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开庭笔录范文(共12篇)

时间:2023-11-17 11:22:44 作者:admin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1篇

放假几天,对我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体验时期,让我从繁华与虚荣中脱身几天,看看渐渐逝去的真实已经怎样遥远了。我放下了都市,重新拾起了乡村,也许这个我从不愿意多待的地方,会给我意想不到的真实感。

——题记

通往家乡的车在路上颠簸,而我已经在渐行渐新的乡村轮廓中找到了自己的真像,自己还是回到了这片没有任何感情却永远无法彻底分开的土地上。青山依旧,薄云依旧,家乡里的人依旧在这片依稀的山脊上忙碌着,生活着。我虽曾经回来过多次,可是这里的陌生的人的面庞,无论在儿时多么熟悉和鲜艳,现实却让他们变得飘渺和暗淡。也许是时常刮来的山里风使他们日益更加憔悴,也许是连年的劳作使他们本来就不曾光亮的皮肤更加枯黄,但这曾经是我的亲人们啊,如今我看到了,却没有了一丝的记忆和感伤。我又迷茫在看似忙碌的行人身上,我竟不认识这些曾经最亲的人!我望着他们发呆,就像一颗长大了的小树在望着逐渐逝去的夕阳。直到家里人喊我吃饭,我才从幻想之中回来。

晚上,我不想早早睡去,我不想就这样草草结束珍贵的一天。吃过晚饭,村里人也出来了,刚修的路灯把本来不大的村落照的明亮,人们聚集在村里广场上,又跳起了熟知的广场舞。我也来到了广场边,但我不想把精力放在这样的舞蹈上,相反,我恰恰是想在最喧闹的地方享受孤独的宁静。没有城市的喧哗,没有城市的,虚伪,我从来没有给城市太好的印象,虽然我也很讨厌乡村。也许我就是这样一个值得厌恶的厌世之人,哪里都容不得我这样的情绪,这或许就是孤独的原因,可是,又正是孤独,又有谁懂得我只是需要一个真实的世界,哪怕是冰冷的乡村。

我这样不喜欢乡村可能真的有一些偏见,可能会引起好多反感,可是我依然对乡村心生畏惧,就好像是逃不掉的牢笼,越清晰,越可怕,越遥远。

乡村里还是有独特的美的,一抬头,便是漫天清楚的星星,没有了乌云和烟尘的干扰,这星夜便是最美的永恒。因为城市里,很难看到这样的夜空,很难看到真实的天了。已是傍晚,人群稀散,而我坐在了高处,仰望星空不想离去。被窝里再美好的幻想也会模糊,哪里有这里的星空耀眼而清晰,我宁愿随着时而的清醒或睡意在这里待一整晚,也不愿再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度过凄凉的一夜。然而,当睡意上来了,还是在幻觉中回到了屋里,在幻觉中匆匆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家人就已经出了门。似乎去劳作,或者去集市,在我迷迷糊糊之间,家里就剩下我一人了。不知是惯有的冷漠,还是有特殊情况,等我清醒后看着空无他人的硕大的房子,我一阵惆怅,一阵迷茫。走走吧,难得享受免费的新鲜空气,难得享受清闲的清晨。出来家门,步子迈得阔,曲子哼得闲,双手插兜不管天降何事,双耳朦胧不闻世间凡声,好悠闲,好自在!

不知不觉已经走远了,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山里山外外仅有一条大道相连,望穿峦峦的青山,外面的世界既熟悉,又遥远。我已到了山的深处了,这里的村庄不再紧密,反而稀稀疏疏,人烟稀少,我怀疑走到了山的尽头,因为在往前,就看不到路了。直到停下来才明白走的遥远,明明是散步,可是还是忘记了欣赏沿途的风景,就像是计划好了的人生,被一路艰辛所打乱。停下来了,才会感受到真正的劳累,感觉像是走完了马拉松的赛道,力气在坐下的一瞬间全部溃散,留下如同石头般静止的我。太阳升起来了,我既像是看到了希望,又像是等来了绝望,太阳一步步升高,而这里,却没有一辆车路过,我往回路看了几眼,心中的信念被无情打散,懒散的自己没有了信心,再等等吧。

