在她心底的幸福和期望在激励着她在支撑了她。

因为还要按点接班,我只有在恋恋不舍中和萍道别。感谢上帝还赐予我与萍相见的机会,从此后我可以利用闲暇去医院里陪她,和她一道回忆学生时代的美好生活。等她康复后,我也可以去她的家,历山脚下的山村,去感受她的成长和生活。我相信萍这朵坚强的蔷薇花一定能够战胜病魔,重新站立起来,让我们携手共度未来的生活,也希望她继续书写出生活更美丽的篇章!

玫瑰散文随笔篇12

玫瑰,有意,跟着手,送给喜欢的人。玫瑰,有心,跟着爱情,送出去我爱你。玫瑰,有自由,跟着婚姻,隐藏在烟火中,玫瑰,花一朵,选它,不过因曾凄美了爱情,永生了美丽。

玫瑰,唇一样的色,血一样的红。她说,她有色玫瑰,有毒,有刺,专属爱情,一旦入袭,不能忘,一次绽放,不会亡。

送她花的人,那花后的诚意,她看得见,猜得着,但她挑人。那花在她眼里,过于苍白单薄,远不如表白的一纸情书,那一纸情书,又过于泛滥,及不如细心体贴的眼睛,那细心体贴的眼睛,又过于繁重,远不如耐心的倾听陪伴,可陪伴的耐心,又过于沉闷,实在不如两个人在同一频率存在着情意,却又各自独立。

她的有色玫瑰,有时是死的。总有那么一个人入了她的心,让她动不了眸,移不开步,注重了虚伪,结果落得泪两行。只此,独思,静默,等天晴。

她的玫瑰,是有色的。只挑意中人,却从不送,从不索取,也绝不陪衬。色到一定程度,就会长成一棵树,立在尘世中,活着自由,灿烂着独立。

她的玫瑰,是有色的。带着特制的刺与毒,绽放在生命里。不娇不作,不柔不刚,只看见欣赏的人,只等美的眼睛,只为一世的相守,只随一生的缘,只珍惜在乎的人。

她说,她有一朵有色玫瑰,在等着随时绽放。

玫瑰散文随笔篇13

雨打蔷薇花含怨,翠叶重重,日照震露幽香散。车往不知行人愁,人来更添几分乱。欲将心事付红笺,写尽相思,相顾却无言。天长地久终成空,闲来偷把红链看。

“雨打蔷薇花含怨,翠叶重重,日照震露幽香散。”都说夜雨无情,栅栏旁的蔷薇花在一阵狂风暴雨下,花朵萎缩了许多。不管是一种习惯或者是故意,清晨都会到山下走上一遭。或许为了呼吸早上新鲜的空气,或者为了锻炼身体,或者为了偶遇某人。

看到路边萎靡不振的蔷薇花,好像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的爱情。萎缩的蔷薇花似乎带着些许不满,正如失去爱情的她,也为这容易消逝的爱情感到悲怨。可是蔷薇叶子却在雨后给人清新的感觉,阳光照射在叶片上的水珠上,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看到花朵让人悲怨,看到叶子,看着闪着光的水珠,又让心里有一丝丝安慰。这种矛盾的心情,总是来回的反复着。何止是看到蔷薇花,看到的别的事物怕也如此吧。

“车往不知行人愁,人来更添几分乱。”她正在路边上若有所思的走着,一辆辆汽车从身旁呼啸而过,有的是着急着上班,有的着急的送孩子,总而言之,都是忙碌万分。这些忙忙碌碌的人,怎么能够感受到忧愁的滋味呢?他们这些人更不会理解她现在的心情。行人已经更忧愁的了,谁知道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没有意识到会碰到某人,结果不期而遇。这种突如其来的相遇给她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波动。

“欲将心事付红笺,写尽相思,相顾却无言。”现代人都用电脑、手机、微信聊天等等,怕没有人会把相思写在信笺上送给对方吧。其实,她只是把满腹的相思写在了笔记本里珍藏起来。一切联系的手段都没有了,电话号码被拉黑了,QQ被拉黑了,微信被拉黑了。

可思念不止,唯有把相思写在纸上,发泄出来,才觉得舒服,才觉得有些许的满足。没见面的时候,有一肚子相思想要倾诉对方,可以不期而遇了,看到了他的身影。她想走上前去打个招呼,她想和他做起来一起俩聊天。可是他们却擦肩而过,相互尴尬的笑了一声,心中话有万千,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天长地久终成空,闲来偷把红链看。”她曾经收到过他送的99朵玫瑰,他对她许诺过要天长地久。现在他也许记得,也许不记得,天长地久成了一一句空话。这样的爱情,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可思念依旧不止。每当夜深人静,相思倍重的时候,她偷偷的拿出他曾经送的红色的腰链,一边看着,一边掉着眼泪。今年是她的本命年,却收获这样的爱情!为什么幸运链,却没有给自己带来运气,而是带来永无休止的悲伤呢!

