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随笔篇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_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_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中国随笔篇2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随笔篇3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土中国》是田野调查研究的产物,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来描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文稿。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文字,都流露着作者最真挚的情感,也抒发了对理想中国乡土社会的热切盼望。换言之,中国社会学有今天之繁盛,是费孝通教授及其同事们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乡村社会学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乡土社会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地剖析与解答,深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内在联系,将一个淳朴的中国社会展现于人们眼前。我们细细品味,不难读出费孝通老先生勇于为科学献身、不断付诸实践的高贵品质,这是他毕生的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乡土中国随笔篇4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视角拉近一些,我们会看到与西方”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同,农村社会对于权利的分配是十分不均衡的。人们评价人或者事,往往不是”讲理“,而是看对方与自己的亲疏远近。与自己距离近的,就支持,与自己距离远的,就反对。而且还有一个特点,有些社会地位高的人会吸引大量的各种“远方亲戚”就会自动找上门来。这就是说,在农村社会构建的关系网络实际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这种特点与之前写到的婚姻关系相结合,就形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网络模式。首先,这个网络是以婚姻为纽带的;其次,构成这个网络的是男方和女方各自的家庭网络;再次,这个网络的`大小和影响力既取决与男方女方家庭网的大小和影响力,更取决与中心人物的社会地位。在这样的网络中,人们自动向社会地位高的人靠拢,形成以他(她)为中心的网络结构。这样的网络是不是稳定,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中心人物,如果这个人物比较能照顾全局,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那么大的网络往往更加稳定,相反,如果中心人物比较自私或者偏心,这样的网络往往不能稳定。
最后,来说一说关于权力的来源。费孝通先生总结了四种来源,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力、时势权力。
横暴权力是最高权力的来源:由于征服带来的权力。比如说在古代中国的改朝换代,不管是哪个皇帝,只要能用武力打下江山,就会获得相应的统治权力。这其实相当于在说,我之所以承认你的权力,是惧怕于你的武力。这与西方传统的政教合一的理念不同,也不同于文艺复兴后基于契约的权力模型。这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逻辑,正是它构成了中国作为一个大一统帝国的基础。
第二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同意权力是大家在协作的时候达成的某种共识。因为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有领导者。在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听从某个人的指挥。这样的权力模式在今天得到延续,它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契约精神的雏形。
第三中权力是长老权力,它的含义是,在农村人们普遍会尊重某些经验丰富或者是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是老者。所以被称为长者权力。这样的长者实际上和之前提到的一个网络中的社会地位有些相似:长者的社会地位往往是比较高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社会地位高的也往往更容易被人们推崇为长者。
第四种权力称之为时势权力,这是一种动态的权力。说的是当有重大的变动出现时,那些能够最早看清时势的人就会获得某种权力。因为他可以带领大部分没什么见识的农民应对变局。这样就具有了某种权力。
总之这四种权力,第一种是最宏观的,大局上说的;第二三种是在实际生活中面对具体的事情所涌现出来的权力;第四种则是和外部环境有关的权力。
乡土中国所反应的那种静态保守,奠定了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基础,它们使得中原是稳定的,和施展所说的那些多元融合的体系一道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华夏文明。乡土中国,相当于是中原的运行模式。这个模式中的关键词包括:稳定、共生、团结对外。但在经济基础变化的今天,这种模式受到的冲击是巨大的。尽管如此,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看到很多乡土中国的特点:重面子、评价主观化、人情社会等等。
乡土中国随笔篇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创作的一本经典作品,书中所介绍的中国,是朴实的,是真诚的,更是“土生土长”的。
这本书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入手,着实表现出了上世纪中国人民的平时所为。从农业耕种开始,到乡土吆喝,再到百姓的生活杂事。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土地是穿插一切的根本。
在文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到了“土”与“愚”。首先,“土”是很重要的一物。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也是现存的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过文化传承的国家。古代的中国,是农业大国。全国绝大部分百姓都从事农业劳作,而乡下人更是离不开土地。土地像母亲一样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而文中所提及的“愚”,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观念的不断改变而造成的。在文中,城里人认为乡下人见到车就不知所措是一种“愚”,而乡下人却觉得城里人不懂种地而装懂是一种“愚”。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相对。
时间永不停止,过去的东西只能成为历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谁都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多亏了科技的迅猛发展,许多科技产品地出现,让我们有了认知历史的机会。
乡土永远是乡土,而中国也永远是中国。无论社会如何发展,中国文化依然扎根于历史,中国乡土依然承载灵魂。现在的.农村发展飞速,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环境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以前的农村破败不堪,有很多地方“脏、乱、差”,而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够,环保水平参差不齐。反观当下,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许多大学生也回乡创业……这些都令农村富起来,强起来,美起来!但无论如何发展,乡土不会改变,灵魂永远存在。
乡土中国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记忆,也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美好向往!