中午时分,还是我一人漫步在路上。这样的大山里,竟然找不到一家商店,甚至一家人烟,来时的村落,像天边的太阳,强烈而遥远。我好像累到了感觉不到累,也许是麻木,或许是茫然,我看不到希望,可希望不知不觉来到眼前。眼前,已是家乡村子的景象了,虽然看不到什么炊烟袅袅,但我在千米之外仍然闻到了若有若无的饭香,此时的肚子,也配合的打起了鼓,不管怎样,终于回来了。

越来越临近村子,想得越来越多,刚刚的颓废和绝望似乎被燃起的信念与希望代替,似乎在希望到来时,任何不美好的终被现实所化解,终成了幻想中的回忆。可是,眼前的景象却在一次陌生了。一群人站在家门口议论,包括我的家人。莫非是我出去了太长时间引起了他们的牵挂?还是我的到来引起了轰动?别瞎想了,他们还没看见我呢。走到门口,发现不对劲,仔细一瞧,哦,厕所被扒了。

城里的厕所干净,叫洗手间;而农村的既不干净,也不能洗手,叫惯了茅房,说厕所被扒了,不如是茅房倒了。可是无论叫什么,厕所还是厕所,咋倒了呢?我一时兴起,竟忘了刚才的虚弱与饥饿,蹲到了人群后,默默听着他们的谈话,原来在我走后,家里又有一次都不知道的大变化。

我刚刚出门没过多久,他们便来了。脚步悄无声息,但口号却喊得响亮;成效还未显现,但动作却干得麻利。一声声口号在村里吆喝,一家家通知在村里传播,和谐农村似乎马上到来,新型城镇化好像就要实现,人们不得不赞叹他们的工作效率啊!超过了党书记,超过了_。人们眼前出现了美好蓝图,可是仅仅是刚刚出现,就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了。

莫非是这和谐农村来的太快?还是城镇化使我们不适应?我们真的要好好赞扬这些人的效率了,一面打着广告,一面干着活;一面谈的热火朝天,一面冷的让人“钦佩”。才一个上午,就拆了数个厕所,真的成为能干了,若当了拆迁队,强拆又能占得了多大头条?一面拆,一面振振有词,说得好不如说的巧,厕所影响了新型农村建设,影响了村容乡貌,拆吧,拆了好看,不拆哪能跟的上城镇化的节奏啊!你若是拆,给你个模范代表户称号,你若是不拆,我帮你拆,你若是不在家,我不用您操心,我帮你拆了就得了,哪里劳您回来费心啊。我家,厕所,估计属于第三种。

于是在热闹过后,在宣传过后,在干活过后,我家似乎成功的被动赶上了和谐农村,赶上了还未到来又要失去的新型城镇化!这就是现代化的节奏啊,这么快就要现代了,这么快,厕所就没了!回到家里,家里人回来了,他们也在议论着,议论着这倒下的厕所。厕所虽已不再,可是我们仍在,家人尚在,怎能看着厕所孤独逝去?不要说那是家里的私有财产,不要说那是生活必需场所,就单单凭着家里的两位老人,这厕所就能这么拆了吗?!何况家里当时还没有人,往轻了说你们是强拆民居,往重了说,你们趁人不在家私闯民宅,私自拆房,当了党员还做强盗,成了公仆还做土匪!难道这就是未来和谐社区的管理者,难道这就是城镇化的领导者?你们让人民怎么去相信,拆了茅房的土匪就是这乡里的领导,村里的管理?!

也许是幸福让人民忘记失去,也许是安定让百姓失去了反抗。家里的厕所拆了,自己再盖起来。不过,难道是我们太好说话,让政府忘记了痛?难道是我们太忍让,让政府如此漠视?难道是我们真的太好欺负,让他们像着土匪的政府如此放肆!!我已经愤怒到了沉默,我不解现在的村政府、乡政府如此的自由?但是,政府永远不要忘记人民的力量,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分量与责任!愤怒到一定程度,便是沉默;忍耐到一定程度,便是爆发!我的家乡在洛阳,我的村子叫马寨,我想对他们说,你们的真的很让我失望,很让你们的百姓们失望!