玫瑰散文随笔篇14

当玫瑰说出她“妈妈”是紫罗兰的时候,牡丹也并不认为紫罗兰是自己当年的侍女,比较同名的人多了去了。而今日,当她看到紫罗兰是当年自己侍女的模样时,才说出了自己是牡丹贵妃,原本想着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好了,毕竟母爱是难以割舍的。玫瑰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她也很感激紫罗兰这十几年来对玫瑰的照顾,但她也有自己的私心,就是与自己女儿相认。

当这一切说出口时,紫罗兰同意了,因为当初抚养玫瑰也是看在牡丹对自己的恩惠上,何况这玫瑰真心可爱。玫瑰现在在丛林外嬉戏,牡丹也想带着女儿就这样一辈子安安稳稳的过下去。

玫瑰回来了,满头大汗的。玫瑰看着眼前的老太太,微笑了一番。当紫罗兰说出了玫瑰前面的老太太才是玫瑰她母亲时,本该活跃的房间一下子变的那么沉寂。玫瑰不愿意相信,因为这十几年来她一直认为紫罗兰才是她生身母亲,即使不是,十几年,也该有感情了。

许久,玫瑰点了点头,兴许是想清了,但她也想跟紫罗兰生活在一起,紫罗兰也不愿跟玫瑰分开。牡丹没理由不允许,何况当年与紫罗兰是那么亲。当三母女享受着团聚的喜悦时,一群士兵冲了进来,并且把牡丹带走了……

原来,当衷心士兵放走了牡丹时,黑心的芍药便知道了。她杀死了士兵,用巫术查清了牡丹逃到了哪,就派士兵前去抓捕,此事是国王不知道的。但士兵们只知道牡丹是谁,因为有人见过。是看牢房的士兵(他们是芍药的衷心士兵)。并不知玫瑰是哪位,于是便只带走了牡丹……

玫瑰散文随笔篇15

常常,走在路上,就会莫名地被一朵盛开的小花吸引。不必是娇艳的玫瑰,华贵的牡丹,也许仅仅是那么一朵极寻常的花,却能让人在刹那间怦然心动。

和一朵花对视,会使人忘记光阴流逝,忘记悲欢荣辱,从而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这实在是一件极幸福的事。

一个春日的下午,一次不经意的阅读,让我邂逅了一朵普通却神圣的蔷薇花,它如一场细雨,悄然飘进我的心间。凝视她的那一瞬,我心灵中溢满感动与芬芳。隔着发黄的书页,隔着时空与国界,它温柔的芳香扑面而来……

这是俄国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一篇小说,名字叫《珍贵的尘土》。这是一个并不曲折的故事,一个谈不上惊天动地的关于爱与奉献的故事,一个卑微小人物的故事。读完之后,令人久久不能忘怀,令人心灵颤栗。作者说,这是一篇关于创作经验谈的小说,然而,我却从中读出了另一种深深的感动与忧伤。

故事的男主角沙梅是一个退伍老兵,相貌丑陋,心地善良,以清理作坊为生。早年,他曾受团长之托,把他的女儿絮姬从前线送回到国内的亲戚家。一路上,为了让孤独忧郁的小女孩开心,他给她讲了一个金蔷薇的故事,凡是能得到一朵金蔷薇的女孩就会幸福一生。与絮姬分别之后,他的生活穷困潦倒,但心里却从此有了一种幸福和牵念。多年后的一天,他遇见了失恋不幸的絮姬,并再次伸出援手。几天后,絮姬被男友接走。而沙梅心里却被一股依依不舍的情感所占据。他被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折磨着,自卑,怯懦,羞愧……为了能让姑娘幸福,他决定送一朵金蔷薇给她。

从此,每天夜里,他都背着一个大垃圾袋回家,里面装着从银匠作坊里扫来的尘土,他用筛子不停地筛着扬着……终于有一天,他捧着一小块金锭去找银匠。当“金蔷薇”诞生时,姑娘已去异国。沙梅从此与心爱的女人擦肩而过。不久,沙梅去世了。