乡土中国随笔篇6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间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己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虽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乡土中国随笔篇7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随笔篇8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乡土中国随笔篇9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随笔篇10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己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己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乡土中国随笔篇11
《乡土中国》相当于一本论文合集,是费孝通老先生整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在大学讲课的手稿而成的,书里面每一篇文章都是“浓缩的精华”,虽然一篇文章只有十几页,但是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涵盖了大量思想精华,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不可以略过,不像小说中有为了衬托主人公而添加的辅助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等,论文这种题材就是既简要分明又知识量丰富,必须耐心地逐字逐句读。
我买的书籍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合集。
前半部分《乡土中国》讲的内容是“乡村社会学”,本来这些内容费先生并不打算在社会刊物上公开出版,因为这里面的文章是他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的上课教案,主要是传播费先生自己关于中国传统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看法和总结,有传授性质,但不是科普,因为这些观点还没有经过严谨证实。原书的重刊自序中提到,“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合这本写成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我国乡村民众受中华传统思想的影响还比较严重,而且由于多年战乱,人民身上还压着“三座大山”,一片流离失所贫困潦倒的景象,乡村一蹶不振,矛盾冲突频频爆发。正是在这种混乱的过渡期中,过去在各种压迫下粉饰良好的根本性问题才能够暴露出来,是实地调查、解决问题的好时机。费先生年轻时凭着一股闯劲,深入到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考察,这才能贡献出这许多珍贵思想。
《乡土中国》中包含着的十四篇文章名字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第一篇“乡土本色”强调了在中国农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以农耕社会为基础的,农民世世代代基本都不离开他们耕种的土地,导致一个农民对他所生活的地方的邻居、物品都无比熟悉,而且在传统农村里不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和礼来维持秩序;接下来第二、三篇研究文字下乡,得出了在传统农村中文字是不必要的,语言就足以交流信息,只有当中国传统农村的基层性质改变了之后才有文字下乡的必要;“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这四篇都和乡土传统形成的“差序格局”密切相关,中国不像西洋一般有神爱世人、人人平等的理念,而是讲究以个人为中心、由血缘的亲疏远近有如涟漪荡开的一圈圈波纹的处事原则,定义为差序格局,这种原则也导致中国传统思想中道德伦理、男女授受不亲、家族一体观念的牢固;
“无为政治”介绍了权力的两个类别,一种是强调阶级和压迫的横暴权力,另一种是偏重社会合作方面的同意权力,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这两种权力形式都包含的,而为了维持皇权的专制独裁不被推翻,先人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了“无为”的政治理念,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可以休养生息就是传统观念中最佳的统治方式;揭示了另一种中国传统权力“教化权力”的“长老统治”篇,指出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倒数第二篇“名实的分离”则揭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本质,长老权力通过给经典书籍作虚假注释来达到换汤不换药、扭曲原意以达成维护长老统治阶级利益的目的;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在大类上不属于科普乡村社会学的范畴,而是指出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接受了理性思想的灌输,逐渐脱离只跟随欲望而思考的感性处事方式,也在这之中发现中国一直以来的社会解组现象,因为那时的中国农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生活,没有乐趣,也不关心社会时事,这样的社会是不完整的,是有缺陷的。