逃离了农村的自己,又踏上了回城的归途,乡村又一次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车上,我又望向那青山环绕中的乡村,依稀飘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看来不仅仅是经济。也许乡村已经开始了快速发展,也许有的乡村已经超过了城市,我也许已经对乡村抱有了莫大的希望,可是,若家乡的乡村管理者是这幅摸样,在我未见到之前就给我留下了如此印象,我还能再有什么幻想呢?我细细回忆了这几日的所见所想,经历像是假象一般曲折而神秘。然而在颠簸的车上突然醒来的我,还是发觉了,这一切,不是幻觉。

高一:王一鹏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2篇

一、概念及作用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 范 文 一 】

讯问笔录

第1次

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答:家里五口人。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女儿,曹红,11岁,上学;女儿,曹青,10岁,上学;儿子,曹蓝,9岁,上学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手机。

问:是不是这部手机?(出示提取的菲利浦手机)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手机的经过讲一下?

答: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将这部手机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 范 文 二 】

讯问笔录(第2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 范 文 三 】

讯问笔录(第3次)

时间:1999年1月27日15时0分至27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通用机械厂工作;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逮捕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逮捕?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3篇

在无新的证据呈供,法庭进行了新一个阶段--法庭辩论。法庭辩论能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同时又是充分司法民主化,保障司法\_公正与高效\_的前提。法官就本次纠纷案件总结出本庭的争论焦点:(1)介绍信是否针对机器租赁;(2)介绍信能否认定为给被上诉人刘辉强的一个担保;

(3)介绍信是否具有效力;(4)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彭文斌欠被上诉人多少租金。双方当事人就这四个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刘辉强主张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彭文斌负连带责任,因为之前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而上诉人则辩称该介绍信没有效力,彭文斌是无权代理,所以上诉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在双方都无新的观点之下,法庭辩论宣布结束。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4篇

抒情散文:心情笔录

当笔下肆意挥洒的心情化为文字,我将用它记录永生-------莫言

记录心情,记录生活,记录点点滴滴,它不是执着的过往,它只是我成长的见证。

手中的笔在不停的转动,那是我在思考;口中发出的阵阵叹息声,那我是在纠结;纸上的字迹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那是我在安排思绪之路。

感的知,思的念,缘的份;水的柔,微的笑,妙的语;

寂寞的街道,一个人的时光,悠长的小巷,两颗心的盼望,世间所有相见,不如怀念来的真切,实在;所有的怀念,不如撰写纸上,多年后,至少让它深埋在初见的季节,馨香依旧。

屋檐细雨,堂前飞燕,装饰了那段旧时的光阴,弥补了残缺不全的喜悦,正是因为它们的出现,使色彩变的斑斓,沉静变的异动。衔泥的燕子,摇曳的花枝,褪色的长夜,破晓前的向往,生命在轮回,熟悉的永远都是我们的笑脸,张着不老的容颜向青春喝彩。

思的念,念的想,张开怀抱,接受阳光的洗礼,微风吹过,何必想着一湘旧梦,幽幽苦我心。晶莹的`泪珠,流去的只是我的不成熟,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懂得转弯的惩罚,在记忆的深处,埋下一次幼稚的冲动,童话的幻想,只是一曲梦回,湿了枕边的丝巾,苦涩难当。最美的流年应该是去留无意,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淡定自若,悠然听着、、、

滴滴、答答,最好听的声音就在水溅落的瞬间,柔若无骨,经风婉转,看似不经意的划过耳畔,却在心中谱起了音符,跳动的节奏,跃然上了心头,虽不是天上霓裳,地上羽衣,却是水的物语,心的聆听。音波的传送,带起的是脸庞微微的蠕动,腼腆的笑容,在诚心的祈盼中,修饰了人间的四月天,可掬,动人。

锦瑟流年,新语旧愿,放纵一次又何意,张狂一回又怎样,没有犯过错怎会知道错的离谱,没有失败过怎么会知道成功的意义。所有的不确定都在黄粱一梦间,所有的世事风云在变,逍逍遥遥,共度一生逍遥游,嘻嘻哈哈,在无意中渐明人世之理。心存对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份感激,对所有出现的,逝去的,怀念,微笑。

将所有的心语用语言加载,妙笔下也是能生出嫣红的花,染色了的一纸素颜也至少苍白了一个雨季。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也不再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惹人怜。我明白天总是会晴的,雨总有会停的时候,路也会直,旅途总会有顺利的时候,只是现在,这道坎正起时,没有办法去改变,磨砺心志,正是佳节,能不能走出不一样的曲调只有看自己的一颗心,有没有被浮世的浪潮所吞噬,躲过了就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躲不过,就是沉于海底,做一个历史的游魂,见证曾经的这段呕心沥血的沧桑….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5篇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第一人民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0人