说它是一个爱情故事,似乎太过肤浅与庸俗。它让我明白,世间确实是有这样一种感情,它不求索取和回报,甚至不需要让对方知道,默默的付出与牺牲就是最好的表达仪式。

那个下午,我沉浸在故事唯美凄伤的氛围里,眼前一直晃动着晚秋里那盏昏黄的灯。无边的夜,苍茫的蓝色里,那张苍老的脸,死亡使他的面孔严峻而肃穆。他用生命打造的金蔷薇,用蓝色揉皱的蓝色发带包着。这曾是他心里多么难言的甜蜜与酸楚的秘密啊,只是为了让另一个人获得幸福,只是为了完成一个心愿。只是絮姬永远也不会再见到这朵金蔷薇了。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卑微的男人用一生一世的柔情与坚持,为她打造了一朵永恒的爱之花。

空间与死亡的距离把他们永远分开了,可是谁能说他不是和她永远在一起了呢?文学是不朽的,爱也一样。在爱的碑铭上,他将永远和她相依相随。

这朵金蔷薇,让我看到了一颗闪耀的灵魂,也看到了花的魂魄所在。它优雅而迷人,高贵而芬芳,它使轻视爱的人感到脸红,使灰暗的心灵变得明亮,纯净。我们还能说,世间再没有永恒的爱了吗?还会轻蔑地撇嘴说,爱情只剩金钱和利益了吗?

它使我想起了爱尔兰诗人叶芝对茅·特冈的爱。叶芝说,“为你一个人——认识了所有的痛苦!”诗人的爱狂热,执着,可是茅1特冈却始终没有接受。她使他痛苦,也使他成为了诗人,从而写出了那首流传极广,传诵不衰的诗篇《当你老了》。她的音容笑貌,印在他的心里,成为永远的灵魂印章。为了一个永远不属于他的女人,他痛苦折磨了自己一生。这一生的情凝结起来,不也铸造了一朵光芒四射的“金蔷薇”吗?

这亦如金岳霖教授对林徽因的一生守护。世间所有真挚的爱都是相似的。爱一个人,总希望它能开花结果,可是如果不能拥有一座婚姻的大厦,倒也不必自怨自艾。柴米油盐的烟火夫妻情是一种温馨,默默的思念与祝福也同样是一种幸福。时光会一刻一刻地精心打造出一朵馥郁芳香的金蔷薇,以心为蕊,以情为瓣,用时间来镀色。这朵金蔷薇将会留驻在绵绵不绝的时间长河里,永不褪色!

也许,在你的生命里,我的生命里,也曾有过这样一朵美丽的金蔷薇。谁知道呢?也许,就有那么一个人,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不早不晚地与你在芸芸众生里擦肩而过。惊鸿一瞥之间,爱的情愫已在心里悄悄萌芽,只是此生你们不是相见恨晚,就是终无再见的机会。所以,如席慕容诗里写的: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珍惜每一份纯净的相遇,尊重那些低调而谦卑的美丽。

把这本《金蔷薇》轻轻放于枕边,夜晚来临时,似乎能嗅到一股奇妙的花香。这花香是纯净的,湿润的,沁人心脾,回味无穷。它让我仿佛置身于青翠葱茏的大自然里,潺潺的溪水,悦耳的鸟鸣,清新的空气。眼里有它,梦中有它,无论内心多么浮躁,无论世间多么喧嚣,我的心灵都会安静下来。

灵魂因高贵而端庄,生命因爱而丰盈。

玫瑰散文随笔篇16

彼岸蔷薇孤单的绽放在彼岸,只是一抹淡淡地红艳,点缀了寂寞的彼岸。

花开无叶,叶生无花,只是花中的芬芳依然飘逸在千里之外。而岸上的路人,唏嘘相念相惜无法再次相遇的心仪,独自漫步在彼岸上,形单影只,茕茕孑立。

彼岸花,彼岸的蔷薇,永远在彼岸悠然绽放,她用自己的清幽的香气点化了迷茫的行路人。彼岸心,唯有在此兀自彷徨,凋谢在黑暗的角落 。暗香盈秀,暗香浮动月色黄昏后,多少烟雨蒙蒙,尽付相思风雨中,多少红尘梦,尽随千杯醉,看见了美好的万家灯火,却触摸不到那份该独自享有的温暖,又仿佛似虚幻的海市蜃楼,消失在须臾间。

彼岸花,花滞荼蘼,花逝尽。

蔷薇花,红袖添香,醉迷离。

水东流,放送红茶,流无止。

彼岸蔷薇,她无法挽留她那迷人的芳香,就好像我们无法遗忘自己的凄然和忧伤,孤独和寂寞。无法像忘忧草那样可以独自微笑,孤芳自赏。所以我们永远都不能感受快乐和相爱的美好,只是憧憬,默默地选择等待,没有怨言,没有太多的微笑,卑微的以至于无法把握自己命运。残忍而又美丽,骄傲谦恭。