我把这十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都简单的总结了一下,可以看出来,以上都是对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实地观察而总结的中国乡土社会现象,是最基本的一部分,还没有关于中国乡村应该怎么做的建设性意见。
乡土中国随笔篇12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乡土中国随笔篇1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随笔篇14
这本小册子我先前已经读过一遍,但当我爱人问起我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时,我竟一时语塞,不知从哪里说起,便问她怎么突然问我这本书的内容?她说是她同事的孩子,一个高中生,被要求读这本书,这个学生读了两页便读不下去了,她同事和她讨论这件事,她想起我读过这本书,于是问我读的感受。
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写的,正是20世纪40年代,他能比较完整地描述传统中国的乡土特色,而21世纪的中国已经是现代化的中国,书中很多传统的礼治、长老权力等现象已经难以找寻,但是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对传统与现代、中国和西洋进行对比,这给了我很大启发。
文中提到,在传统中国,家庭的主轴是父子还有婆媳。父子很好理解,毕竟子承父业在中国是传统,那么婆媳怎么理解?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男是父子相继,女则是婆媳相传,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句话道出了家庭地位的`更替。在这个家庭中,主轴的关系是纵向的,要求孝顺,“二十四孝”的精神始终是传统礼治的宣传要点。而如今的现代社会,则是以夫妻为主轴。
在二十世纪初期,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书中提出“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女权运动的胜利,也是家庭结构在现代社会中的展现。
我想到一个例子,一次我和同事在队部门口炒菜,遇到一位老农,目测年龄六十有余,他短短的个头、瘦削的身材,手里夹着点着的香烟,他上来与我们攀谈。他先是啐了一口痰,感慨了一声,说“世道变了!”我和同事大为惊诧,不知他有何冤屈,不方便接他的话。哪知他说了一句“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吭哧吭哧地撅着腚在这炒菜,在俺家,这活儿我从来不屑地干,这都是老娘们儿的活”,我同事倒是极幽默地回了一句“社会越发展,男人地位越下降,城市不如农村啊,农村的老爷们儿地位高”,那老农猛地吸了一口烟,发出爽朗的笑声。
我倒没觉得这有多好笑,联想到我家里爷爷奶奶的地位关系,我每次回家都要帮着奶奶“顶撞”爷爷,但是奶奶好像丝毫没觉得她受爷爷欺负有什么问题,虽然偶尔发两句怨言,却也没什么过激的反应,但是我在城里见到的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大男子主义十分少见,男女争吵也基本上多以女性胜利、男性沉默结束。这似乎无关个人品格,这也许就是乡土中国到现代中国的变化。当然,不可否认的,孝顺等优秀传统文化将继续在现代社会存续并发展,但这些文化的表现形式一定是现代化的,“吃人的礼教”是不可能再回归了的,就如同那作古的帝制一般。
费先生在对乡土社会治理力量的解构上,使用了各种权力来说明,有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以及时势权力,后面两种权力名词为费先生所独创。后来,年高的费先生谈到自己写这本书,做这些讲演的年轻岁月时,他说那是一股子闯劲,虽不成熟却也可爱。我觉得这几种权力的解释太过学术化,我倒不敢说人家不成熟,只不过是因为我是社会学的彻彻底底的门外汉,长老权力、时势权力的解释让我在与实际印证方面犯了难,而我对这些需要体验的社会现象几乎触及极少。
另外,文中提到西方将社会可以分成安稳的阿波罗模式和求变的浮士德模式。乡土特色类似于阿波罗社会,“言必称古”的文化塑造了一个稳定可靠的社会结构,在社会变迁缓慢的传统中国里,人们最常采用的是用注释的方式来弥补过去的不足,所以那个年代的改革尤其是激进式的改革多半夭折。而现代社会则类似浮士德社会,崇尚个人价值、鼓励积极探索,相信创新创造产生的问题必将也必能由新的创新创造来解决。
《金刚经》说,“佛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大概意思是虽然世界并不真实,但是你却需要用心感知并择善固执地行动。《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大约就是给人这么一种感知体验吧。
乡土中国随笔篇15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乡土中国随笔篇16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乡土中国随笔篇17