审判员:江再平

书记员:张涛

庭审原告朱志松诉被告谭代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情况记录如下: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略)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敲锤)现在开庭,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员:请原告陈述基本身份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朱志松,男,生于1942年10月4日,汉族,江苏省**县人,居民,住江苏省**县东沟镇五楼村二组22号,身份证号码:3209231942100****5.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6篇

1.证人姓名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住址或通讯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集、调取证据的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用写,直接跟法官说就行,我需要公安的笔录,公安有规定不能调取,请法院调取。《民事诉讼法》对证据有规定,可以看看。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的审核证据。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调取xxxx。

事实与理由

关于我诉______局(起诉案由),因该局拒绝提供我______相关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该项证据。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7篇

本学期开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因为民诉法涉及到的理论较多,较乏味枯燥,难以理解,所以我学起来很吃力,对很多概念都不能理解。这次老师组织我们去中院旁听,且是关于民事纠纷的案件,故我们可以结合课本进行学习。我所旁听的是一起上诉案件,是关于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件涉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不存在了原告与被告。开始,我有点犯晕,分不清双方当事人是哪方阵营。后来,在案件的审理中,我才逐渐梳理清晰。

所以,我从这次案件的审理中理解到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概念,大概了解了二审的程序。一般基层法院的判决,原被告不服可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重新审判,而这时的当事人也应该要改名称了。

结合我本身的问题,我从这次合同纠纷案件中认识到在课堂上学习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只有跟着老师的引导和指导,我们才能u理解透彻法学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我们不能盲目,要请教专业老师,解决问题。同时,我也想提出一些建议,我们可以经常举行此类活动,参与实践活动,加强我们的专业知识。比如,庭审观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等。同学们在旁听,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去更好的完善自己。

我也从这次旁听中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事实的不可争辩。法官要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去全面考虑,在依据法律审判的基础,作出公平的判决。从这次旁听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理解了部分概念,扩大了我的视野。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8篇

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女,x年11月28日出生,广东省湛江市人,住×××大街2号402房。

电话:

被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男,x年7月27日出生,河南省临颍县人,住×××街18号第三幢504房。

电话: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离婚纠纷一案,由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现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x2)中中民终字第××号判决,特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1、 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终审法院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除对婚生儿子的抚养权处理和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有误,本院依据查证的事实予以变更外,其余可予维持。原终审法院判决: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x0)中石民初字第885号民事判决(下称原审判决第一、三、四、五、七、八项;二、变更原审判决第二项为:婚生儿子宋沛衡由宋广生负责抚养,严锦珊一次性支付 66500元给宋广生作为宋沛衡的抚养费(按每月500元从x1年12月起计至宋沛衡18周岁时止)。三、变更原审判决第六项为:银行存款共 元,由宋广生、严锦珊各占一半。四、将原审判决严锦珊应当支付给宋广生的存款由元变更为元。针对上述判决,申诉人认为原终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

(一)、夫妻感情破裂,并导致离婚是由于被申诉人的过错造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申诉人与江苏盐城一姓朱的女子关系甚密,并已经生有一子。x0 年1月17日,申诉人在东悦轩酒楼看到被申诉人与该酒楼服务员朱某搂抱在一起,据朱某的同事和朋友反映,被申诉人与朱某已生有一子,朱某也正是因为有了身孕而不得不辞职,离开酒楼。此外,朱某怀孕后,其男友很生气,举报到东区计生办。东区计生办也证实,确曾要求过朱某交出计生证和结婚证,否则要强行堕胎,后朱某谎称回家取就一去不返。事后,被申诉人宋广生替朱某交纳了一笔高额担保金。被申诉人的上述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原终审法院却不顾事实的真相,反而认为是申诉人严锦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定严锦珊承担导致本案纠纷的全部过错责任,此事实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其一,被申诉人提供的巡警证明只是巡警个人事后的主观臆断,并非巡警在执行公务时给当事人录的口供,也不是_门认可的巡警日记、报告。光凭申诉人在大街上与两个男的争吵就能断定申诉人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吗?如果要认定不正当的感情关系,为什么不找当事人来问了清楚,难道第三人的主观猜测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吗?其二,被申诉人出示申诉人的电话记录,以此称申诉人与陈国锋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终审法院在没有找陈国锋来查证的情况下就片面地采纳了被申诉人的主观猜测。综上,原终审法院并没有认定清楚离婚的过错方,片面地采纳被申诉人的单方证据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二)、原终审法院将申诉人已经用于买房和消费的款项重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如此重复计算是错误的。申诉人名下的部分存款已用于购买房产和生活消费。其中,45 万元用于入股中山市新图房地产经营服务公司,该公司于x0年5月11日成立,申诉人占有90%的股份。此外,购买阳光花地703房、雍景园e2- 802房所支付的首期人民币245800元,703房装修款万元,均是申诉人从上述款项中支付。原终审法院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扣除消耗掉的款项,更错误的是把款项跟所购买的房产加到一起,无形中加大了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申诉人目前的财产状况,其做法更是加大了申诉人的负担。