岁月蹉跎,韶华飞逝,无情的岁月多次洗礼了憔悴的蔷薇,但蔷薇依然在流年中芬芳妖艳,即使她曾多次与金玉良姻擦肩而过,在数落无数黄昏与星辰后,始终坚信永生。

蔷薇花,她有她倾国倾国倾城的容颜,在期待中与行人悄然邂逅,当彼岸千里冰封时,蔷薇她将是温暖的化身,撰写华丽的故事,浅唱动听的情歌。

彼岸,因为有了蔷薇的陪衬,也许不再会孤单。

蔷薇,因为有了彼岸的陪伴,此生坚定爱永恒。

玫瑰散文随笔篇17

有人说,女人如水温柔,如花美丽,如月明净。此生能够做一个女人是女性的骄傲,如果能够做一个优雅自信的女人更是女性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

对于女人来说,人生是漫长也是辛苦的,怀胎十月养育大自己的儿女,还要每天为家人操劳,看着时间悄悄偷走女人脸上的红晕,看着镜子中憔悴逐渐苍老的容颜,哪个女人能不伤心呢?

一次参加朋友的喜宴,无意间结识了一个女子,她容貌一般,年纪也是四十出头了,老话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是她看起来却是那么的美丽优雅,她的肌肤莹白如玉,她的目光是温和宁静的,是的,的确是给我这样的感觉。她丝毫没有中年女人的庸俗和婆婆妈妈,看起来如少女一样轻灵俏丽。

席间我们闲聊起来,得知她是一位某地知名记者,她说因为工作的需要,很长时间都在户外活动,皮肤身体一度很糟糕,脸上长了色斑,心情也很差。她笑着说,那时自己看起来都像是50岁的老太婆了。看过几次医生,医生大多开了中药让她好好调理下身体。

让她记忆犹新的是济南齐鲁医院的一位姓李的医生。李医生给她推荐了一款日常调理之法--饮用玫瑰花茶。而且给她推荐了平阴的玫瑰花。因为平阴玫瑰栽培历史悠久,以花大瓣厚色艳,香味浓郁著称。常喝玫瑰花,能够温养人的心肝血脉,抒发体内郁气,起到镇静、安抚、抗抑郁的功效。

她还说作为一个女人要善待自己,好好爱自己,多读一些书让女人见多识广自信百倍,知书答礼明辨是非。读书能丰富女人的大脑,让女人更加自信,喝玫瑰花茶能美丽女人容颜,调养身心,让女人秀外慧中、女人味十足。

玫瑰的功效在于,能够抚平沮丧、哀伤、妒忌和憎恨等情绪;更能抚慰身体、洗涤心灵、帮助女人获取足够的睡眠和休息,使女人以最天然的方式重新获得能量,肯定自己,增强自信心,提升自我个性魅力。

不过,玫瑰花茶冲泡起来营养成分不能全部释放,冲泡后还要清洗杯子,很是麻烦,也很难坚持。后来,经别人介绍,她发现了一种玫瑰花的新吃法--玫瑰花球。这是平阴当地的名吃,由于采用了卓越的细胞破壁技术,玫瑰花瓣全部破壁,吃起来口感细腻,也容易被人体吸收。

玫瑰花球有着与费列罗巧克力一样的外观,采用金色箔纸包装,并加入了阿胶、胶原蛋白、蜂蜜等补血养颜食材,一颗玫瑰花球中6朵玫瑰花,玫瑰含量极高。与费列罗不同的是,玫瑰花球对人体有着很好的保健功效。

她劝我和我的朋友平时多买一些玫瑰花球来吃。是啊!有很多芳华绝代的大美人都与玫瑰有关,香妃的奇异体香,是因为从小嗜食玫瑰花所致;唐代大周女皇武则天,朝饮玫瑰甘露,夜敷玫瑰花瓣,虽年过花甲,仍面若桃花;清代慈禧太后用玫瑰沐浴、美容,至暮年青春不衰。唐朝的杨贵妃保持肌肤柔嫩光泽的最大秘诀,就是在沐浴的华清池内长年浸泡着鲜嫩的玫瑰花蕾。

她像一个美丽的精灵,讲述着自己青春永驻的故事。我想,我也要买一些玫瑰花球来吃,做一个优雅自信永远不会老去的女人,做一个玫瑰花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