费孝通先生曾在序言中说道,它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这本书是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在阅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我会体会到一种反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很佩服书中的说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清楚对比就能让人清晰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如乡下人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无知而被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由此可见,乡下人无知确实没有是根据。然而城里人习惯用理论,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确不知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泥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是一种质朴的感觉,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位置,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中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其《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至今仍引领后人,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随笔篇18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随笔篇19
一直听闻过这本著作,但迟迟不敢随意翻看,越经典越敬畏,便越难开读,直到真正看过后,又后悔看得迟了。
很薄的一本书,每一章又格外有分量,每次看完一篇总要静下心来思考一番。以防忘记,参看了各方资料做了个思维导图。
中国乡村是封闭、私人、重视人情的,法律在这里行不通。如今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进程如此快速,可费老的这本书依旧没有过时。很多很多如今存在的社会现象都依然可以用此书解释。
现实中,中国这样的“熟人社会”总会出现类似“谈钱伤感情”的论调,因为涉及到金钱的事,一到熟人这就分不清了。在费老的书中,他提到“集市”的存在意义正是避免熟人间论利益的尴尬,这样的现象在现代社会中也不无例外。熟人间借钱不打欠条,只是口头承诺;有问题不会走规定程序,更愿意托关系走熟人通道;商业合作也会下意识地避开朋友与亲人,另找他人……这是中国根深蒂固的乡土特性,类似“谈感情伤钱”的反常论调总会被当作笑谈,昙花一现地闪过又湮没于乡土本色中了。
与“金钱”相似,有另一个在熟人关系中碰不得的东西,就是“法律”。在费老的《乡土中国·无讼》中就对这个问题深入浅出地分析过,因为“法律”是制裁式的,为了保证社会安定与个人权利,利用刑罚手段对事件做出强制性的公正制裁,而这种“公正”,恰与中国系维着私人道德的社会相悖,中国乡土社会的公平是带有私人性的,难以做到墨子圣人般的“兼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非儒即墨的竞争中,历史最后选择了儒家。而乡土的诉讼调解,一般是由乡村中权力较大的一方提出调解,对双方进行思想教育,最后令彼此“服气”的做法,这就是“爸爸式”的.长老权力。
若是不服调解,还可以找到权力更大的“长老”调解,直到问题解决。这正是电影《秋菊打官司》讲述的故事。
秋菊因为他男人被村长踢了要害,不服这口气,找了县里的人进行调解,结果是村长赔偿医药费200元,本来这事就可以就结束了,但村长是个好面子的人,将20张10块扔在了地上,还撂下狠话说秋菊捡一张给自己低一次头,低二十次这事就算翻篇。无奈一个犟人遇上另一个更犟的,层层往上告,每一次都是维持原来的结果,但就是低不了村长的头,秋菊由县到乡、到市,最后到了市上的法院,走到了法院途径。市里初级法院的开庭以失败告终,秋菊没有放弃,继续进行第二轮上告,到了中级法院里。在这过程中,秋菊临盆大出血,是村长叫人一起送她到医院中,母子才得以平安,两人的恩怨也就此一笔勾销。但张艺谋神来一笔的就是结尾,邀请村长喝满月酒时,却发现村长被抓走拘捕了15天,全片最后镜头停在了秋菊的满脸悔恨中。
秋菊如此倔强,告到最后,依然是村邻熟悉的“人情”平息了她的这口气,而现代社会中的法治最后却弄巧成拙,将这一次平缓下来的关系再一次打破,他们两人之后的相处,自己已不敢想象。正如费老说的,强行推行法律和法庭的下乡,除非是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有所改革,否则“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当代社会的法院也是少有人光顾,在大家心目中,依然怀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谦和思想,问题私下解决就好,搬上法庭的话双方关系真算是破裂了,面子也被撕破了。
面子工程也是中国历来的传统,凡事只要做到“师出有名”,哪怕所做之事与传统规定是背离的,只需要以子虚乌有的名义歪曲它、包装它,为之正名。古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今有表面慈善与品牌丑闻,只要表面承认形式,内容经“注释”的方式改变,就可以实现名实分离。但这种面子又是抹不开的,中国人极其看重的。
对于中国社会,费老真的研究得精透,如今虽然社会快速发展,但想一些解释社会现象依然绕不开这边书。虽然费老有过游学经历,但更多还是他一步一个脚印踏着中国的土地,经过不间断的采集资料以及分析研究,才成就了这本书王霸的地位。
乡土中国随笔篇20
——题记
一
车又要开走了。我不记得它开来,只惦记着它开走。赶上车的人,怀揣孤独,把笑靥和真情留在离别的站台。火车,就像看破了红尘,一直向前冲,载着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去渡那怎么也渡不过去的苦海。
一路之上,那么多的人,在我身边来去匆匆。有的携家带眷;有的三五成群;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孤身孑影——他(她)们带着大包小包的行囊,神色或平淡或冷漠;或喜悦或忧伤;或沮丧或祥和——
他(她)们要去何方?是否如我一样,为追逐心中那份可怜的卑微梦想,不停奔波在这条苍茫的路上?曾以为,这条充满辛酸与坎坷的路上,只有我一个人在跋涉。如今看来,我也只不过是受命在这条路上奔波的众多人中的一个而已。
这条路,是行路,不是归途!