(三)、申诉人并没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申诉人所保管的1910000 元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申诉人于x9年12月6日转出的20万元,x0年1月26日至同年10月20日从股票帐户转出80多万元,其后申诉人又转出数笔款项到其母亲梁凤姬的帐户上,上述款项均是申诉人归还父母和亲戚的借款。原终审法院对申诉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都不予采纳,而一味片面的采纳被申诉人的意见,实在让人费解。此外,被申诉人是于x0年10月24日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上述存款转出期间申诉人、被申诉人还未进行离婚诉讼。申诉人并没有预计到被申诉人会起诉离婚,从申诉人一审期间不同意离婚可以看出,申诉人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与被申诉人打离婚官司的,因此,申诉人根本没有理由会转移财产。根据《婚姻法》第47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条件是离婚时,而申诉人的上述行为均发生在离婚诉讼之前,上述款项也已用于偿还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原终审法院在证据的采纳上严重偏袒被申诉人一方,对申诉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一概不予采纳,终审判决也呈一边倒,实在让人怀疑该判决的公正性。《_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终审法院非但没有照顾女方的权益,反而严重偏袒被申诉人一方。在一审的时候,申诉人曾要求法院调查被申诉人07、x54-5、07x190-8三个银行帐号的存款情况,但法院并没有积极地调查,给申诉人的结果只是 “已注销”,并没有告之注销的原因,也没有告之注销的时间和注销前的存款状况。相反,对申诉人的存款帐户,法院能查得一清二楚,包括帐户在注销前的资金流动情况,每一笔细帐等等。为什么法院对申诉人的帐户能查得这么清楚,而对被申诉人的帐户却一无所知呢?此外,被申诉人上诉状中称自己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创造者,较之申诉人,实际具备较好的经济创收条件。既然如此,被申诉人为何在分割共同财产的过程中,一再称自己没有财产?法院查到被申诉人存于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帐号为47x252帐户内余额5000元、帐号为476x39111帐户内余额 元,存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帐号为47006225*3帐户内余额为元,上述三个帐号的存款仅为元。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拥有一位百万家财的妻子,法院能查到的就只有一万多块钱吗?可见,光是法院的调查取证就如此不公正对待,由此得出的判决何以公正?何以让人信服?这就是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吗?

(五)、原终审法院将申诉人错误地认定为本案的过错方,将婚生儿子宋沛衡的抚养权错误地判给了被申诉人。原终审法院认为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承担导致本案纠纷的全部过错责任”,这是缺乏证据,不顾事实真相所作出的错误结论。被申诉人宋广生在外与朱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连儿子都已经生出来了,朱某的同事、朋友以及东区计生办都可以做证,为什么法院在没有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对申诉人提交的证据不予采纳?而对被申诉人提交的纯属个人意见的证明为何却如此执着?被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是其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本案的过错方是被申诉人宋广生,申诉人严锦珊是丈夫的离婚闹剧中的受害者。因此,按照对子女的抚养权有利于无过错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婚生儿子宋沛衡应该由严锦珊负责抚养。

由于宋广生从94 年开始便很少回家,在外寻花问柳,根本没有做到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申诉人只能和儿子一起回娘家居住,申诉人不单只做到了一个母亲应做的,还为儿子提供了一切优越的条件,在外祖父母家,宋沛衡得到的不单只是母爱,还有外祖父母的关爱,唯一缺少的是什么?是父爱!在离婚诉讼期间,被申诉人强行带走儿子宋沛衡,不让其回外祖父母家,以至后来才出现其所谓的“宋沛衡自x0年1月起随被申诉人宋广生生活至今”的说法,原终审法院更以次为由将儿子判给宋广生抚养。让人不解的是,原终审法院为什么只采纳被申诉人一方的证据而对申诉人一方的证据不予理睬?短时间与婚生儿子宋沛衡生活在一起就能说已经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吗?x0年1月之前,宋沛衡都是跟母亲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申诉人严锦珊难道就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吗?

此外,婚生儿子宋沛衡已经9 岁,能按自己的意志发表意见,由于长时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对母亲的感情非常深厚,其多次向被申诉人要求回外祖父母家均被阻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3条第2项之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予优先考虑。

(六)、本案是离婚诉讼,申诉人并不是本案的过错方,因此原终审法院判决申诉人承担比被申诉人更多的诉讼费没有法律依据。被申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感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承担导致本案过错的全部过错责任,应当承担比申诉人多的诉讼费。由于原终审法院严重偏袒被申诉人,导致诉讼费的判决上也出现不公正。

二、原终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亦有错误。

由于原审及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存在错误,所以原审判决适用《_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而终审判决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第(一)、(三)项之规定,维持、变更原审判决亦为错误。

综上所述,由于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所以申诉人提出申诉,恳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责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中山市人民法院

申诉人:

二oxx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原终审(x2)中中民终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9篇

在无新的证据呈供,法庭进行了新一个阶段——法庭辩论。法庭辩论能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同时又是充分司法民主化,保障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前提。法官就本次纠纷案件总结出本庭的争论焦点:(1)介绍信是否针对机器租赁;(2)介绍信能否认定为给被上诉人刘辉强的一个担保;

(3)介绍信是否具有效力;(4)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彭文斌欠被上诉人多少租金。双方当事人就这四个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刘辉强主张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彭文斌负连带责任,因为之前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而上诉人则辩称该介绍信没有效力,彭文斌是无权代理,所以上诉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在双方都无新的观点之下,法庭辩论宣布结束。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10篇

2008年度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于9月1日开始进行至9月27日结束。共有15名法官、3

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庭审评比,案件类别涉及刑事、民商事共6起案件。 本次活动采用了由各庭推荐案件参评的方式,由于是否进行必要的庭前准备由法官自主

决定,因此实际庭审情况基本能够反映参评法官个人的庭审技能和水平,较为真实地反映了

法官的庭审能力,也为全面了解、掌握、评价我院庭审水平提供了客观真实的素材。9位评

委在观摩评比活动中,能够认真观摩庭审,准确讲评庭审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对提高参评法

官的庭审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次庭审观摩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庭审程序的设臵较为规范,庭审各阶段分明;法

官的仪表姿态端庄,庭审驾驭能力总体较好,多数法官语言表达准确精炼,对案件的把握及

庭审应变能力较强;部分法官的当庭认证、当庭调解水平反映了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及较高的

庭审素养。参评法官吸取了历年庭审观摩评比所积累的经验,整体庭审水平基本上反映了我

院多年倡导的“理性审判”思想,现代司法理念在多数法官的庭审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对

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归纳及法庭调查重点的确定、质证的全面性及层次性、认证的说理性、正确处理职权发问与交叉询问的关系、主持庭审辨论的能力等诸方面,

多数法官表现良好,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庭审民主与

效率的统一,基本实现了在庭审活动中体现新的司法理念这一庭审活动的主旨。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11篇

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

准备 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

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

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

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

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

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

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

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

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

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

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

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

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 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2012年1月19日篇2:对2008年庭审观摩的总结与思考 对2008年庭审观摩的总结与思考

民事开庭笔录范文 第12篇

这是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12年4月17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在2012年6月15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判决。但是作为被告的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起诉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2010年8月18日,彭文斌作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职员持有该公司的介绍信到刘辉强处租赁搅拌机和装载机,并与刘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约定所有机器归还刘时,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该付清刘的租金。但协议期限届满后,刘多次催款未果,而彭文

斌又推托由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故,刘辉强在催款未果后,将彭与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他们付还租金。邵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被告彭文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辉强设备租金115400元,由被告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就有了2012年11月22日的二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