路上,这么多人,虽不曾相识,但同为天涯沦落人,为何就没有人愿意稍稍停留一下匆忙的脚步,给身边的陌生者报以相视一笑,给彼此孤寂的魂魄和行程付以慰藉?为何就没有人愿意轻轻回首相望,给孑然的行者洋溢一抹温馨?其实,一些温馨的话语和笑意,在未相逢的时光里,自不必说。既然相逢,就是缘,就应该让它在唇边和面颊落笔,为彼此的行途增一分春色,养一份宽容与感动,就是桃花。情怀里就会有诗一样的温纯浪起漫起。
然而,人群飘荡,行色匆匆,香烟袅袅,不说话……冷漠,是不弃不离的主题,就在这喧嚣的世俗里,犹如怀中抱冰。其实,途中,只要每人都付出一点真诚,你可以是我的拐杖,我可以是你的执手,宽容与感动可以触摸,只要你有一颗如玉般温润的心。
就这样,我常常一个人伴着春之桃花,夏之荷雨,秋之落叶,冬之飞雪在这条路上独自奔波着,思索着。春去秋回都在不知寒暑的流年里来了又去。沿途满目苍翠的青山,奔腾浩渺的大海,广袤辽阔的草原,金光闪闪的大漠,霓虹迷离的都市,炊烟袅袅的乡村——从远方扑进我的眼眸,又被疾驰的火车迅速抛至身后。这些,染绿不了我的梦。
我在漂泊。既然是漂泊,就没有归宿感,就无法安详。总是如风一样飘向更远的远方,迎面的家乡都是异乡,一条路牵不住另一条路的手!
凡尘杂念,是我怀中的不安,任何一段都不值得翻晒。我来自漂泊的深渊,除了怀中一把温暖的乡土,对一切保持沉默。用沉默来洗濯自己,也洗濯别人。沉默,使失足的真诚陷于冷漠。就像两个历经沧桑的人,站在月光下,却相对无言!
穿过时光的长廊,回望经年的风霜,一路的风尘,已经清瘦了过往。有多少人在彼此的生命中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那些或擦肩、或回眸、或微笑、或冷漠、或驻足的缘分,如一缕清风从记忆中飘过,交错横斜的穿过了岁月。行走在这纷纷扰扰的红尘路上,多少相逢,多少遇见,都来了去了,浓了淡了,远了近了,转瞬就已各自天涯,水湄兼葭。
世间的这些花,且开且落。空中的这轮月,且盈且缺。谁又能将情缘聚散看透,说破?面对三丈红尘,光阴寂寞的,终是过往。一路的相逢与故事,分分合合,聚也匆匆,散也匆匆,终究不过是一场世俗的路过罢了!人生一路走来,有多少来来往往的身影,在去留间,总会有一抹惊鸿,扰了内心的一波静水,漾起一圈一圈的涟漪,隽永成生命中的不离不弃?
其实,我身上,除了怀中的这把乡土,还有些什么呢?
火车疾驰于大地。过兰州,出嘉峪关,一路西行。一朵流云映衬出的白羊,在半青半黄的野草中,呈现出晦暗不明的迹象。记忆,只不过是一些琐碎的小念头罢了,在乘坐的火车上,渐次的远去。
络绎不绝的风,似乎深谙世事。它把大地、村庄、山岗、河流与野花野草连成一片,让岁月不至于虚无。我内心的故乡,沉积着多年的风霜和锈迹。
二、
形形色色漂泊生活的琐事,犹如路上的一滩污泥,又像凶恶的野兽,横在行路上。当我心力交瘁的时候,我便会从怀中摸出这把乡土细细端详,沉思。人生一路走来,一些如烟的往事,便在我的记忆中浮现。它如一抹暖阳,照耀着我混乱不堪的尘寰,在我杂乱无章的生活上空闪烁。我便把故乡质朴醇厚的形象,呼唤到我面前,用以缓解我的忧虑与焦灼。一路走过的寂寞,盈满岁月的安然,都在漂泊的岁月里漫漫。且让我从容坦然,倾听这把乡土给我的碎语呢喃,让我的梦,在微笑中缱绻成一种圆满,在他乡的清寂里,铅洗生命中的离合悲欢。尝尽人生百味,历经离合悲欢,路总是要走的,人总是在变的,只有怀中的这把乡土,让我的心始终如樱花般悠悠淡淡,洁净从容。
我怀中的这把乡土哟!是我在他乡唯一怀想的阳光!我就在它温暖的照耀下,从忧虑与焦灼中清醒;从心力交瘁中精神振奋地站起来;从容不迫地在他乡迈步向前,向前!走向悲剧般完美的人生!我一面用微笑在那艰难,孤寂而无奈的征途上迈步向前,一面用怀中的乡土浇灌内心的哀伤。
我怀中的这把乡土哟!用它的灼热,在他乡为我创造出一朵永不凋谢的诗意的花朵。我巧妙地用它把我在他乡发自不安的心灵中的苦闷呐喊谱成乐章,每走一步都要把灰暗的人生装点得更加美好一些。就像故乡那样,慷慨的用它的质朴与醇厚把我滋养,给我前行的动力。那个人的忧愁、烦恼、利害与自私,都在这把乡土的照耀与洗濯下如烟、如云、如雾般消散。它为我带来的那热、那光、那暖充满了我孤寂的胸膛。我心中因此而充满了希望。我用满腔的热忱,叩击艰辛的生活,叩击漂泊的岁月。
只凭心中一点儿零散的星火,是不足以在他乡生存的。不满怀着面对生活的热情,不满怀着对故乡的无限热爱,就不能在这残酷的尘世间傲立,行走。因此,在他乡,我的肺叶里吸满了乡土为我带来的芬芳的气息。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乡土赐予我的坚韧与醇厚。我不怕烈日的折磨,不怕苦难让我皮破骨损浑身伤痕。
在他乡,我与乡土已经互化。如果我不去创造,不去奋进;如果我不够坚强,不够勇敢;如果我不能在这庸俗的、世故的、自私的尘世里屹立;那么我怎对得起养育我的这把乡土,怎么对得起我远在千里之外翘首期盼的亲人?
这把乡土哟!以粗犷的歌喉,在我心中高歌着一曲雄浑的乡音,让我在他乡面对陌生的苦难强有力地呐喊——异乡,我来了!我要用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在你的怀抱里开始新一轮的战斗!
三、
怀中的这把乡土,让我想起父母那张布满皱褶的苍老的脸,那双青筋纵横的手背。那是他们在乡土上勤劳和生活负担所赐予他们的曲折啊!那是乡土上生长的野菜与粗粮所喂养出来的艰辛啊!他们在乡土上,用汗水与泪水浇灌着贫穷与卑微的沉默,死不挪窝。泥土,已经渗入了他们的血脉和生活。
当我还在母腹里蠕动之时,这乡土,就通过母体渗入了我的血脉,融入了我的生命。当我来到这世间发出第一声啼哭时,它就进入了我张开的口腔,进入了我即将用来感知这世界的大脑和眼眸。因此,我血管里流淌的血小板,应该就是这把乡土一粒粒的凝结。因此,我的脑海里时时回荡着故乡对我的缕缕叮咛,就像江南的丝丝细雨。那乡土上缓慢飘荡的袅袅炊烟,就像塞北寒冬中我鼻噏里呼出的阵阵雾气。它们,在我眼前飘荡,飘荡。
这乡土,曾经养育了爷爷,养育了父亲,也养育了我如今胸脯上强健的肌肉。我曾长时间生活在乡村里,一直用这把乡土来温润滋养我的魂魄;温润滋养生活在我心中留下的创伤;温润滋养在田间粗糙的.锄柄在我掌心里磨出的血泡;温润滋养我被汗碱模糊了的眼眸;温润滋养我被平板车的拉绳勒破的肩膀……
在这片乡土上,我曾用汗水与泪水,浇灌我在乡村中撒播下的梦想的种子;浇灌我眼眸中希望的幼芽;浇灌我不甘心荒芜的青春年华;浇灌我不想堕落的卑微的信念;浇灌我永久的期待以及我对生活幼稚而朴素的憧憬……
那时的乡土,虽然还在荒凉与贫穷的边缘挣扎,但那乡土上蔚然成风的质这乡土,朴与醇厚,邻里之间的相亲与相爱。他们因平等而团结;因沉默而坚强;因贫穷而好客;因赤裸而无私;因苦难和被遗忘而在泥土里孕育出一点一点钻石般的光芒。这光芒,时时刻刻涤荡着我那颗年轻的心,并教我以毕生难忘的做人的道理与处世的哲学——做人,勤俭为根,醇厚为本。处世,不卑不亢为根,宽以待人为本。这些道理和哲学,让我明白了怎样去面对苦难的生活;怎样去勇敢坚强;怎样在困苦中寻找内心的慰藉与平衡;怎样在迷茫的逆境中寻觅希望的指南——
我曾躺在他乡柔软的草地上,静静地看着湛蓝的天续写生活的艰辛。身边一朵又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唱响一首首不屈的生命之歌。透顶那空阔高远的苍穹,似读不透的生活之书,给我无尽的遐想与思索。仰望着一朵白云悠悠的飘来,又倏然间流逝,我就像望见了故乡的那片热土以及至今还在那热土上生活的乡亲。
他们在我脑海里盘桓,笑意盈盈,那么温暖,那么亲切。他们如泥土般的黑皮肤,如泥土般的黄皮肤,即使经过亿万年岁月的冲刷和洗礼,也不会泯灭、不会消融、不会腐朽。他们,如泥土一样,因朴素而崇高,因单纯而永恒!
四
如今,身在他乡。
都市中那高大的楼层里,再也闻不到那乡土中芳香温润的气息;再也看不到那乡土中生长的荒草与杂树;再也遇不见那乡土上黄昏里炊烟袅袅中传来的呼儿唤女以及鸡犬相鸣的声音——这一切的一切,在我漂泊的岁月中,渐渐远离了我的视线,我的生活。我只有在他乡的繁华与喧腾中,挤出一点儿宁静,细细端详怀中的这把乡土,倾情地把故乡思念,心中就会滋生出一种只有在经过了无数次漂泊才会有的对故乡的愧疚与眷恋。
人,能忘记生养自己的故乡吗?不能!无论是谁,无论他是贫穷落魄还是锦衣玉食,无论他走了多远,经过了多少事,遇见过多少人——但是,只要他还在这尘世上活着,就有孤寂的时候。只要他孤寂,一低头,就断不了对故土的思念。他能听到故乡的歌唱;他能看见泥土的闪光;他能为霜降后故乡原野上萌发的的一抹新绿而落泪;他能为那草尖上的一颗露珠而心驰神往……
这思念,如阳光般温暖;如黄金般闪亮;如泥土般温润;如秋天般饱满……
乡土中国随笔篇21
费孝通,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大一的时候一个同学送的书,很薄一本,却隔了快两年才被翻开,大概因为我懒吧。
回家之后匆匆翻完,很快,也很不应该。
社区研究理论,包含了十几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在比较容易类比的年龄里,感叹好像我所生活的环境、被构筑的人文伦理,好像就是书中的样子。尽管被灰色水泥隔绝得越来越孤独,但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丝丝缕缕,一直在那里,时不时被诗人冠以乡愁乡思吟咏。
中国乡土社区体系的特色,不知道会不会被逐渐消磨到消失?
在我现在这个年龄,似乎书中描述的.那种社区结构那些乡土人情,是在拼命逃离的东西,渴望未知的城市,渴望目的明确井井有条的冰冷,渴望将从小生活过的地方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迹全部抹去……
在陌生的城市里,总以为自己完全离开了之前的种种,却总是在不经意之间与之前的某个场景默契般呼应,那些小小的习惯一直在,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不悦。
也许很多年很多年之后,已经活过许多悲喜,反而渴望那种归属感。
也许书中描述的那种乡土社区,反而是神往的归处。
也许,我什么也不知道。
乡土中国随笔篇22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随笔篇23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乡土中国随笔篇24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债权债务不清,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乡土中国随笔篇25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平原这片土地上,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中国》一书,是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
乡土特色:
从基层看上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命根。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中国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大村落。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中国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成为常态。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